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青岛市黄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
合同编号:370211103001202500009_001
合同名称:区纪委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SDGP370211000202501002338
项目名称:区纪委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中共青岛市黄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79号402
联系方式:86757610
供应商(乙方):青岛天下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789号3栋302室
联系方式:13780679577
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3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全顺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6万元
合同金额: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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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LZL-250218-02承租方(甲方):中共青岛市黄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出租方(乙方):青岛天下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乙方)与承租方(甲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1、乙方将商务壹辆提供给甲方服务,车牌号:鲁B13Y07(9座),从2025年2月18日起到2025年2月20日交付给甲方使用,租期3天,日租费用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以上租车费用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合同金额是根据政府采购优惠率折扣扣除后的实际价格,附详见用车明细表。第二条:租金交付期限1、临时车辆租赁相关费用,按双方约定时间进行结算;固定租赁相关费用,按月或季度为周期进行结算。第三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告知乘车人员爱护车内设施。2、甲方租用乙方车辆只作为活动用车使用,不得将乙方车辆进行盈利性运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3、甲方人员故意损坏车辆内外设施的,按损坏件的市场价,经双方确认后予以赔偿。4、在乙方提供的驾驶员出现问题时,造成甲方工作不便和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5、甲方应及时缴纳租金。6、甲方不得要求专职驾驶员违章驾驶,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包括罚金及或15天拘留等处罚。第四条:乙方责任1、乙方需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保证提供设备齐全、运行安全可靠,具有合格年检证、行车1证,保险手续齐全的车辆。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安全、舒适的服务和良好的乘车环境,保证车辆正常运转。3、乙方在行车为甲方服务中,如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或人身伤残、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是有正规驾驶执照的优秀驾驶员,且驾驶经验丰富(班车驾驶员10年以上经验,轿车、商务车驾驶员2年以上经验)、水平技术优良,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5、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6、乙方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7、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8、乙方负责为租赁车辆购买全部保险,并承担费用。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乘客,保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三者、车损、车上人员)。第五条:合同修改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停年月日日年月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