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西华招标采购-2025-10-A
二、合同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西华招标采购-2025-10
四、项目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西华县
联系人:朱静风
联系方式:13592212996
2.供应商(乙方):河南国正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B6号楼
联系人:郑萌萌
联系方式:15003800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1688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5G+物联网智控灌溉首部枢纽水肥一体机
国正牌丰收系列
GZF8SFC1-30/35 型
400
29,22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5月26日
西华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pdf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T政府采购项目编号:西华招标采购-2025-10采购人:西华县农业农村局装装备2供应商:河南国正科技装备有限公司H西合同签订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摄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5月20日兴月采购合同内容采购人(甲方):西华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河南国正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西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西华招标采购-2025-10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5G+物联网智控灌溉首部枢纽水肥一体机套40024945.009978000.00田地管网配套套4002350.00940000.00设备安装费套400550.00220000.00单产提升项目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套1550000.00550000.00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壹仟壹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11688000.00元。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技岁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③)项执行: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①)项执行: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1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3.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第四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壹仟壹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11688000.00元。第五条付款条件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是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中小微企业50%;非中小微企业30%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小写:星5844000.00元;大写:伍佰捌拾肆万肆仟元整)作为预付定金(按照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设备到货一半(200台),再次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小写:35064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设备供货安装完成,文备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的货款(小写:2337600.00元;大写:贰佰叁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公司名称:河南国正科技装备有限公司收款账户:河南国正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山路支行账号:371905162910000乙方应开具名称为采购人单位的发票。第六条验收要求1、乙方履约完毕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按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第七条质保期质保24个月1.保修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24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2.维修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时间:24小时内解决问题其他服务承诺:乙方应负责包括的维修、配件更换、保养、技术培训和咨询,期限以验收合格后计算,2年质保期内乙方保证响应时间,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质保T期后,建立长期服务站点,提供设备零部件等必要的服务,材料、服务等应低于市场价。乙方安排专业团队对项目区主体进行设备使用、维护等技术培训。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有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第十三条合同纠纷调处十一、争议的解决:1、双方友好协商;2、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3、由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第十四条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西华招标采购-2025-10)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西华县农业农村局(公章)供货人(乙方):河南国正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公章)地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政通路223号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B6号楼1-4层2号委托代理人:过始委托代理人:邵公电话:0394-2551761电话:181378636022025年月20日2025年5月7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豆单产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