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雅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11101000021570364
五、合同编号:11N45760890520254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部
1.0
89500
89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联系人:自治区总工会宣教部
联系电话:0991-2824663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32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推广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0890520254202).pdf
合同编号:11N457608905202542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雅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头屯河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雅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雅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雅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视频拍摄制作服务---1部89500.0089500.00合同总价(元)89500.00合同总价(大写)捌万玖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在2025年53170%¥62650;120255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62650元(大写:陆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项目制作完成并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26850元(大写:贰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30%¥268502、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税款由乙方承担。23、乙方账户信息3账户名称:新疆雅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账号:852080399710001,852080399710001行号:303088810290268881029026三、服务条款庆祝克孜尔石窟研究所成立40184096×21606240*1280,40周年宣传片拍摄制作,数量1部,时长8分钟,分辨率:4096×2160,6240*1280(异形),帧速率:50fps,码流:140Mbps以上,语言:国家通用语言,格式:MOV/MP4。50fps140MbpsMOV/MP4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电视片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摄制违反法律法规的视频内容。12、甲方负责乙方在摄制过程中的全程协调组织工作。23、甲方应为乙方的摄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有关背景资料。34、甲方是该片的制片方、策划方、监制方,并拥有最终成片版权。41/35、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拍摄计划和总体设计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所摄制的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进行修5改。66、甲方可委派一名工作人员随摄制组进行协调摄制工作(协调人员、场地、车辆、航拍报备等),并监督摄制组工作情况。7、甲方授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不构成对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侵7害,如果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从而使乙方遭到相关权利人追偿或起诉,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8、甲方有义务依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8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获得相应的费用。12、乙方在摄制本片时,不仅要保证视频艺术创意质量,同时在摄制设备上也要确保高标准。23、为保证本片画面的创新,乙方要在大型场景的摄制过程中使用无人机航拍等先进设备。34、乙方保证其制作的视频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存在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视频的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56、甲方对该系列片内容认可前,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创作内容进行免费修改。67、乙方确保拍摄制作的作品不构成对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侵害,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从而使甲方遭到相7关权利人追偿或起诉,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8、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89、甲方授权提供给乙方使用资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开、授权使用。9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11%2、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于3个工作日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23务报酬。3、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制作并向甲方交付,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延误31%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六、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社会管控等1;要求。2、在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尽快进行协商,达成双方认可解决方案。23、如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3作和已产生的成本给予支付。七、争议解决方式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险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八、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甲方(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乙方(公章):新疆雅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广东大厦15层电话:电话:0991-231148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账号:账号:85208039971000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5年5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拍摄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