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仪式采购合同公告(秭归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阅长江,道中华——诗咏中华民族母亲河”全国著名诗人长江万里行启动仪式暨2025屈原故里端午诗会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GXM-420527-2025-00389
四、项目名称:“阅长江,道中华——诗咏中华民族母亲河”全国著名诗人长江万里行启动仪式暨2025屈原故里端午诗会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秭归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
2、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1号
3、联系方式:13487250469
4、供应商(乙方):懿合鼎影视文化传媒(湖北)有限公司
5、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
6、联系方式:199727656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5500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48450元
5、合同金额:54.84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秭归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21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采购合同.pdf
“阅长江,道中华--诗咏中华民族母亲河”全国著名诗人长江万里行启动仪式暨2025屈原故里端午诗会项目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采购“阅长江,道中华--诗咏中华民族母亲河”全国著名诗人长江万里行启动仪式暨2025屈原故里端午诗会项目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1、服务名称:“阅长江,道中华--诗咏中华民族母亲河”全国著名诗人长江万里行启动仪式暨2025屈原故里端午诗会项目。2、主要内容:“阅长江,道中华--诗咏中华民族母亲河”全国著名诗人长江万里行启动仪式暨2025屈原故里端午诗会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活动策划和执行。配备相关专业团队完成端午诗会的策划、主题设计、节目编排、活动嘉宾邀请、场地布置与设备服务、活动物料、后勤保障等相关服务。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活动结束完成所有服务工作。4、交付时间及地点:以采购人签订合同要求为准,湖北秭归。5、服务报价要求:合同总金额包含活动相关全部费用,乙方按照预算严格执行,超出部分乙方自行承担;除特殊情况执行方案之外甲方要求增加服务,另行沟通商定。第二条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策划重点活动方案的确定、组织、协调及监督相关事宜。(2)甲方有权参与整个活动的策划执行、审核把关工作,对服务内容实行全程监管。(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工作成果进行适时检查,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乙方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著作权全部归甲方所有。2、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必须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次活动产生的及相关费用。(2)乙方应对甲方各项资料、实施计划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信息,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3)乙方策划负责此次活动的所有工作,并负责嘉宾的全部后勤服务,包含交通、餐饮、住宿、安全等工作。(4)乙方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全程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并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高质量地提供服务,确保实施效果。(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如有违反,应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关合理保障需求,商请甲方予以及时落实。第三条服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合同项目总价(人民币)548450.00元,金额大写:伍拾肆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共计¥219380.00元(大写:贰拾壹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164535.00元(大写:壹拾陆万肆仟伍佰叁拾伍元整);甲方验收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164535.00元(大写:壹拾陆万肆仟伍佰叁拾伍元整)。支付过程中,根据本次活动对上争取资金情况,支付方式如有变动,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秭归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统一信用代码:13420527503622784U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懿合鼎影视文化传媒(湖北)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山路支行银行账户:556057532621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应按欠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甲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予退还,未支付的款项甲方不再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其他事宜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事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合同附则,合同附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5月28日,日期:2025年5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启动仪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