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采购合同公告(阿图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阿图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克州万道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图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91101000021508327
五、合同编号:11N458013436202512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详见附件
平方米
3500.0
28.15
9852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图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阿力米热·阿合尼亚孜
联系电话:13899496648
传真:/
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62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清洁版】2025-078快速修补贴采购合同.pdf
快速修补贴采购合同甲方:阿图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阿图什养护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3000458013209Q注册地: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41院法定代表人:艾克拜尔·玉山联系电话:15209088688乙方:克州万道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1MAE1N9HH0X注册地:新疆克州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库木萨克村隔壁产业园8号02法定代表人:李彤联系电话:1759033111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快速修补贴技术规范》(GB/T328.17-2007、GB/T328.8-2007)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克州万道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快速修补贴事项达成合同如下:一、产品名称:快速修补贴;二、型号规格及数量:产品规格5米*1米,厚度5mm,附着石料为玄武岩,石料规格5-8mm。快速修补贴共购买量为3500平方米。三、单价:28.15元/平方米(不含运费)【含税价】;四、费用结算:乙方向甲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材料。快速修补贴供货量为3500平方米,平方单价为28.15元/平方。快速修补贴总费用为28.15元/平方*3500平方=98525元。(大写玖万捌仟伍佰贰拾伍元整)以上合同金额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所需全部必要费用,除合同价款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双方按供货数量及甲方验收实际数量为准进行对账结算,双方已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足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提供合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指定结算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克州万道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号码:3045610104001998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分行行号:103893045610乙方变更以上收款账户的,应当在甲方付款前2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通知甲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规格5米*1米,厚度5mm,附着石料为玄武岩,石料规格5-8mm。快速修补贴共购买量为3500平方米。六、合同履行期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七、供应地点:乙方向甲方按要求提供快速修补贴,并把材料必须配送至至甲方指定地点(阿图什养护所应急保障基地),期间产生的运费、税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八、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九、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货款;2.乙方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验收合格之前产生的一切费用有乙方负责。十、乙方责任义务(一)乙方在交付时,应一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快速修补贴产品材料规格、型号、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二)乙方应当保证,根据甲方的需求保质保量的向甲方供应快速修补贴。十一、验收:1.验收标准:所售产品达到产品说明书和甲方要求的质量和性能,乙方所供沥青必须是克拉玛依生产的,并且符合国家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2.甲方验收代表:阿图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阿图什养护所艾克拜尔·玉山,联系电话:15209088688。乙方负责人:李彤,联系电话:17590331111。3.初验:甲方验收代表现场就产品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初验,甲方验收代表初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如初验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甲方收货后7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保留对货物进一步检验的权利。甲方的验收并不排除乙方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问题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未能支付货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未付款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已发生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交通费)。3.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达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已发生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交通费)。十三、纠纷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按合同条款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阿图什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送达地址确认甲方确认本协议相关通知、联系函及一切法律文件等的送达地址为: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41院阿图什养护所;联系人:艾克拜尔·玉山;联系电话:15209088688。乙方确认本协议相关通知、联系函及一切法律文件等的送达地址为:新疆克州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库木萨克村隔壁产业园8号02;联系人:李彤;联系电话:17590331111。双方若发生送达地址变更,应提前【2】日向对方以书面方式出具送达地址变更函,否则仍以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为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上述通知、联系函及一切法律文件等的,无论收件人因何种原因,都应视为收件人收到上述通知、联系函及一切法律文件等。十五、附则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货款结清且双方无争议后终止。甲方:阿图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克州万道公路养护阿图什养护所(公章)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