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设备租赁 声速剖面仪采购合同公告(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2025)
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海南岛海岸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B包)-合同公告
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
-“海南岛海岸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B包)-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NZY2025-040HT
(
B包)
二、合同名称:设备租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HNZY2025-040
四、项目名称:
“海南岛海岸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
地?址:海口市金地路9号金地大厦
联系方式:
13518824320
供应商(乙方):武汉科杰勘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南)5-1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南主楼1单元12层04室
联系方式:
136671253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五、主要标的名称:
“海南岛海岸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B包)
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详见合同附件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3日
八、代理机构收到合同的日期为:
2025年05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岛海岸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B包合同
设备租赁服务合同甲方: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武汉科杰勘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5月7日海南岛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Y2025-040)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乙方根据采购文件需求向甲方提供设备租赁及其他服务。(一)作业地点:海南省周边海域。(二)作业内容:提供水下全空间3D点云扫描声呐及配套设备用于海域地形测量。(三)预计租赁时间:预计租赁时间为60天,根据项目需要可免费延长10天,延长10天以上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租赁天数不满60天以实际发生为准。二、租赁设备相关信息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配备相关技术人员,租赁如下设备,完成甲方作业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数量(套)1水下全空间3D点云扫描声呐3DSS-DX-450工作频率:450KHz;最大测深深度:优于75m;最大波束开角:220°;表面声速探头:1375-1600m/s,20ms响应,0.025m/s准确度;IMU:Pitch、Roll12声速剖面仪AML-3最大深度≥500m;分辨率≤0.001m/s;量程1375~1625m/s;精度(±)≤0.006m/s。1116三、租期确定、租金、结算及付款方式(一)租期确定起租日:从乙方设备上船开展海上作业之日;停租日:乙方设备完成甲方作业任务卸载下船之日。起租日、停租日均以甲方书面授权专人签单确认为准。(二)租金1.租金标准分为海上作业和非海上作业。海上作业时间包括:正常海上作业、设备出海测试等情况;非海上作业时间包括:港内安装拆卸设备、船舶避风、补给或甲方要求进港、锚地停泊等情况。2.海上作业租金标准为7000元/日;非海上作业不计租金。3.因设备故障、维修等原因等影响甲方作业情况的,以及因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作业的,不计入设备租期;4.租金包括:设备及人员保险、维修保养费、营运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三)租金结算作业结束后,根据设备考勤记录据实进行租金结算,设备租赁的总结算费用不得超过中标金额,即¥4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四)付款方式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0%,即¥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作为首笔付款,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2.租船服务完成后,甲方在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剩余价款。3.以上阶段款项的支付之前,乙方均需先给甲方提供合法规范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银行户名:武汉科杰勘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大道支行银行账号:3202112809100048465乙方保证上述银行账号真实、合法、有限,甲方按照上述账户付款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因上述账户不合法或错误等导致乙方未收到甲方付款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216四、基本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基本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赁费用。2.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项目实施中甲方仅享有合理合法的配合乙方对该设备的操作,不得有对其进行买卖、抵押、质押、转借等处置行为,不得擅自对设备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修理、添改等。3.服务期满后,甲方负责保存并删除本合同实施中设备存储的相关数据,乙方对于因甲方未及时删除导致泄露的残存数据不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负责提供海上作业所需船舶。(二)乙方的基本责任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租赁及服务费用。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该类设备的各项法律法规,如果设备需要取得甲方项目地有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许可,乙方应负责办理。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3.乙方提供的设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设备可能存在的风险或意外伤害风险,如因乙方设备的质量问题、乙方提供的技术错误、设备的操作等引发的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4.乙方须按合同约定为甲方配备好所需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等,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数据采集工作,数据质量需达到甲方工作任务要求。5.乙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设备运行正常,保证所提供设备及配备的相关技术人员达成甲方工作任务要求。6.在设备服务期间,如需要修缮的,乙方应及时维修;因维修影响甲方使用,维修期间不计租金;乙方拒绝维修或维修不及时而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7.本次工作设备采集的数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取得甲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用途。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负责设备的操作和安全使用,并承担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所有风险。316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逾期支付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服务设备,甲方须在乙方解除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及总额10%的违约金。2.租赁期满甲方不续租也未按约退还设备的,视为甲方自愿购买租赁设备。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租赁设备的市场价格折旧后向乙方支付设备购买费。3.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还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及第三方未能弥补的损失。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未能弥补的损失。5.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不可抗力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遭遇不可抗力,应及时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七、保密义务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信息等一切暂未对外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八、送达本合同相关的所有书面文件(含法院、仲裁等裁判机关需送达的法律文件)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下列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一方拒收、退件或未看到文件的,视为有效送达。(1)邮寄送达:4/6.甲方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地路9号金地大厦甲方收件人:胡冶琼电话:18789693671乙方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南)5-1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南主楼1单元12层04室乙方收件人:曾科电话:13667125386(2)电子邮件送达:甲方电子邮件:hyy_dzj@hainan.gov.cn乙方电子邮件:whkjkc@163.com任何一方上述信息若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且自对方收到之日起变更方对方生效,否则视同未变更,因此造成的文件送达不能或延误由变更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九、其它1.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必须在3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如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署补充协议。5.本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贰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十、合同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附件:成交通知书(以下无正文)516甲方: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盖章)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地路9号(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银行户名: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金宇支行银行账号:267515749891签订日期:5年月2乙方:武汉科杰勘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南)5-1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南主楼1单元12层04室(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银行户名:武汉科杰勘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大道支行银行账号:3202112809100048465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瑞大厦c座东塔1204电话:0898-6534346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20年月23日6/6成1政源(2025)040-B号武汉科杰勘测有限公司:贵单位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参加“海南岛海岸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审核评定、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并在相关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限为: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2日,现将成交结果通知如下:采购单位: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项目名称:“海南岛海岸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2025年度)”设备租赁项目编号:HNZY2025-040标包编号:B包成交供应商:武汉科杰勘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420000.00元(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0天内,持本通知书与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院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并请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且内,送至本招标公司签字盖章。特此通知!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09日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898-65343462llainanZhengyuanlenderingAgencyCo..Ltd政源招标邮箱:hnzyzb2017@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租赁 声速剖面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