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采购合同公告(吉林省博物院(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2025)



一、合同编号:11N41275320120256401

二、合同名称:清宫御砚复刻和清宫御砚展览展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3801号-采购计划-[2025]-03801号
四、项目名称:清宫御砚复刻和清宫御砚展览展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省博物院(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永顺路1666号
联系方式:0431-81959588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丹青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第B7、B8、B9、B10、B11-Ⅱ、Ⅲ、0单元1440号房
联系方式:135789341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松花石清宫御砚 数量:100.00 单价(元):198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定制

2.合同金额(元):198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长春市吉林省博物院(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自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复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清宮御砚复刻和清宮御砚展览展示项目合同.pdf

清宫御砚复刻和清宫御砚展览展示项目合同签订地点:长春市签订日期:2025年5月22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采购计划-[2025]-03801号吉林省博物院(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需求的清宫御砚复刻和清宫御砚展览展示项目经以编号为采购计划-[2025]-03801号的采购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吉林省丹青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2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松花石清宫御砚定制复刻品尺寸严格参照原物,整体偏差率5%,形制比例、纹饰细节须与原物高度一致。主材选用松花石(原料产地与原物一致)、陶瓷、大漆或珍珠贝,材质纹理、色泽与原物偏差率5%;禁止使用胶水等化学黏结剂,采用传统物理嵌合工艺。成品需满足研磨墨块的基础功能,砚面研磨区域平整度误差0.1mm,确保发墨均匀。禁止使用现代电脑雕刻机加工,需采用传统手工艺制作方法进行复刻。100块19,8901,989,0002.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玖仟元;小写:¥1,989,000元。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8个月。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3.2交货地点:吉林省博物院(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13.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4.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4.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中标人总造价的50%,即人民币994,500元。货物送达工程地、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50%,即人民币994,500元。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与招标机构无关。5.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即人民币99450元。签订合同后,由中标单位打到博物馆指定账户,待项目验收完后无息返还给中标单位。6.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款的07.合同补充条款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林各9.3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19.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9.6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9.7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需方向开发区财政局提请付款的凭证。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需方:吉林省博物院(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供方:吉林省丹青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永顺路1666号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以东.丙四十九路以北希派创意城1#2#楼1604号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国博明发M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8签字日期:2025年5月22日签字日期:2025年5月22日邮政编码:130117邮政编码:132200电话:电话:13578934111联系人:郝秀龙联系人:周博新开户银行:工行春中吉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净月开发区支行帐号:4200203909000006375帐号:52580188000076108S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