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 不动产补充权籍调查采购合同公告(东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981-XHZB-G2025-0020003
二、合同名称:2025年东台市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项目三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81-XHZB-G2025-0020
四、项目名称:2025年东台市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东台市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方式:18901418068
供应商(乙方):南京苏测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0号3幢1802、1803、1805室
联系方式:1525221964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五烈镇、溱东镇、时堰镇、安丰镇、富安镇的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东台市五烈镇、溱东镇、时堰镇、安丰镇、富安镇等地的不动产补充权籍调查,包含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
联系方式:1525221964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91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7 16:21: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三标段合同.pdf

2025年东台市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项目(三标段)合同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甲方:东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人)乙方:南京苏测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东台市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项目(三标段)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2025年东台市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项目(三标段)1.2标的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要求。1.3履行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5履行地点:五烈镇、溱东镇、时堰镇、安丰镇、富安镇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下浮率为:32%。注:本项目结算时按最高限价表价格为基础根据成交下浮率结算,计算公式为最高限价单价×(1-下浮率)×实际完成的数量。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6.2乙方如信用评价等级为AA评级及以上(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则免收履约保证金。6.3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3.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4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5.1方式:退还至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5.2时间: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6.5.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6.5.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甲方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3)乙方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乙方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乙方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乙方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5.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2-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算金额30%的预付款。8.1.2按季结算,工作量经双方核定认可后,乙方出具有效票据。8.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应做好验收的相应配合工作。10.2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并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若甲方未能及时验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拒绝理由,视为验收合格。但若甲方能证明拒收是由于乙方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存在重大缺陷,甲方有权拒收而不承担此违约责任。11.2甲方若因不可控因素导致验收或支付延迟,且已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不应视为无故逾期。在排除此类情形下,甲方若逾期验收或支付,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验收或支付完毕。11.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或成果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依法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应退还预付款,甲方有权不再付款。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3-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1.5若乙方违反知识产权、保密条款,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14.4本合同中未明确的条款,但在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承诺书中已明确的内容亦为本合同条款。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 不动产补充权籍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