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专项整治成果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黄岛区王台街道办事处2025)



合同编号:370211766001202500021_001

合同名称:观摩学习企业大院专项整治成果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11000202501001885

项目名称:观摩学习企业大院专项整治成果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黄岛区王台街道办事处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王台街道台南路综合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0532-83131394

供应商(乙方):青岛真情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668号楼5层0509号办公

联系方式:13698662977

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9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6万元

合同金额: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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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青岛真情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青岛市黄岛区王台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部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等内容。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甲方将别克商务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鲁U215R7从2025年4月29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1天。租金600元。此车辆只能由甲方和乙方单位人员驾驶。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1、车辆租赁费使用完据实结算,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元/天计算。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元。还车时甲方退还/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30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损坏等情况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4、双方约定租赁费用按/进行拨付,需在甲方开具发票15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每天按须支付金额的/额外计算费用。11、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山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山东省范围,必须与甲方协商,如未经协商,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2、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13、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不能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200公里/天/辆,超出里程按照3元/公里进行收费。第六条:合同修改15、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16、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陈明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陈明205年4月29日2025年4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项整治成果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