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创原形象标识宣传工作采购合同公告(沣西新城党政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ZJCG2022-04-01
二、合同名称:沣西新城开展秦创原形象标识宣传工作
三、项目编号:ZJCG2022-04-01
四、项目名称:沣西新城开展秦创原形象标识宣传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沣西新城党政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
联系方式:18789408690
供应商(乙方):西安华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
联系方式:13379250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租赁跨线桥媒体广告
1(项)
¥455,000.00
¥455,000.00
无
合同金额: 4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04日
履约地点:新西宝高速与咸户路交汇处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5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新西宝与咸户路跨线桥广告租赁.pdf
沣西新城党政办公室
2025年05月26日
项目编号:ZJCG2022-04-01229新西宝与咸户路跨线桥广告租赁合同项目名称:新西宝与咸户路跨线桥广告租赁签订日期:新西宝与咸户路跨线桥广告租赁合同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新城管理委员会乙方:西安华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置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地段户外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1、广告发布位置及规格文发布费用共计人民币:455,0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元整)发布费用共计人民币:455,0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元整)发布费用共计人民币:455,0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元整)发布费用共计人民币:455,0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元整)发布费用共计人民币:455,0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元整)1跨线桥新西宝与咸户路交汇处(K1082+500)60M*4MX21年455,000元编号媒体类型媒体位置规格发布期限发布价格传2、户外广告画面制作要求(1)广告画面材质:550喷绘布;(2)广告画面制作工艺:高精度喷绘同第二条广告内容903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甲方指定的任意合法内容的广告。第三条广告发布期限12个月,即自年月_日至年月_日。(发布日期以实际发布日期为准)第四条广告发布费用甲方同意,就委托乙方在上述期限内、在上述户外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为人民币455,0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任元整),该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媒体租金和维护保养2费用、户外广告发布费用及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等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五条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及条件1、广告上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227,5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合同履行完毕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227,5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3、乙方指定收款帐户:乙方开户行:建行西安大明宫支行开户名称:西安华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号:61001781300052510466第六条广告制作及安装1、发布期内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广告画面2次;再次更换画面时,甲方承担20元/平的制作成本费,由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2、甲方应乙方要求在5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样稿;乙方收到样稿及相关资料后,负责广告的制作及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七条广告验收1、验收要求:广告画面精度高、采用高质量户外喷绘材料、安装平整美观。2、验收方法:乙方完成广告发布后,将照片或视频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甲方自行验收。如月不符合标准,甲方自乙方发送的邮件到达指定邮箱后48小时内,将修复意见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乙157方指定邮箱,未回复或超期回复即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改善修复。第八条特别约定1、乙方保证在双方约定的发布期限内,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不能发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发布期限广告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2、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规定和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影响实施的导致甲方广告不能发布或广告牌拆除的,甲方有权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1)改由乙方在相同或相近效果的广告位置,按未发布期限进行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广告费用3等其他内容不变。2)由乙方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10日内退还甲方未发布期限的广告费。(退还费用计算方式为:媒体总价/365天(合同约定天数)×未发布天数)2、所有有关该广告牌手续的协调处理和安装施工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并不得延伸影响甲方,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3、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造成广告未能正常发布的,由此带来乙方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4、履约期内乙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发布或自行使用该广告牌(因甲方违约双方解除合同之情况除外)。5、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用,逾期未予支付,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未予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已收广告费用不退,甲方须另支付乙方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限届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2、甲方需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3、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资料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法律禁止出现的内容。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出现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发布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对设计制作完成的广告作品,甲方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章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广告牌安全、稳固、设施完好,能够按约定发布甲方的广告,符合广告正常发布的标准和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广告设计资料。2、乙方负责广告发布期间户外广告媒体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维修保养;如发生影响广告正常发布的一般性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解决;复杂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最晚在问题出现时起的2日内修复。因媒体本身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负全责。如因广告媒体钢架、构件等任何附属物导致的第三方伤害和损坏赔偿等,完全由乙方负责。4、乙方对未及时交纳如租金、相关手续问题等任何费用而导致的影响甲方广告正常发布的事4故负全责。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追偿实际损失。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2、双方保守合同条款秘密,不得将本合同内容透露给第三方。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方本合同联系邮箱是:327721753@qq.com,电话:029-38020742乙方本合同联系邮箱是:029-88369999306252586@qq.com,电话:05、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新城管理委员会乙方:西安华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管理委员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期:年月日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秦创原形象标识宣传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