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专网安全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4383052025601
二、合同名称:长宁教育专网安全服务外包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5161376-05187785
四、项目名称:长宁教育专网安全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地址:长宁路599号
联系方式:021-32519535
供应商(乙方):上海豌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国徽(男)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川路319号3号楼2楼
联系方式:1762189763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长宁教育专网安全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9951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针对长宁教育信息中心各应用系统及教育专网内的学校对外发布网站进行安全管理,实现网站的安全运行。服务要求:针对长宁教育信息中心各应用系统及教育专网内的学校对外发布网站进行安全管理,实现网站的安全运行。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9951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长宁教育专网安全服务外包项目的合同(11N0024383052025601).pdf
长宁教育专网安全服务外包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3830520256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乙方:上海豌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国徽(男)地址:长宁路599号,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川路319号3号楼2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112电话:021-32519535,电话:17621897634传真:,传真:联系人:陶虹,联系人:王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项目概况1.1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1.2服务范围/内容概况:…………(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1.3合同总价为:995100元(玖拾玖万伍仟壹佰元整)。2、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2.2续签合同须知:(1)采购人具有合同续签最终决定权,即每年度合同到期后,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启动续约程序或重新招标;(2)仅限以下情形可申请调整续签合同金额:A.服务内容、要求或人员增加(人员单价及要求必须按照原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等;B.其它法定理由(必须出具相关法律依据及事由)。(3)如上一年度考核/验收不通过或因项目标的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价10%),采购人必须重新进行招标。(4)除上述第三条所涉及因素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今后三年内一切可能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诸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平均工资线上涨、社保调整、税费调整、员工福利增加及装备、耗材等物资涨价等,因以上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不作为续约合同调价上浮的依据。3、合同付款方式:(1)第一笔付款:在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收到收款凭证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650000元合同款项。(2)尾款付款:项目结束并经验收通过,支付剩余合同款项。4、违约责任4.1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4.2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4.3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4.4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4.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元人民币的违约金。4.6履约保证金4.6.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一般以银行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系统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系统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4.6.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4.6.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5、其他5.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制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5.2乙方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内容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5.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5.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区人民法院。5.7合同有效期:6.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变更本合同条款的书面协议;(2)本合同书(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7.合同附件(1)本合同附件包括:(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专网安全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