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328HT2025005380101

二、合同名称:

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328JH202500538

四、项目名称:

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湖西路6号

联 系 方 式 :

0874-3055167

供应商名称(乙方):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实小区宏实园11幢1单元1202室

联 系 方 式 :

189875605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所供服务及出具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61.6

合同金额(万元):

61.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026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省级复检,上报国家质检、汇交入库。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4 至 2025-05-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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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pdf

合同编号: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项目合同书签订时间:00年5月22日1委托方(甲方):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依法行权履职,实施有效管护,强化考核监督,切实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编号为YNMH-ZY-2025-01-15的“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展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项目。二、工作内容(一)清查范围沾益区域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自然资源资产。(二)基准时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更新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三)实物量清查汇集、补充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并依据资产清查技术规范,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的土地图斑、矿产资源储量库、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为底图,叠加各类专题数2据,按照先核清各类资源边界,再确定资源数量、质量的顺序,综合运用数据叠加、行政记录查阅、统计数据收集和补充调查等方法采集各类资源的用途、数量、空间位置、质量等实物信息,采用乙方自主开发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系统,生成涵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属性、质量属性和价值属性的实物量清查基础数据。(四)价格体系相关数据收集按照清查工作内容,协助调查、采集、汇总、提交沾益区各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的基础数据资料。(五)价值量核算收集沾益区交易价格、收益、成本等价格信号,结合基准地价、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等成果,按照统一的基准时点更新和完善省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结合实物量清查成果,采用乙方自主开发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系统,核算各类资产价值量。(六)使用权状况清查在沾益区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等成果基础上,理清使用权主体及其类型、来源、年期、权利变化、合同价款等信息,理清各类资产使用权状况。三、服务周期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若由于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实施进度延迟,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四、项目联系人3为便于合同的履行,经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陈吉昆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8987560558。本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71.负责双方日常项目工作联系;2.负责双方项目工作的协调和推进,使项目按工作计划实施;3.负责协调项目资金的支付;4.协助完成项目相关验收备案工作。五、工作成果乙方在甲方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与要求,认真开展有关工作,并提交给甲方以下成果(电子版2份,纸质版3份):1.文档数据:(1)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2)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质检报告。2.汇总表格: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源资产清查汇总表。3.清查数据集:沾益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数据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本合同中的各项要求。验收时间: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后可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申请后10日内组织验收。六、项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1.项目服务费用:经过磋商采购结果项目总费用为陆拾壹万陆仟元整(计:¥616000.00元)。该费用为固定总价,已包括甲方委托的技术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42.支付方式: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和成果情况,本项目分两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完成2023年12月31日基准时点清查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质检合格并提交基准时点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50%,即:叁拾万零捌仟元整(计:¥308000.00元)。(2)完成2025年12月31日更新时点清查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质检合格并提交更新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尾款50%,即:叁拾万零捌仟元整(计:¥308000.00元)。3.其他约定:如因项目设计或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服务范围或工作量增的,增加的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七、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指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和沟通与项目有关的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为双方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2)甲方组织协调及时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因甲方原因致使前述资料及文件逾期提供的,乙方交付项目成果的周期相应顺延。(3)按合同规定支付完毕全部服务费用后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4)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各项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和“中华人民A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当配备具有按照约定开展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技术、设备资质等工作条件。5(2)在甲方密切配合下,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及成果编制等工作。(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过程监督。(4)乙方对整项工作的所有资料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5)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乙方属于中小企业。乙方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维护合法权益。(6)按照本合同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收取项目服务费用,如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暂停或中止项目开展直至甲方履行义务。(7)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项目开展要求,乙方有权在收到资料或开始工作后,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24小时内给予乙方书面回复,甲方逾期未回复所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保密条款1.保密内容: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收集、整理、研究与本合同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和数据在提供给甲方时,均被视为保密,包括文字成果、数据表格式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以及其他资料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的双方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书面声明放弃该保密权利或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对方对该保密信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外之日止。64.泄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法、途径传播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5.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它国家机关部门的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内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九、违约责任1.如甲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了项目必需的资料和协助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给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无须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乙方保留进一步向甲方追偿的权利。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火灾、疫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双方或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4.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未按约上定足额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暂停尚美未完成的工作,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进一步追偿。国十、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7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提前终止业务、解除委托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已经开展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项目服务费。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4)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其它1.因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且诉讼中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2.本合同首部约定的通知和送达方式,包括书面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采用书面信件方式的,在发出信件5日内即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邮件、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的,在发出时即视为送达。如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5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导致无法及时收到通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的一方自行承担。3.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9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页为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站应甲方(委托方):这自然资源局V工T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项目负责人:沙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子邮箱:乙方(受托方):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经办人(签字):际吉。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金实小区宏实园11幢1单元1202室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金实支行1账号:915021010000470461-电子邮箱:9+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曲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