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纸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T-ZBPL-2025-04-JJ-00001-00042
二、合同名称: 2025年04月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MB2D024151745822747498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25年A4复印纸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
地 址: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府前路中段73号(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0754-87380320
供应商(乙方):汕头高新区汕樟理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高新区东厦花园33栋112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88395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复印纸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80gA4 500张/包
主要标的数量:630
主要标的单价:20.8
合同金额: 1.310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7日,濠江区税务局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0513】2025年04月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合同.pdf
【20250513】2025年04月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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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税智采电子卖场采购合同合同名称:2025年04月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ZBPL-2025-04-JJ-00001-00042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乙方:汕头高新区汕樟理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税智采”电子卖场批量竞价采购确定汕头高新区汕樟理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2025年04月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2025年04月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一合同》(合同编号:HT-ZBPL-2025-04-JJ-00001-00042,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小计1橙创世纪复印纸80gA4500张/包-创世纪创世纪橙创世纪80gA4-1规格:A4;克重:80;质量分级:优等品;最高限价:28;浆料:全木浆;颜色:白色;克重定量偏差:+1.2;厚度:106;挺度(纵向/横向):129/59;平滑度:正面32反面25;不透明度:95.1;尘埃度>1.5mm:0;尘埃度0.3mm²-1.5mm:0;D65亮度:101.7;尺寸偏差:0;是否为进口产品:否;单包张数:500: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为全国税务系统(包含省级税务局、地市级税务局和区县级税务局)提供货物及售后服务的能力。2.供应商应当在接63020.8013104001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3-7天内,根据采购人需要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地点。其中,省级税务局货物送达时间为3天,地市级税务局货物送达时间为5天、区县级税务局货物送达时间为7天。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一次性或分批次配送货物(单个采购人A4复印纸单次采购及配送数量最低为30包,A3、A5、B4、B5复印纸单次采购及配送数量最低为10包)。4.供应商应确保送达的货物包装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拆包)的商品。采购人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更换商品,并承担运费。5.提供5*8小时热线电话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1小时内给予电话回应,2个工作日解决问题。;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无;其他:其他;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104.00元(大写:壹万叁仟壹佰零肆元整)。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集成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甲方:球酒乙方:盖章:盖章:签署人:考济毅签署人:日期:2025年5月13日日期:202年J月13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2025年04月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合同2合同编号HT-ZBPL-2025-04-JJ-00001-000423合同金额(元)13104.00(壹万叁仟壹佰零肆元整)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交货方式:厂家直送5收货信息1收货人:林勤旋;2联系方式137159132513收货主商品数量:630;4收货地址:达濠街道府前路中段73号(税务大楼)6质量保证期(服务周期)质保期(不少于3年)为个月,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满尚有未解决的质量问题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质保期间未能履行质保义务的,则质保期限相应顺延。7验收方式及标准验收时,甲乙双方均须派员参加,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签署《税智采网上商城采购项目验收单》(二联单)(以下简称《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甲方留存,作为付款的依据;一份由乙方留存,作为要求付款的凭证。8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9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汕头高新区汕樟理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00302210920010595310履约保证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采购人。1.2“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1.4“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1.5“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约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6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合同标的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征集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的相关规定。3质量保证3.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3.2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产生缺陷。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满尚有未解决的质量问题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质保期间未能履行质保义务的,则质保期限相应顺延。3.3如果服务和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3.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5】日内应当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7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做好保护措施,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4.2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5.2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6.权利瑕疵担保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6.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6.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保密义务7.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7.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7.3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8.履约保证8.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或以银行保函、履约担保函等形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8.2履约保证具体金额范围等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8.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9.交货与验收9.1交货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收货信息。9.2交货期限: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期限。9.3现场交付与安装调试(1)乙方负责货物的安装与现场调试服务,货物交付后应保证满足《征集文件》相关要求;(2)乙方应按要求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安装与调试服务,负责设备的首次加电开机,保证实现与甲方原有系统和设备的协调;(3)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电缆、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应由乙方提供;(4)如货物用电负荷超过正常线路负荷时,所需相关保护设备应由乙方提供。(5)交付货物时应提供配套的技术资料,以满足用户对相关软、硬件产品安装、管理及运行维护等的需要。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说明文件、用户手册(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9.4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的约定组织验收。(1)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由甲方确认。当产品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现场后,甲方和乙方依据供货清单同时进行开箱检验,并对产品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征集文件》及签署的《采购合同》要求。(2)产品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到位且完成试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9.5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时予以记录并协商。9.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9.7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9.8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10售后服务10.1.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照各产品采购需求中具体供货、售后服务要求,及“税智采”平台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关售后服务。10.2自双方签署《验收单》之日起计算货物质保期。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购质保期限。质保期内,乙方应无偿提供上门服务,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门费、备件费、人工费等)。10.3合同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应保证继续为采购人提供货物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按不高于本项目选配件、耗材的入围价格向甲方提供配品配件及耗材。10.4乙方须明确专人全权负责成交后甲方和采购人对其入围产品的有关咨询、查询、签订和执行合同、履行售后服务承诺、接受投诉等事务。11.违约责任11.1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可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约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除甲方书面通知以外,甲方同意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不代表免予乙方延期履行的违约责任。(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违约金或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违约金或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增加支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1.3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类型(1)守约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2)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金额的【】%作为违约金。(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金额的【】%/日或次。(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本合同项下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5)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金额由乙方继续支付。12.不可抗力及其他12.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2.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使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情形,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3.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10日内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途径解决纠纷。(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3.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4.合同修改或变更14.1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4.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5.合同中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6.解除合同16.1若出现如下情形,即使甲方已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且获得效果,甲方仍可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迟延完成货物、服务供应达【5】天或未能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或拒绝提供货物、服务的;(2)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能验收合格且在甲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验收合格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出现两次履约不符合约定的;(4)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且未在甲方的限期的完成整改或拒约整改的;(5)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6)乙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7)乙方提供的货物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8)乙方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义务的;(9)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6.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的约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部分解除的,乙方应继续履行未尽义务。16.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解除通知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5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6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转包和分包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8.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9.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20.合同效力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21.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印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