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越西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34342025000042-1
二、合同名称: 越西县马铃薯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34342025000042
四、项目名称: 越西县马铃薯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越西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西宁路204号
联系方式:0834-7612126
供应商(乙方):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营社区居委会村东抽水站旁
联系方式:158872178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越西县马铃薯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639516.000000元
合同金额: 63.951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越西县马铃薯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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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马铃薯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42025000042履约地点:越西县签订地点:越西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5年5月27日采购人(甲方):越西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西宁路204号供应商(乙方):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虫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营社区居委会村东抽水站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越西县马铃薯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序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越西县马铃薯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对全县马铃薯商品薯基地1.096万亩进行防治三次,合计3.288万亩次,防治对象是以早、晚疫病等为主马铃薯重大病害,防控服务主要采用无人机统防统治。其中:第一次防治在6月初开始,主要是施用预防早晚疫病的保护剂;第二次防治在6月上旬,主要是施用防治早晚疫病的防治剂;第三次防治在6月中旬,主要是施用防治早晚疫病的防治剂。病害防治具体时间以当地植保部门的病虫害预报时间为准。1项639516.00639516.00合计小写:639516.00元大写:陆拾叁万玖仟伍佰壹拾陆元整注:以上合同价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费、服务所需农药设备、服务费用、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等所有实现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后期不增加任何费用,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1、防控服务主要采用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实施地点和规模如下:拉普镇哈木村200亩、瓦支村600亩;拉吉乡拉吉村920亩;板桥镇桃园村300亩、渔洞村300亩;竹阿觉镇俄布村1450亩、吉吾村1100亩、呷拖村400亩、洛木村300亩;南箐镇南山村450亩、白泥村280亩、团河村350亩;申果庄乡入阿足村1850亩;新民镇五福村310亩;书古镇足吾村650亩;尔觉镇阿支吾村1000亩、阿木洛村500亩。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药性质和施药规范,科学、安全、规范使用药剂。3、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地点统一施药、统一专业化防治、统一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4、施药方法:由供应商采用植保无人机喷洒技术进行施药。5、社会化服务要求:用药期采用植保无人机为主要防治方式,统防统治期间,回收本次投入品包装物避免造成面源污染。防治作业过程中需提供防治服务日志,作业完成后需提供乡镇汇总面积确认材料、受益农户名册、项目汇总材料,提供相应的作业轨迹图和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在相应的服务区域进行公示。(二)马铃薯重大病虫防控服务,本项目分为三次完成:1、第一次:用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农药产品),登记对象:马铃薯晚疫病,120克/亩;封垄前(发病前期或初期使用,进行预防性防治)。2、第二次:采用精甲.嘧菌酯悬乳剂(农药产品),登记对象:马铃薯晚疫病,20克/亩;现蕾开花期(发病期使用,进行保护性防治,有效的遏制发病)。3、第三次:使用80%烯酰吗啉剂型水分散粒剂(农药产品),登记对象:马铃薯晚疫病20克/亩;封行后-枯黄前使用。注:以上农药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三)服务标准1、服务过程中的涉及相关技术规范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通过社会化防治晚疫病为主的马铃薯病虫害防控处置率达100%,最终达到防治效果95%以上,总体晚疫病为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的指标要求,将晚疫病带来的为害损失降到最低,保障马铃薯产业健康发展。3、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2名以上飞手和2台以上植保无人机。(四)知识产权要求: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和责任。(五)安全要求:乙方将负责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人为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六)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一次付清;2、付款进度安排:防治完成后,经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进行一次性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此造成的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3.除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的,乙方向甲方偿付货物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越西县人民法院起诉。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越西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西宁路204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5年5月27乙方:(盖章)云南香锁有限公司构向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资人授权代表期地址:中国(云由贸易试验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X营社区居委会村东抽水站旁L530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盘龙区北京路支行账号:1007265237000010001签订时间:2025年5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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