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M许可采购合同公告(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2025)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受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25-02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舜威、朱艳梅、刘晶晶、李倩、李桐、郭玉婷、金俐成、张书玲、卢雪
项目联系电话:010-60624505转8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老师 010-851930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赫舜威、朱艳梅、刘晶晶、李倩、李桐、郭玉婷、金俐成、张书玲、卢雪 010-60624505转82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101内17层17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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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编号: /
2、合同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ZYZB-2025-0274
4、项目名称: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
5、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
联系方式: 010-85193064
供应商(乙方):北京更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厂区)7幢1层
联系方式: 13718837010
6、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3.84万元
合同金额:93.84万元
服务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服务地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5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3.84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16:45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00:00

预算金额
¥93.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赫舜威、朱艳梅、刘晶晶、李倩、李桐、郭玉婷、金俐成、张书玲、卢雪

项目联系电话
010-60624505转821

采购单位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孟老师 010-85193064

代理机构名称
中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101内17层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赫舜威、朱艳梅、刘晶晶、李倩、李桐、郭玉婷、金俐成、张书玲、卢雪 010-60624505转821

附件:

附件1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合同.pdf

合同编号: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甲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乙方:北京更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5月15日签订地点:北京合司已审甲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联系人:戚弘毅电话:13552373220乙方:北京更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厂区)7幢1层法定代表人:关琳喧联系人:关琳喧电话:18610377010本合同由甲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委托乙方北京更远科技有限公司就甲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提供DCM许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软件内容1.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国海关信息中心DCM许可采购项目的DCM许可,按照本合同附件一《DCM许可采购需求》的要求合格完成本合同内容。2.乙方投标过程中承诺:免费维保升级服务延长至2026年12月20日。3.采购产品清单和服务需求产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含产品名称型号产地数量(RMB)税)(RMB)DCM软件许可DCMv5.2以上1700552938400总价938400第二条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捌仟肆佰元整(¥938,400.00))第三条付款方式1.合同款支付(1)乙方应将发票(原件)在甲方支付合同款之前提交给甲方,此条款作为下述付款的前提条件。1a(2)乙方在完成提供全部软件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及合同全额发票(原件)。甲方采购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捌仟肆佰元整(¥938,400.00)。(4)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工程延期等原因导致支付延误的,延误时间不计算在上述工作日内,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账户信息:2户名:北京更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帐号:611058111纳税人识别号:9110105MA019HU63T(6)甲方账户信息: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00953J地址、电话: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010-85193055开户行及账号:农行北京东单支行11191401040006305第四条质量保证及服务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按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如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则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生产厂商正规标示指标。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及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缺陷产品。3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虽已答复,但未提出补救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补救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及维保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2.交货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4.维保服务期限:提供免费维护及服务至2026年12月20日,自本项目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维保服务具fe体要求请详见附件:《DCM许可采购需求》第六条包装要求由乙方按国家标准或本行业通用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外包装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乙方需保证产品运至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而不致损坏或变质,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损坏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格完成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应严格按照《DCM许可采购需求》(附件1)的要4求,为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服务乙方不得利用其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甲方(或甲方相关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甲方(或甲方相关用户)设备。第八条验收1.验收标准:甲方按《DCM许可采购需求》(附件1)的要求进行验收,甲方在到货初验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与本合同约定条件不符,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负贵在收到甲方上述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补交和免费更换,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支出,直至符合要求为止。2.最终验收: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技术部门对本合同产品进行最终验收,并由甲方技术部门出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第九条保密条款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甲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保密信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甲方信息,具体包括:(1)任何涉及甲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2)任何甲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5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3)任何甲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及贸易秘密。无论上述信息是否享有知识产权。3.本条款在项目完成或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因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永久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根据需要修改本6合同条款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4.本条款内容在本合同终止后仍长期有效。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赔偿。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产品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5‰)计收(以下简称“误期赔偿费”),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合同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供货,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误期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和费用。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会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如需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修改合同,乙方拖延交货,将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74.本合同条款产品或服务侵犯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除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在处理索赔或诉讼仲裁的过程中,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处理纠纷,并为甲方取得继续得到服务的权利。乙方不能合理地完成这些补救措施,除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需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赔偿。5.如本合同被全部或部分终止,甲方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产品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产品所支出的费用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如乙方违约并经同意延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赔偿。6.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组织的专家组的评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赔偿。7.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应当支付当期应付金额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逾期利息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第十二条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调整、政府管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对本合同履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意外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6.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30日,双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双方在相应顺延的30日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法9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第十四条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为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五条其他1.甲、乙双方同意秉承善意、诚信的原则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解决未决事项。2.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提供担保3.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联4络信息是甲乙双方相互寄递文件、通知的指定联系信息。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发生变动一方承担。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10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以下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DCM许可采购需求附件2:保密协议附件3:保密承诺书附件4:廉政承诺书附件5:安全责任书甲方(盖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表法定代表必或投权伏泰>车(签字):送琳星(签字小签订日期:025年5月15签订日期:202年5月15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CM许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