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采购合同公告(2025)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FGC20252583H
二、合同名称: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
三、项目编号:HFGC20252583H
四、项目名称: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海口市美贤路9号
联系方式:0898-65238042
供应商(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王立成
性别:男
地址: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
联系方式:667310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
1(项)
¥0.00
¥1,850,000.00
无
合同金额: 1,8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海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20250527095058.pdf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05月27日
20250527095058.pdf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7∫项目名称治商省区空间生恋环境评价登“三线一单”(2025)委托方(甲方):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受托方(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托方(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签订时间:2025年5月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第1页共13页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司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第2页共13页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海南省生态环境厅A住所地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毛东利法定代表人:宋巍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898-65236072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电话:00898-65236072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住所地: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邢巧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李银金联系方式13118903807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电话:0898-65968106传真0898-66705703电子信箱:hainanshky@126.com受托方(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第3页共13页法定代表人:谭民强贾鹏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8513955181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电话:010-84756897对传真:010-84756897电子信箱:peng.jia@acee.org.cn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和丙方就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编号:HFGC20252583H)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和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协助开展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数据备案入库审核工作,编制完成《海南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入库数据审核报告》;开展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五年评估和动态更新,编制完成《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报告》《2025年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7情况说明报告》;开展“机器+环评”落地应用研究,编制完成《园区“机器+环评”应用模式研究报告》。2、咨询要求:(1)技术咨询成果:编制完成《海南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入库数据审核报告》;编制完成《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报告》《2025年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报告》;编制完成《园区“机器+环评”应用模式研究报告》;决策使用率W50%;涉及提供技术决策的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满意度W85%。(2)技术咨询成果报告均须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进行验收。第4页共13页3、咨询方式:实地调研、座谈,资料、数据分析等,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技术指南、技术要点、技术规范等要求,衔接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环境管理要求,协助开展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数据备案入库审核工作,开展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五年评估和动态更新,开展“机器+环评”落地应用研究。第二条乙方和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初步成果并开展技术论证,11月底前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第三条为保证乙方和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工作条件:(1)协调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为乙方和丙方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提供支持条件;(2)协调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对编制成果开展技术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2、其他: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1)现场调研及成果征求意见阶段,提供相关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发函征求部门意见。(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乙方和丙方完成工作所需基础材料或工作便利,乙方和丙方有权相应顺延项目成果提交时间。第四条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按照联合体协议具体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服务报酬分配情况如下:(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第5页共13页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三期支付乙方和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和丙方单位开具的正规有效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和丙方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元)。其中,(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伍仟元整(¥725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1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第二期:乙方和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初步成果,甲方在收到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和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发票按照有关程序支付合同总额40%,即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元整(¥740000.00元)。其中,(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第三期:所有技术服务成果按要求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和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总额余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元)。其中,(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元)。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农行海口省府大院支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账号:21104001040000286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奥运村支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账号:320756012125第五条三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第6页共13页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项目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和丙方获知的非因公开方式可以获取的与甲方及与合同项下项目有关的全部技术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有效。4、涉密责任:如违反保密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六条三方确定,按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和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和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以电子版与纸质版方式提交技术咨询成果。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获得专家审查论证后视为验收合格。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确定。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甲方确定。第七条三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和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技术服务费及因合同解除产生的费用。2、乙、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乙、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通过甲方验收,不另外增加费用。3、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应赔偿相对方实际损失。第八条三方确定:1、甲方提供给乙方和丙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乙方和丙方只能用于合同下的项目执行,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或通过本项目合作知悉的任何资料和信息。77第7页共13页3、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和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数据仍应承担保密义务。4、通过实施本项目所获的的技术成果,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九条三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宋巍巍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银金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贾鹏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保持甲、乙、丙三方的日常联系;2、负责甲、乙、丙三方资料的对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两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三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乙方、丙方逾期交付报告达到30日的(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或变更工作范围内容等情形除外);3、法律规定或三方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仲裁;1、提交海南国际仲裁院2、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三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按国家行业规范用语及行业习惯用语解释。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三方以协商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8页共13页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壹拾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肆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第9页共13页甲方:(盖章)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宋能彩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5月26日乙方:(盖章)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3X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子或盖章)2025年55月23日丙方:(盖章)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上月23日第10页共13页印花税票粘贴处:学(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海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第11页共13页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所有成员单位名称)经协商,自愿组成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投标(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名称)项目投标及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关于联合体各方工作、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项目调研、工作对接和资料收集,负责开展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数据备案入库审核、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五年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和动态更新等工作,编制《海南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入库数据审核报告》第12页共13页《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实施评估报告》《2025年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报告》,承担项目验收会务组织工作及相应费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开展“机器+环评”落地应用研究,编制《园区“机器+环评”应用模式研究报告》。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任务分工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6、本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7、本协议书一式捌份,于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合同履行结束终止,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章)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27号(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章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3月26日第13页共13页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7∫项目名称治商省区空间生恋环境评价登“三线一单”(2025)委托方(甲方):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受托方(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托方(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签订时间:2025年5月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第1页共13页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司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第2页共13页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海南省生态环境厅A住所地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毛东利法定代表人:宋巍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898-65236072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电话:00898-65236072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住所地: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邢巧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李银金联系方式13118903807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电话:0898-65968106传真0898-66705703电子信箱:hainanshky@126.com受托方(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第3页共13页法定代表人:谭民强贾鹏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8513955181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电话:010-84756897对传真:010-84756897电子信箱:peng.jia@acee.org.cn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和丙方就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编号:HFGC20252583H)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和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协助开展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数据备案入库审核工作,编制完成《海南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入库数据审核报告》;开展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五年评估和动态更新,编制完成《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报告》《2025年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7情况说明报告》;开展“机器+环评”落地应用研究,编制完成《园区“机器+环评”应用模式研究报告》。2、咨询要求:(1)技术咨询成果:编制完成《海南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入库数据审核报告》;编制完成《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报告》《2025年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报告》;编制完成《园区“机器+环评”应用模式研究报告》;决策使用率W50%;涉及提供技术决策的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满意度W85%。(2)技术咨询成果报告均须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进行验收。第4页共13页3、咨询方式:实地调研、座谈,资料、数据分析等,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技术指南、技术要点、技术规范等要求,衔接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环境管理要求,协助开展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数据备案入库审核工作,开展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五年评估和动态更新,开展“机器+环评”落地应用研究。第二条乙方和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初步成果并开展技术论证,11月底前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第三条为保证乙方和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工作条件:(1)协调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为乙方和丙方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提供支持条件;(2)协调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对编制成果开展技术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2、其他: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1)现场调研及成果征求意见阶段,提供相关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发函征求部门意见。(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乙方和丙方完成工作所需基础材料或工作便利,乙方和丙方有权相应顺延项目成果提交时间。第四条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按照联合体协议具体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服务报酬分配情况如下:(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第5页共13页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三期支付乙方和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和丙方单位开具的正规有效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和丙方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元)。其中,(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伍仟元整(¥725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1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第二期:乙方和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初步成果,甲方在收到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和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发票按照有关程序支付合同总额40%,即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元整(¥740000.00元)。其中,(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第三期:所有技术服务成果按要求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和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总额余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元)。其中,(1)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2)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元)。乙方(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农行海口省府大院支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账号:21104001040000286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奥运村支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账号:320756012125第五条三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第6页共13页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项目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和丙方获知的非因公开方式可以获取的与甲方及与合同项下项目有关的全部技术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有效。4、涉密责任:如违反保密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六条三方确定,按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和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和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以电子版与纸质版方式提交技术咨询成果。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获得专家审查论证后视为验收合格。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确定。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甲方确定。第七条三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和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技术服务费及因合同解除产生的费用。2、乙、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乙、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通过甲方验收,不另外增加费用。3、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应赔偿相对方实际损失。第八条三方确定:1、甲方提供给乙方和丙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乙方和丙方只能用于合同下的项目执行,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或通过本项目合作知悉的任何资料和信息。77第7页共13页3、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和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数据仍应承担保密义务。4、通过实施本项目所获的的技术成果,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九条三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宋巍巍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银金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贾鹏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保持甲、乙、丙三方的日常联系;2、负责甲、乙、丙三方资料的对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两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三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乙方、丙方逾期交付报告达到30日的(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或变更工作范围内容等情形除外);3、法律规定或三方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仲裁;1、提交海南国际仲裁院2、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三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按国家行业规范用语及行业习惯用语解释。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三方以协商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8页共13页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壹拾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肆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第9页共13页甲方:(盖章)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宋能彩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5月26日乙方:(盖章)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3X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子或盖章)2025年55月23日丙方:(盖章)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上月23日第10页共13页印花税票粘贴处:学(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海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第11页共13页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所有成员单位名称)经协商,自愿组成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投标(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名称)项目投标及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2025)项目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关于联合体各方工作、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项目调研、工作对接和资料收集,负责开展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数据备案入库审核、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五年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和动态更新等工作,编制《海南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入库数据审核报告》第12页共13页《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实施评估报告》《2025年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报告》,承担项目验收会务组织工作及相应费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开展“机器+环评”落地应用研究,编制《园区“机器+环评”应用模式研究报告》。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任务分工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6、本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7、本协议书一式捌份,于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合同履行结束终止,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章)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27号(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章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3月26日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