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2025)
下安王家、叶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下安王家、叶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7673086332505071439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服务机构:
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下安王家、叶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6057673086332505071439
合同总金额:
¥75,836.52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开展的现场测量(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图纸设计、施工现场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后等后续服务。
合同附件
合同.pdf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2025-05-28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下安王家、叶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设计证书等级: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设计人:华的工程设计东)有限公司it签订日期:205.5.19资AI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OAN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设计人: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下安王家、叶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工程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段、设计内容及投资(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项目名称:下安王家、叶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前鱼塘提升、安装护栏、新建村内道路及停车场,总投资约183.18万元。4.3设计阶段:施工图4.4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开展的现场测量(满足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后等后续服务。4.5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文件及地形图。1第五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15.1施工图纸文件——白图6份,电子文档2份(PDF、CAD),签订合同后15天内。第六条费用6.1本合同的设计费用: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安费约183.18万元。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8折收取设计费。其中(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82431.00元;(2)专业调整系数:1.0;(3)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4)附加调整系数:1.0;(5)下浮系数:0.2;丑限暂定设计费=1831800.00×9/200×1.0×1.15×1.0×(1-20%)元=82431.00×1.0×1.15×1.0×0.8元=75836.52元(上述设计费不随设计面积变化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数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工程建安预算价如有审价以审价结果为准。)6.2支付方式:(1)交付正式施工纸质图纸后并由发包人审定预算价后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余下设计费;6.3上述设计费均为含税价,设计人需提供等额完税发票。6.4设计人每次请款时,需提交请款申请及有效等额完税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设计5人的请款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支付的审批手续,设计人同意并理解,如因审批流程而可能出现的费用支付延迟,设计人不追究发包人责任。第七条双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要求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7.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2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设计人已完成施工图,若发包人对方案作出修改,修改范围少于整个设计项目工作量的50%时,设计人不得向发包人申请额外的设计费;修改范围大于整个设计项目工作量的50%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增加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的40%;方案全修改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增加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的50%。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7.1.3在合同履行期间,属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则发包人向设计人计付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及时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双方可协商酌情补偿。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请款材料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上级部门递交了支付审批手续的,不视为逾期支付。7.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7.1.6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7.1.7施工中,委托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设计方同意。如委托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设计方不同意修改,而委托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负。7.2设计人责任7.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7.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的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人不再另行收费。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3Ag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1)因设计人主要责任造成设计错项或漏项引起的费用变化总额超过初步设计概算2%或以上的,由发包人扣除设计人10%的设计费;(2)施工图设计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10%或以上的,由发包人扣除设计人10%的设计费;(3)设计变更累计增加超过施工合同价5%或以上的,由发包人扣除设计人(或勘察单位)15%的设计费。7.2.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发包人未付定金时除外)。aal7.2.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参加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7.2.5设计人负责申报资料及向有关部门审批。第八条保密8.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162属于专利产品,设计人在完成合同后应及时销毁。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仲裁9.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设计人应派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设计人代表为发包人提供共3次现场咨询服务,服务费已包含于设计费中。如发包人需额外的现场咨询服务,需为设计人提供交通及食宿的补助。10.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并验收备案为止。10.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4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0.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6份,发包人4份,设计人2份。10.7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0.8约定事项:根据国家税法,税收属地化管理及行业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决定,本项目由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收取全额费用,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审0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0757-82787855电话:传真传真收款单位: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账号:8110901012701610937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雾岗路33号“华艺装饰材料物流城”内为北区第日期:2025.5.198座三层46-50号日期:2005.5.195DANPZAO附件1:法人单位授权分支机构设计和收款委托书兹授权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为我方委托代表,委托其负责下安王家、叶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且的设计工作和收款事宜,并出具发票。授权法人: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盖章)入委托代理人: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盖章)武装公日期:205年5月19日7附分支机构名称: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名: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帐号:811090101270161093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