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导游大赛 导游大赛活动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50523-1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BT-15125025-251397
四、项目名称: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地  址:公正路23号
3、联系方式:68892335
4、供应商(乙方):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78号湖北广电传媒大厦8楼
6、联系方式:139956638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96000元
5、合同金额:89.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8月31日;履约地点:荆州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294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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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项目合同.pdf

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项目合同甲方: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方式:027-68892308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乙方: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辉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78号湖北广电传媒大厦8楼A803(1-5室)、A806(1-4室)联系人:古陈振联系方式:13995663867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大道67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达成以下合作合同:一、合作原则除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外,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利用对方的名义进行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对双方的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二、合作概况1活动名称: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下称“活动”1、)。活动时间:具体以甲方确定时间为准2、活动地点:荆州市3、乙方负责:4、(一)完成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项目整体策划和赛务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物料设计、比赛场地设计、舞台搭建、内部氛围营造(标识、展板、签到墙等)、电脑题库系统开发、答题台制作、评分设备和系统使用、大赛宣传片、实地带团跟拍和视频制作剪辑、赛事各环节组织执行等工作;rL(二)完成参加大赛人员食宿保障工作,其中140人5天食宿,20人2天食宿;(三)完成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赛事评委邀请及命题工作,支出7名评委4天劳务费,大赛各环节命题费,7名评委和10名特邀金牌导游往返交通费(据实结算);(四)完成颁奖典礼设计和现场执行,包含赛事回顾视频制作、网络直播、现场执行等(不包含颁奖场地、舞台布置、礼仪、演出节目);(五)完成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获奖选手7.8万元奖金代发放,奖杯、证书、证件、手卡、赛务手册资料制作等工作;(六)按主办方要求完成和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有关的其他事宜。三、甲方权责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活动的策划、执行和组织实施。2、甲方负责本活动总指挥和协调、策划方案的审查,严格审核其策划方案流程安排。3、甲方负责该活动的申报工作,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4、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推进工作,对乙方执行活动、拍摄宣传片和宣传推广提供便捷,确保提供的基础视频素材以及相关文字资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四、乙方权责1、乙方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本次活动的整体策划和执行,调动其优势资源以保证本活动的品质和规模;2、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整体方案的策划创意,且应当认真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经甲方认可后执行;3、乙方按照采购需求负责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完成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项目整体策划和赛务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物料设计、比赛场地设计、舞台搭建、内部氛围营造(标识、展板、签到墙等)、电脑题库系统开发、答题台制作、评分设备和系统使用、大赛宣传片、实地带团跟拍和视频制作剪辑、赛事各环节组织执行等工作;4、乙方保证在该活动中的文字、图案创作、节目、歌词等13所有服务内容及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涉及到他人权利使用的需取得相关授权后方可使产用。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任何权利使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索赔、起诉等从而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因产生纠纷所需要支出的律师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确保双方及其人员、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活动中涉及的题库、视频等内容的著作权、邻接权、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未经同意,乙方不能用于本合同履行目的以外的任何使用。。同合7、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确定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履行合同义务。8、乙方履行全部服务内容后,应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五、付款方式1、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湖北省第十五届导游大赛活动项目合同总金额(含税)为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896,000.00元。不含税款¥845,283.02元,税率6%,税款¥50,716.98元。I42、本活动执行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资料及项目结算报告,甲方经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启动支付程序,根据项目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按实际金额开具含税全额普通发票。3、在本活动执行过程中甲方对于活动内容或其他细节问题的适当变更或调整,乙方应予以配合。4、费用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568360180N账号:3202017509200041533开户行:工行彩电中心支行5、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纳税人识别号:11420000MB15680365地址、电话:武汉市公正路23号027-68892316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武汉东湖支行42001165018053000448六、声明及保证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2、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75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活动无法按时举行或活动取消的,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不予返还。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活动无法按时举行或活动取消的,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5、乙方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者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者未能在甲方限定期限内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八、合同期限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七天之内仍未能6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3、本合同服务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九、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德用意科合十、其他条款1、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则该条款无效,但是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2、如遇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的外力因素导致此合同无法继续执行,视为不可抗力,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尽量减少损失。3、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此合同条款,如有违反,守约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严格履行。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6、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联系信息送达的仍有效。好国庆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源作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只生机时间:2025.5.23时间:2021..2)律师审查意见:经审查,本合同系双方协商订立合法有效,可予以签署。承办律师:绿城2025年5月16日:T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导游大赛 导游大赛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