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种子采购合同公告(三台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7222025000067-1

二、合同名称:2025年重大品种推广试点项目玉米种子采购

三、项目编号:N5107222025000067

四、项目名称:2025年重大品种推广试点项目玉米种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台县北泉路833号
联系方式:17709031761
供应商(乙方):四川台沃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江油市棉纺路48
联系方式:四川省江油市棉纺路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正红507
20,000(包)
¥29.60
¥592,000.00
1000克/包

合同金额: 5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台沃采购合同.pdf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5月26日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重大品种推广试点项目玉米种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7222025000067采购人(甲方):三台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四川台沃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5年重大品种推广试点项目玉米种子采购(项目编号:N5107222025000067)的《协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协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千克)单价(元/千克)总价(元)正红507玉米种1000克/包千克2000029.60592000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贰仟元整,即RMB¥592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装卸、运输、检测、技术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和物质分发到户及供货清册造具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U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货物,包装符合要求,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货物来源合法,具有所有者权利。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保证所出售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无掺杂掺假、无变质无过期、无水分超标,符合粮食种子的国家规定。1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合同签定后十日内乙方将货物送达三台县内甲方指定镇乡。货物送达到镇乡时由相关镇乡进行验收并出具收据。分发到农户时应当造具发放清册。收据和清册作为乙方完成交货的依据。2、组织验收: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甲方组织对乙方的履约验收。乙方将货物运达三台境内集中地点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乙方须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有效的植物检疫证。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技术指标,比照检验报告进行质量验收。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技术指标要求,甲方可终止合同执行,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更高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五、付款方式1、验收合格,完善供货清册后支付90%货款,剩余合同金额在夏玉米作物成熟全部收获完成后支付。2、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方将对所采购的货物统一组织项目验收,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2检验报告有疑义,有权另行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为合格的货物,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期满前乙方任然不能足额交付货物,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乙方所供货物因质量原因已经对农户或其他使用人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本条前述责任外,还应向农户或其他使用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及甲方或受害人主张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按时足额交付货物,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两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按LPR的两倍承担资金利息。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原因对农户或其他使用人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本条前述责任外,还应向农户或其他使用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及甲方或受害人主张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3(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同时按法定时限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台县农业农村房(盖童)乙方:四川台沃种业有限责任公州(盖章)法定代表人(投权法定代表人(授根代地址:地址:四川省江油市棉纺路48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合支行账号:账号:29430120000000338签约日期:02年5月1口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玉米种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