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施维护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叶剑英元帅纪念馆2025)
***元帅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设施维护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元帅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设施维护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4004567661192505150327
项目业主:
***元帅纪念馆
服务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元帅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设施维护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编号:
4414004567661192505150327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04日
服务内容:
为***元帅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设施维护项目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元帅纪念馆 2025-05-30
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元帅纪念馆】咨询人(全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元帅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设施维护项目2、工程地点:梅州市梅县区3、送审金额:95089.16元。4、咨询服务酬金: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第二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咨询人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2025年5月26日】开始至【2025年6月4日】终结。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第五条酬金计取方式-详见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六条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2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条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第八条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5月26日。2、订立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3签署页委托人:***元帅纪念馆(盖章)咨询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400456766119G91440000732142100N住所:广东梅县雁洋雁上虎形村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59号太开户名称:平洋保险大厦24楼、25楼账号:开户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开户银行:司梅州分公司账号:200702040920015816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分支机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威力橡胶轮胎制品公司综合楼)第三层-1委托人:***元帅纪念馆(盖章)咨询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400456766119G91440000732142100N住所:广东梅县雁洋雁上虎形村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59号太开户名称:平洋保险大厦24楼、25楼账号:开户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开户银行:司梅州分公司账号:200702040920015816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分支机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威力橡胶轮胎制品公司综合楼)第三层-14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正文按标准范本(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一条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现行的有关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省、市工程管理部门及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适用于相关项目造价约定的计价办法及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本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中的咨询业务中打的。(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以下工作类型: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口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口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口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口建设工程结算编制口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编制口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编制口(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口(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口(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口(F类)双方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口第三条委托人的义务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根据咨询人工作需要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5料。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5】工作日,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第四条咨询人的义务1、工作要求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2、答复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第五条违约责任1、若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咨询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5%向咨询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咨询人有权暂停咨询工作,直至委托人支付相应费用。2、若咨询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应按照咨询费用的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咨询人无法按时完成咨询任务,咨询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可协商延长服务期限。第六条咨询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1、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按如下约定计算服务酬金:按中介超市上采购项目标价:服务金额为【¥200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支付方式如下:审核完成出具审核成果文件后,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3、咨询服务酬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6账户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账户:20070204092001581614、双方同意酬金以人民币支付。第七条送达双方约定如下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作为指定联系人及送达地址,送达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s】、委托人: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咨询人:联系人【邱丽珍】、电子邮箱【guangdonghuayu0753@163.com】、-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威力橡胶轮胎制品公司综合楼)第三层-1】除上述约定的送达方式外,委托人与咨询人的公司注册地址亦视为送达地址之一,并不排除双方的约定送达地址。W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合同变更(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双方协商】。(如需)(2)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双方协商】。(如需)2、合同解除(1)除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的约定以外,未经咨询人同意,委托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已支付的咨询服务酬金不予退还;未支付的咨询服务酬金咨询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负有赔偿义务。(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双方应协商解决。7第九条争议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梅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争议。第十条其他约定(以下无正文)乡冷N8附件:授权委托书***元帅纪念馆:本授权委托书申明: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授权: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为我公司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在本合同期内代表我单位进行审核业务联系、代开发票和代收款工作。在相关工作过程中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支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402MA53B9YK34地址:梅江区鸿达路9号(威力橡胶轮胎制品公司综合楼)第三层-1电话:18807537777开户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银行账号:200702040920015816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2025年5月26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设施维护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