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2025)
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T0355X2025601
二、合同名称: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O-2025(JKJ)081
四、项目名称: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
联系方式:18999890009
供应商(乙方):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0571-870520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服务。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11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执行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合同.pdf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宜传交流中心乙方: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以下称甲方)就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进行采购(项目编号:NO-2025(JKJ)081),接受了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的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一致,并于2025年5月15日签订了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1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本合同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本合同包括的“附件”和补充合同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2)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3)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3.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合同、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4.本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因素而调整,合同价款分期支付。5.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内各项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全-1-部义务和责任。6.甲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甲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合同细则第一章合同内容的约定乙方为具有海外媒体账号建设及运营服务能力的机构,甲方委托乙方对(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内容策划、渠道推广。(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监督并享有最终审核权;2.负责审核对外宣传、策划的设计方案和相关工作的执行;3.甲方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完成的过程性或成果性文件、资料、报告等工作成果均享有知识产权;4.协助乙方处理在运营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5.甲方应提供的宣传推广材料符合我国和发布地法律法规要求,不侵犯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6.负责将合同费用支付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在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合同中所确定的甲方(新疆文旅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的内容策划、渠道推广等工作事项;2.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本合同项下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提供专业的运营服务;3.运营服务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等情况,重要决策作出前应当征询甲方意见;-2-4.按甲方审核的设计方案、工作安排和必要指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如乙方有异议或需要变动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5.乙方应按照附件1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保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提供服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一切权利在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后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他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乙方应当负责解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的除外。GG第二章合同的金额本合同总金额按中标价为:人民币11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含税)此金额为项目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策划、推广、运营等全部费用,除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就本合同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第三章项目支付1.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金额维宣信8386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项目开始执行3个月后,即8月20日前,完成附件2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服务项目内容量化中绩效指标的四分之一后,甲方向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金额2396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35C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项目完结,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0%,金额:1198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相-3-关验收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验收,逾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税号:91110000100002599R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电话:010-6307616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菜市口支行账户:0200001809004624509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纳税人:12650000MB1TO355X5地址、电话: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09918875051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账号:300031010400017552.甲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开具发票与合同约定的实际业务保持一致。如乙方开具发票时涉及的服务类别、服务价款与本合同不一致,应按本合同约定业务重新开具发票。4.乙方知悉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条款规定的甲方付款时间均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因非甲方的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此表示理解。-4-第四章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如地震、水灾、风灾、战争及上级命令调整(省、部、军级以上文件为准)等)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责任。第五章违约责任(一)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以及附件1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如乙方拒绝修改或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仍未修改合格的,乙方应返还所收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二)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运营服务最后时限前还未完成运营服务目标的,即视为运营服务期延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合同余款的20%作为违约金。传(三)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在乙方运营服务过程中如有发布内容而导致的版权纠纷、法律诉讼及平台处罚由乙0011NN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有法律诉讼诉甲方,导致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此责任也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法院判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于甲方提供内容导致上述情形的除外。(四)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其所知悉的甲方信息及本合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作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律师费、诉讼费、赔偿款等,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102(五)乙方应保护为甲方服务所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版权,未经甲方书面-5-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成果文件复制、向第三方转让、公布、公开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六)如甲方未按双方约定,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每日0.01%计算,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六章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执行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第七章合同的解除(一)甲方除遇不可抗力外,不得无故取消乙方项目。(二)乙方试图利用本合同的缺陷规避甲方监管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三)因乙方违纪、违规行为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财产、名誉损害的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事项(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有争议之处,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来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6-(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副本存档使用)。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完成之日起结束。(六)本合同落款处列明的联系方式适用于本合同履行及解除过程中有关通知、文件、信件的传达,且作为双方诉讼过程中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前五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联系方式仍有效。(以下无正文)(签字盖章页)甲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乙方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I传交流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32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电话:010-63076161电话:0991-8875051开户银行:农行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菜市口支行帐号:30003101040001755帐号:0200001809004624509附件1: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附件2: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服务项目内容量化359.402025056-7-附件1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一、项目总体要求(一)秉持国际视野,以文化为纽带,以旅游为载体,全方位推进新疆故事的国际传播。通过跨文化交流活动、国际旅游采风活动,以国际友人的亲身体验为桥梁,跨越语言与地域的界限,向世界传递新疆的独特魅力。在海外社交媒体平台上,塑造一个鲜明的新疆形象,让世界看见真实、立体、全面的新疆。(二)紧抓时代机遇,精准发力,持续打造#ChinaTravel新疆特色旅游内容,推动新疆文旅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借势国内外热点“引客入疆”,不断推出符合海外受众偏好的内容信息体验,拓宽国际传播路径,深化海外受众对新疆文化的认知与情感共鸣。(三)紧跟创新技术潮流,以技术赋能传播,借助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技术,深度融合新疆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遗迹等特色元素,打造互动式、沉浸式场景,让全球受众“身临其境”感受新疆魅力。并结合大数据分析,精准捕捉受众兴趣,优化传播策略,为“新疆是个好地方”品牌注入科技活力。二、项目内容VisitXinjiang海外媒体账号矩阵,在结合各平台传播属性协同传播的机制下,不断深挖新疆文旅精髓,精准匹配海外受众偏好,涵盖生活、美食、风景、人文、歌舞等多元内容,满足全球用户需求。同时,随着粉丝基础与影响力的持续增强,将紧跟国际市场新趋势及热点,策划高效互动内容,增强粉丝粘性,致力于提升新疆文旅品牌的国际知名度与美誉度,促进世界对新疆的深入了解。(一)精准定位,深度解锁新疆文旅体验围绕新疆独特的文化与旅游资源,精心策划多元化旅游体验,满足全球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打造“国际版攻略”专题等全方位旅游指南,提供科学合理的规划,助-8-力游客深度探索新疆的壮丽风光与人文魅力。同时,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维度,推出沉漫式文旅体验,涵盖地道美食推荐、非遗文化探访、民俗风情体验等内容,让国际游客在旅途计划中真正感受新疆的风土人情与多元文化。通过精准策划和精细化引导,进一步提升新疆文旅品牌的全球认知度与吸引力。(二)全面提升传播形式,塑造高质量内容“VisitXinjiang”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矩阵将进一步强化人文叙事,深度展现新疆人民的生活方式、节庆活动与非遗技艺,增强观众的情感共鸣,塑造特色鲜明、有记忆点的新疆形象。同时,优化视觉表达,运用设计语言提升传播吸引力,并结合创新技术形式,打造融合新疆文化与美学的创意作品,营造更具冲击力和辨识度的视觉体验,不断提升新疆文旅的国际传播效果。(三)创新技术互动,打造沉浸式用户体验“VisitXinjiang”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矩阵将结合平台互动特性,围绕投票竞猜、知识问答、创意接力、互动挑战等多元玩法,策划趣味化线上活动。以新疆美食、非遗文化、自然风光、历史人文为核心,通过挑战性、共创性的方式,让全球粉丝在轻松互动中深入了解新疆魅力。通过高参与度、高趣味性的社交互动,增强用户粘性,激发文化共鸣,让新疆文旅品牌在国际传播中更具吸引力与影响力。(四)舆情监测与数据分析建立高效舆情监测机制,对网络舆论保持高敏锐度,优化内容发布策略,警惕潜在舆情风险,强化舆情风险预警及应对,确保传播环境稳定可控。定期出具月度、年度以及阶段性总结报告,同时以数据驱动传播优化。(五)运营年周期稳定上榜,突出亮眼成绩年度运营周期持续扩大粉丝基础,增强用户互动与覆盖,稳定全国省级文化和旅游新媒体国际传播力指数排名全国前十,并争取特色平台的突破性提升,进一步增强新疆文旅在全球范围内的品牌认知度与传播力。-9-附件2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服务项目内容量化新疆是个好地方海外社交媒体账号平台服务内容KPIFacebook粉丝增长新增粉丝200000互动量新增贴文互动量200万(点赞、评论、转发、点击等)曝光量新增曝光量2200万次贴文制作发布每日1篇,全年不少于365篇(包含内容编辑及图片设计)主页头图设计更新全年4次页面更新线上营销活动全年4次线上创意活动(Facebook、X和Instagram平台一起联动)X(Twitter)粉丝增长新增粉丝20000互动量新增贴文互动量25万(点赞、评论、转发、点击等)曝光量新增曝光量150万次贴文制作发布每日1-2篇,全年不少于500篇(包含内容编辑及图片设计)主页头图设计更新全年4次页面更新线上营销活动全年4次线上活动(Facebook、X和Instagram平台一起联动)Instagram粉丝增长新增粉丝15000互动量新增贴文互动量200万(点赞、评论、转发、点击等)曝光量新增曝光量1800万次贴文制作发布每日1-2篇,全年不少于500篇(包含内容编辑及图片设计)全年发布原创图片不少于400张线上营销活动全年4次线上创意活动(Facebook、X和Instagram平台一起联动)TikTok粉丝增长新增粉丝80000短视频发布每周制作发布短视频不少于1支(视频时长15-30秒),全年不少于50支视频观看量新增视频播放量2500万次YouTube视频制作发布每月发布视频不少于1支,全年不少于12支创意剪辑视频,每支视频时长大于1分钟主页头图设计更新全年4次页面更新视频观看量新增视频播放量100万次其它国际传播力指数排名进入省级排名前10名与外国网红开展线上联动每月围绕新疆文旅内容,与两位外国网红进行联动(包括但不限于账号互动、内容互动、参与线上营销创意活动等多种形式)数据报告月报、年度报告和阶段性报告-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