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2025)
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机关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8762_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502001876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
联系方式:51775525
供应商(乙方):山东社会科学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56号
联系方式:139691583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咨询服务
无
1
29.5
29.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7月31日前,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合同 (2包).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8762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05000120250001采购人: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供应商:山东社会科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采购人(全称):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供应商(全称):山东社会科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关于加强与黄河流域省份战略协同的机制研究。2.服务内容和范围:围绕山东加强与黄河流域省份战略协同机制,梳理全国区域战略协同机制建设方面的发展现状以及先进省市的经验做法,分析山东在加强与黄河流域省份战略协同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服务山东省“十五五”规划编制,立足山东省实际,提出山东在加强与黄河流域省份战略协同机制建设方面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建议。二、项目研究期限2025年7月31日前,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三、项目标准和要求确保项目研究成果满足科学决策需要,研究项目结项前,需提报阶段性成果3篇、总研究报告1篇。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295,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袁红英。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295,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拨付合同金额的60%,其余40%项目结项验收后拨付。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5月7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56号法定代表人:张祚亭,法定代表人:袁红英委托代理人:韩云勇,委托代理人:于婷电话:0531-51775525,电话:0531-82704600传真:0531-51775558,传真:0531-82973044,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舜玉支行,账号:37001616370050150316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3服务内容:完成关于加强与黄河流域省份战略协同的机制研究,形成可落地的解决方案,为采购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包括:(1)组建高水平专业团队,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攻坚研究。(2)立足山东省情实际,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为山东发展提出现实与长远相统一的前瞻性、战略性、操作性对策建议。(3)形成高质量阶段性研究成果和高水平研究总报告。1.4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4.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山东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与黄河流域省份战略协同的机制研究课题研究组。1.4.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4.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5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详见付款方式。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项目监管9.1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9.2在研项目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及时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1)项目责任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开展研究的;(2)项目负责人在学术研究活动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弄虚作假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3)临近研究期满未取得实质性研究进展的;(4)严重违反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的;(5)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9.3项目实施中,需要进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项目供应商同意,报省决策咨询办审批:(1)改变项目名称;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2)改变最终成果形式;(3)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4)变更项目管理单位;(5)申请延期;(6)终止项目;(7)撤销项目;(8)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变更,于项目完成时随结项材料一并申请。9.4项目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管理使用项目资金,不得存在以下行为:(1)虚假编报项目预算;(2)未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3)列支与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4)未按规定执行预算、违反规定转拨项目资金;(5)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6)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7)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8)在使用项目资金中以任何方式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9)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资金情况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9.5项目供应商应当承诺依法履行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责。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提供真实的项目信息,并认真遵守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对违反承诺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对项目供应商和科研人员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应当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9.6因项目负责人或责任单位原因而终止的项目,项目供应商须退回已拨付经费。9.7省决策咨询办组织结项评审,结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拨付项目经费尾款。9.8项目供应商及其相关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不按时编报项目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截留、挪用、侵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第十一条仲裁11.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决策咨询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