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采购合同公告(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5)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一标段

合同编号:AKSZFCG—2025—11号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620924JH620924028
项目名称: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

采购人: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
甘肃新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5-05-15
供应商:
甘肃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业:
农、林、牧、渔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5-05-15
合同总金额:
29.03956(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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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030阿克塞县自然资源局编制阿克塞县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承包人(全称):甘肃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一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一标段。2.工程地点:阿克塞县红柳湾村、多坝沟村。3.实施方案批复文号:《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作业设计(2025年)的批复》(酒林草字〔2024〕244号)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工程规模:完成中林幼抚育900亩,主要内容包括补植梭梭、柽柳、河北杨、胡杨,复合肥、保水剂、生根粉实施,林地清理,苗木栽植,未成林抚育管护及灌溉以及标示牌的制作及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措施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作业设计涉及一标段的全部建设内容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本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标准;符合本项目作业设计要求的建设标准;四、合同价款支付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零叁佰玖拾伍元陆角整(¥290395.60元)(含税)。2.本项目需根据工程款到账时间分期付款,最后一次的工程款必须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后支付。3.付款方式及步骤:(1)第一次付款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总支付进度达到30%);(2)第二次付款为进度款。阶段性工程达到80%以上后,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完工项目的质量及工程量进行核实,在工程质量达标的基础上,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签字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款的50%(总支付进度达到80%);(3)第三次在县级竣工验收后。工程任务量全部完成,且各项指标达到要求,按照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单位结算审核结果,支付剩余合同款20%(总支付进度达到100%)。同时,企业向同级财政局质保金专户或项目监管户交纳工程款的3%的质保金。(4)工程竣工后,经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三年后,向乙方支付3%的质保金。4.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甲方按照一定比例将合同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乙方需足额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殷梓骞;身份证号:******************六、补植补造及管护要求1.在施工过程及管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75%3.管护期满移交时成活率、保存率约定:成活率≥75%;保存率≥70%。七、其他要求:林木良种使用率≥100%。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九、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农民工工资保障。承包人负责做好纳入“陇明公”平台管理、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及农民工工资的缴纳工作,足额缴纳合同总价的30%到农民工工资专户及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十、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5月1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本页为签字盖章页(不鞋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袁高(签字)(签字)地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治县红柳湾镇民主路32号新区康辉花园北门巷1041室电话:电话:13993736608日期:025年了月1日日期055年月日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和承包人书面确认,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需各方签字盖章)、签证或设计变更等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1.1.3.4固沙网格构建:适用于中度和重度沙化草原、固沙网格采用麦秸、稻草或者芦苇沙障,具体为草方格。材料选择无霉烂的小麦秸秆、芦苇或稻草(背风坡也可用胡麻草),长度大于60cm。1.1.4日期和期限1.1.4.1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发布的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政策、规定。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国家、行业、甘肃省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和承包人书面确认,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如果有);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后7日之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作业设计。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年季月进度计划;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投资控制的相关文件;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和项目部人员的任命文件;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急方案、项目部成员资格证书、项目部成员劳动合同及受聘以来的社保证明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日期前14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原件及扫描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施工中有设计变更,应由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阿克塞县自然资源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艾丁,。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殷梓骞,。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进出场材料设备,需经发包人及监理同意。出入现场应避免对自然植被的破坏。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核同意的施工总平图所规定的范围为准(场外临时道路的平整、维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遵照《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遵照《通用条款》。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遵照《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遵照《通用条款》。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现场进行核查和踏察,如发现差异,应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1.1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园林绿化施工所需的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马如龙;身份证号:,;职务:林草事务中心副主任,;联系电话:1730937607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本合同实施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行使发包人对该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有效管理,具有工程质量监督权、隐蔽工程验收权、参与中间部位验收权、工程形象进度的审核权、资金支付审核权、安全管理监督权,但现场变更签证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2.3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3.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3.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3.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还应提供项目施工区域内现状树木一览表(附件2)、现状土壤指标、/等。2.4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期限及方式: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有效期至工程款拨付完成为止(不含质量保证金)。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竣工图、竣工图表;2.设计变更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3.材料及其他构件的合格证明;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5.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测量复检及预检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功能性试验记录等;6.其他有关该项工程的技术决定;7.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等完整的竣工资料文档和竣工图纸,并符合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要求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发包人的要求;10.其它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竣工资料,4套纸质竣工图及电子版(CAD、PDF)竣工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之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遵照法律规定、档案管理要求及发包人的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负责人:姓名:郭廷强;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及编号: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甘262141520431);联系电话:1779371621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康辉花园北门巷1041室;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工程的一切事务。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进场后30天内,提交劳动合同及相关社保证明,若逾期提供,承包人承担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逾期15日仍不能提供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2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离场超过2天,需向总监和业主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批准;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达到3天的,或累计每月超出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如因项目经理上述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双方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须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每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扣除5万元;确需更换其他人员,须报经发包人同意,每更换其他技术人员扣除2万元。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能胜任本项目、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在要求时间期限内予以更换,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如承包人迟延更换(更换的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视为未更换)每迟延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天的违约金。超过15天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视为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2万元/人违约金(项目经理除外),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更换迟延,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人/天违约金。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请假连续超过3天以上的,需有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5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需有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需常驻现场,连续三天或单月累计5天不到现场,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2000元/人违约金(项目经理除外),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5技术负责人姓名:殷梓骞;身份证号:******************;专业:林业;职称等级:中级工程师。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分包。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5.1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项目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3.5.2现状植被的保护起始时间:项目开工之日起直到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履约担保人民币/元(不高于中标价的10%),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及规范组织施工及验收(以现行最新规范为准),并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上述标准及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以及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隐蔽部位经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应在共同检查48小时前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参加。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死亡、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100%、到位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安全防护设施合格率100%、使用率100%;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用品合格率100%、发放率100%、使用率10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代表为发包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人,履行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的职能;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承诺书,履行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职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第三人伤亡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遵照《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遵照《通用条款》。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遵照《通用条款》。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6.2环境保护合同当事人对固沙网格的使用要求:遵照作业设计。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工程涉及以下内容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此类工程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中幼林抚育;古树名木保护;退化林修复;其他内容:施肥、生根粉蘸根、使用保水剂(详见作业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前3天。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工程开工前,向发包人上报切实可行的总进度计划。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或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未完成或逾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进场之日起,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千分之三×工期延误天数,累计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遵照《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2)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3)强大风沙尘天气。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经发包人和监理及承包方签字确认后的样品,由监理封存保管。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均应达到作业设计要求的国家规范“合格”标准。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试验与检验9.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1.1关于送检材料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设计变更须经设计人同意,并由设计人出具书面变更通知单或图纸,经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涉及面积、投资及工期等重大变更,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变更设计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非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经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同意后,计入总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中工程量调增(减)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国家相关规定等相关依据进行计算;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变更及签证,发包人不予承认。(4)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不计取任何费用。(5)设计变更未履行全部程序且擅自开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的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规定执组价。(4)所有变更的新增单价应经发包人审核通过。10.2.2变更估价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个工作日。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个工作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的明细详见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元(中标价的/%),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至/为止。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遵照《通用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遵照《通用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前将本期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成工程量(不包含工程变更)报告送交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10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每月25日前提交付款申请单,付款申请单内容遵守《通用条款》及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发包人对承包人人工费用支付进行监管。(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遵照《通用条款》。(1)第一次付款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总支付进度达到30%);(2)第二次付款为进度款。阶段性工程达到80%以上后,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完工项目的质量及工程量进行核实,在工程质量达标的基础上,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签字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款的50%(总支付进度达到80%);(3)第三次在县级竣工验收后。工程任务量全部完成,且各项指标达到要求,按照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单位结算审核结果,支付剩余合同款20%(总支付进度达到100%)。同时,企业向同级财政局质保金专户或项目监管户交纳工程款的3%的质保金。(4)工程竣工后,经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三年后,向乙方支付3%的质保金。发包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4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竣工资料内容和份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合同及附件(包括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若有)、中标通知书等)、开工报告(原件)、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测量复核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4份。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遵守《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绿化工程移交期限:管护期结束后达到目标值。其他工程移交期限:遵守《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遵守《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遵守《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遵守《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遵守《通用条款》。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发包人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遵守《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符合结算审核条件的资料(含竣工图、施工资料、竣工资料、工程验收合格证及需交付的其他手续)、竣工结算报告后,在90个工作日内由审计单位完成审定。结算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在县级竣工验收后,工程任务量全部完成,且各项指标达到要求,按照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单位结算审核结果,支付剩余合同款20%(总支付进度达到100%)。同时,企业向同级财政局质保金专户或项目监管户交纳工程款的3%的质保金。工程竣工后,经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三年后,向乙方支付3%的质保金。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提供补充资料,对最终结算申请书进行完善和修正。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经审核合格的最终结算1个月内。14.4竣工归档资料(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15天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4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归档资料。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原件及电子版。(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3个月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12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款的3%(≤3%),采用以下方式执行:担保;保险;其他:同级财政局质保金专户或项目监管户交纳工程款的3%的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管护义务且合格移交后,在30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单3个工作日内。15.4管护期绿化养护期具体期限:3年。绿化养护期内双方责任约定:按照作业设计要求进行管护。绿化养护期内水电费支付:有承包人承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遵守《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遵守《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遵守《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遵守《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质量违约的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负责无偿修理并返工,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2)工期违约的责任:遵循《通用条款》;(3)分包的违约责任:遵循《通用条款》;(4)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约:遵循《通用条款》;(5)安全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及交底,时时检查、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确保施工期间内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且实现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和工期目标,返工费用自理。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包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进场和不能按预期开工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应费用双方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遵守《通用条款》。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作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任何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关于评审机构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本款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3通知送达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及通信地址)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由于一方联系方式错误、不详或者无法识别等导致无法送达,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送达方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或者文件无法送达、拒绝签收,则相关通知或文件自寄送或发送后第5天起视为已送达。期日工竣月01日年025202期日工开月5日年520251)元(格价同合元06.593092容内要主,复清地详(杨、胡杨北,林施实粉根灌及护管育抚林成。等装安及作制的牌示标及以溉目项本见详施措体)、河、生,未,具计设业作柳、柽梭梭植补剂水、保肥合植栽木,苗单清量程工见理模规设建亩幼林中成完009育抚程工位单称名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年)目(2025一标段表览一目项程工揽承人包承14:1件附注备况情置处木名树古否是况情长生位单量数格规称名木树表览一木树状现24:2件附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5:发包人供应苗木一览表序号苗木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6:抚育管护责任书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试行)》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及本项目作业设计,经协商一致就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签订抚育管护责任书。一、责任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管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抚育管护责任。内容包括割灌除草、修枝、追肥、扩穴、灌水、补植、森林防火等,抚育次数3年5次(2-2-1)。必要时还应根据幼苗死亡情况及时进行补植,以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设计要求。每年于4月中旬、6月上旬、7月中旬、9月上旬及11月上旬,保证灌溉每年5次以上,分别在3~11月份进行,入冬前灌足冬水。该项目灌溉方式采用滴灌方式进行浇灌。二、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三、考核标准由发包人按《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标准进行考核。四、管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养护责任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包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时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管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其他责任约定:/。六、养护费用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计入总价。七、其他约定:。本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管护期满。本页为签字盖章页工程有治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2lII格法定代表人或其黍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袁小亮(签字)(签字)地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县红柳湾镇民主路32号新区康辉花园北门巷1041室电话:13993736608电话:日期:102年月月15日日期055年48=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以及(地方标准),经协商一致就_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一标段(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园路与广场铺装、假山、叠石、置石、园林理水、园林设施安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其他防水工程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