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 卸料仓 滚筒清洗机 刮板输送机 自动分选机 压榨机 自吸油泵 电热水箱采购合同公告(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7357412024201

二、合同名称: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232024CGK00029
四、项目名称: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新建街33号
联系方式:0354-8143666
供应商(乙方):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2层201-40号
联系方式:132601392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9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采购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设施设备(卸料仓1间、20t/d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1套、好氧发酵设施1套)服务要求:1)设备无漏水、漏气、漏粉现象,焊接表面平整、光滑、没有虚焊、漏焊、裂纹等现象。2)设备及部件具有耐久性、防腐性和抗老性,满足调节要求,易于检查检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90 天内供货安装完毕服务标准:设备产出物制成有机肥料等应符合《生物有机肥》(NY 525-2012)标准的要求

2.合同金额(元):398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合同(11N0127357412024201).pdf

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编号:11N0127357412024201合同项目名称: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项目编号1407232024CGK00029)甲方: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乙方: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项目编号1407232024CGK00029)的设备采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本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为和顺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项目编号1407232024CGK00029)全部采购内容(设备清单见附件)。合同总价为小写3988000.00。(大写为叁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本合同金额包括货物费、检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货物必须的包装费,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现场的运杂费(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前),技术服务和培训等为完成合同一切责任和义务所需的的费用。第二条供货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质保期2.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0天内。2.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2.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包装及相关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4质保期:一年第三条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技术服务、售后服务3.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3.2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3乙方保证所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3.4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违约金。3.5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乙方承诺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第四条货物的检验和验收4.1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货物送至交货地点当日,甲方进行终验,检验商品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如检验合格,乙方应及时实施成品保护措施然后交由甲方保管;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应积极整改,直至合格。第五条价格支付及结算5.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1196400元)的预付款以保证乙方设备正常生产。5.2乙方在供货期将合同项下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货款(即人民币1595200元)。5.3乙方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检验后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总价25%(即人民币997000元);5.4质保金5%(即人民币199400元),于质保期结束后支付。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6.1本合同任何条款发生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本合同任何条款。第七条违约责任7.1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2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7.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如乙方确遇妨碍其按时交货的客观情况,乙方应及时将不能按时交货的原因、可能拖延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乙方延期交货、以及允许延期的时间。如甲方同意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应将其决定通知乙方。7.2.2如果因为甲方未按本合同5.1、5.2、5.3条的约定履行而导致交货延期甲方自行承担责任。7.2.3乙方在交货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疫情防控、恶劣天气导致路面坍塌道路受阻等原因导致交货延期时,甲乙双方协商交付时间。7.3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7.3.1自乙方交货后至质量保证期期满的期间内,如任何时候,经双方检查发现或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检查发现,合同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其它条款之约定享有权利的情况下,乙方应和甲方协商解决。7.3.2因甲方对项目建设内容有变更或增项导致工期延误、增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7.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下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任何第三方时,乙方应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并且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第八条合同的解除8.1甲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存在下述任一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另行制定的期限内提供全部合同货物,并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2)乙方交付的合同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3)乙方存在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4)如有证据表明,乙方无清偿能力、或资不抵债或破产时,或因任何原因歇业、停产或关闭时。8.2如本合同因甲乙任何一方根据本条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全部解除,本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对本合同已经履行部分,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其它条款之约定采取救济措施,包括要求对方赔偿己方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支出和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乙方: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I开户行: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狼垡分理处账号:账号:0903070103020010886电话:电话::010-89289409(办公)13381021752(移动)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3日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3日附件:,设备清单,单位:人民币元12345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卸料仓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套221500221500滚筒清洗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180000180000对辊破碎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250000250000刮板输送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118000118000自动分选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327000327000刮板输送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118000118000压榨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320000320000刮板输送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132000132000三相分离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350000350000自吸油泵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15001500电热水箱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台6000060000主发酵机点点源/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台9550001910000总价(元)3988000.00注:设备清单以投标文件为准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 卸料仓 滚筒清洗机 刮板输送机 自动分选机 压榨机 自吸油泵 电热水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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