石家庄市食品抽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BQHF-2025-053-01
二、合同名称: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度食品抽检服务一标段
三、项目编号: HB2025034140010019
四、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抽检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 639 号
联系方式:0311-83660060
供应商(乙方):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仓盛路518号
联系方式:0311-888954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 年度食品抽检服务一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40000
合同金额: 54.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项目实施地点:大郭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 本项目为费率招标,中标费率为:8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泰斯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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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项目委托检测合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编号:HBQHF-2025-053委托方(甲方):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T签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甲方: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河北柒航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HBQHF-2025-053的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抽检服务招标采购中,乙方被确定为第(一)标段的中标1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2025年度食品抽检服务。乙方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规定,承担新华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计223天。3.服务地点:大郭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二、合同金额3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元),1中标费率88%。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抽样和检测计划方案,包括抽样品种、批次和检测项目等。22.按协议约定的费用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3.负责协调处理抽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4.有权对乙方的抽检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现场考核、备样复测、盲样考核。(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1.乙方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州2.根据甲方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抽检计划,(如抽检过程中需修改抽检计划或检项的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完善抽检工作措施,明确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及检验结论所依据的有效法律文件,保证检验工作的合法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新华3.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限完成抽检任111务。4.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参加因检验结论引发的法律事务,对检验结论进行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5.要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计划)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抽样和检验,报告出具和时限要求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监督抽检项目的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执行。有风险监测项目的样品应适当增加抽样数量,确保抽样数量能够满足检验和备检需求。抽检信息应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结果不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3抽检任务,以甲方抽检任务通知或方案为准。6.被抽检单位对抽检检验结论、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依法提出复检和异议的,乙方负责向甲方做出书面说明。7.保证抽检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严谨性,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按照甲方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抽检数据质量筛查各项工作。8.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工作。9.坚持问题导向,降低风险较低食品的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范围,减少每季度对同一场所、同一预包装食品的重复抽检。10.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抽检工作有关纪律要求:(1)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不得以承担抽检任务的名义向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承揽业务;在承担抽检任务期间,不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同类食品的有偿服务协议及其它与本单位利益相关的工作;(3)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的馈赠,不发生利用抽检工作牟取利益的其它行为;1(4)开展抽检工作,不得收取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费用;(5)不得以各种形式利用抽检结果参与有偿活动,不开展食品推荐、评比活动,不向受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放抽检合格证书或牌匾;4..(6)如持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股权、期权或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长期有偿服务合同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抽检公平、公正情况的,应向甲方报告并主动回避相应食品大类的抽检工作。(7)遵守保密纪律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以及公众透露任何与检测任务、检测结果有关的信息。禁止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活动。四、验收方式及费用支付1.乙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向甲方出具纸质检测报告01B0甲方收到检测报告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食品检测费用。2.食品检测费用(即合同总金额)包括采样费、购样费、运输费、检测费等全部费用在内,检测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再单独支付。除合同总金额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检测项目明细表,甲方按发票金额付清费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造成甲方延时付款,甲00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名称: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01496935476:五、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应承担违约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延误抽检或不能按时完成检测(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和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但相关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53.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及甲方时限要求的,逾期检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款中予以扣除。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检验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应当r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T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对分包的检测结果承担连带责任。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替换甲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检测项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暂停、中止或解除本委托合同。:6.乙方在实施抽检过程中,如因抽样数量不足,导致无法实现复检或者造成相关争议的,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暂停、中止或解除本委托合同。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抽检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若发现乙方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未执行招标文件、未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抽检、抽检数据质量筛查问题严重等情况,甲方有权暂停、中止或解除本委托合同。六、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r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6.即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无正文,系签署页)常It甲方:Inn乙方:盖章HI家m锅地址:石家庄新华区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和平西路639号仓盛路518号联系方式:0311-83660026联系方式:0311-88895445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m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Inr萍王(签字):冉合猫(签字):印俊部58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7FR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抽检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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