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5)
公告内容:
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415649
二、合同名称
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93802
四、项目名称
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72号
联系方式:13723608339
供应商(乙方): 广东南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江南中街道
联系方式:020-838423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服务
1(批)
109,000.00
109,000.00
合同金额: 109,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零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大埔县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5年05月26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415649甲方: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乙方:广东南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09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玖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管理的到期出租公有房屋租赁价格进行评估采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0020700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由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管理的到期出租公有房屋租赁价格进行评估,详见附件《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到期出租公有房屋明细1批109,000人员要求:2¥109,000资产评估服务表》。本次评估分六个季度出报告共计231处(2024年7-9月共计15处、10-12月共计97处、2025年1-3月共计30处、4-6月共计28处、7-9月共计27处、10-12月共计34处)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7月1日品目名称需求描述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购数量量单位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由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管理的到期出租公有房屋租赁价格进行评估,详见附件《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到期出C20020700人员要求:2租公有房屋明细1批109,000¥109,000资产评估服务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7月1日表》。本次评估分六个季度出报告共计231处(2024年7-9月共计15处、10-12月共计97处、2025年1-3月共计30处、4-6月共计28处、7-9月共计27处、10-12月共计34处)合计¥109,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玖仟元整-第1页-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由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管理的到期出租公有房屋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租赁价格进行评估,详见附件《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到期出租公有房屋明细表》。本次评估分六个季响应度出报告共计231处(2024年7-9月共计15处、10-12月共计97处、2025年1-3月共计30处、4-6月共计28处、7-9月共计27处、10-12月共计34处)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由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管理的到期出租公有房屋租赁价格进行评估,详见附件《2024年7月至2025年112月到期出租公有房屋明细表》。本次评估分六个季响应度出报告共计231处(2024年7-9月共计15处、10-12月共计97处、2025年1-3月共计30处、4-6月共计28处、7-9月共计27处、10-12月共计34处)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每季度出报告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评估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大埔县;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2页-(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第3页-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甲方联系人:何利娟联系电话:13723608339合同签订日期:2004.626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20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2-31乙方(盖章):广东南泰房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森银行账号:201808062665商面乙方联系人:肖柱联系电话:13802525310合同签订日期:20221-第4页-补充条款甲方(委托方):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乙方(评估机构):广东南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提出的资产出租进行评估并签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经双方协商对合同未尽表达事项进行补充,达成以下约定:1、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委托方配合现场勘察并向受托方交付完整有效准确真实的相关资料后1年半内完成。2、评估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971号文《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梅州协字[2019]01号规定、埔府办[2020]14号相关规定,中介收费按标准5至7折收取,结合本次评估要求,双方同意按标准5折收费。3、评估收费方式:每季度出报告后,根据补充条款第二点收取评估费,最终费用以评估报告按实结算。甲方(委托方):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章):乙方(评估机构):广东南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章):620.签订日期: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