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祥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5)



合同编号:

4532923HT2025001060101

合同名称:

祥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5年公务用车(三次)询价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2923JH202500106

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采购

采购人(甲方):

祥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供应商(乙方):

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大理州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合同金额:

1568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7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8

代理机构:

祥云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祥云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公务用车采购的询价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65712

中标、成交公告:

祥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5年公务用车(三次)询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地方段公车采购合同.pdf

项目编号:DLZC2025-X1-00189-XYXZ-0005合同编号:4532923HT2025001060101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集中采购(委托采购)汽车类合同书签订地点:祥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签订日期:2025年5月26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全称)祥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新一中对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得安乙方(投标人公章):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地址: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双江社区向家坝犬道72号A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富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得公A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编号为DLZC2025-X1-00189-XYXZ-0005的“祥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5年公务用车(三次)询价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方式采购0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车辆特征品牌型号生产商及产地颜色数量单价(元)上汽大通大家5.2024款1.3TPLUGIN乐享版七座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白色1¥156800.00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小写:¥156800.00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口财政资金:小写:大写:自筹资金:小写:¥1568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2-车辆主要配置:排量.1.3L/发动机功率≥/163Ps/120Kw/.电池类型/三元锂电池.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扭力梁非独立悬架/前后轮胎规格.前205/60R16后205/60R16/点火系统.无钥匙启动/.倒车辅助功能/.倒车影像/.排放标准/.国六标准/.充电方式插电式混动二、车辆的交付:1、交车方式按以下第(2)项进行:(1)甲方至交付地点自提自运;(2)乙方免费将车辆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2、交车地点: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新一中对面汽3、交车时间:采购人通知★4、交车清单:机动车发票、钥匙、合格证原件、三包手册、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02051.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车辆资金已落实,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2.负责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3.负责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文件等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书。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车辆售后维修保养服务;5、甲方保证按照车辆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或引起车辆的损坏或故障,由甲方自行承担。6.车价总额¥156800.00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所售车辆为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制造厂商出厂标准之产品,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车辆手续符合国家有关车辆管理部门落户登记规定。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谈判、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3、乙方保证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洁。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改变车辆的出厂状态,不添加任何其他标记.标识5、乙方保证甲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并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可另作附件附合同后)维修服务站名称:大理同瑞上汽大通4S店(大理市苍山东路397号)联系电话:4008258183联系人:李经理6.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车辆和项目的验收;7.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验收及验收标准1.车辆验收: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指定交车地点共同对所购车辆的品牌、颜色、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文件等进行验收,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若发现不合格的车辆,乙方及时必须予以更换;在车辆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2.数量较少的或一般性的普通车辆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批量采购的车辆或复杂的改装车辆,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六、合同价款结算(一)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三)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办法根据谈判文件及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备案成功,待甲方自筹资金落实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货款(人民币¥156800.00元)给乙方。甲方自筹的资金落实后,如甲方未在资金到账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该期满之次日起承担支付逾期违约金。七、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车辆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车辆,由此造成的逾期交货责任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将由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车辆和所交付车辆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因甲方原因逾期提车或验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向乙方偿付相关损失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车辆,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八、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祥云县财政部门反映或投诉,以便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口内打√,其余打×)少口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标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A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B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含监督管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一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十二、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十四、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口内打√,其余打×)1.合同车辆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明细表口2.合同车辆售后服务细则口3,合同车辆使用详细培训方案或计划口4.合同车辆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75.合同车辆技术资料清单口6.其他口-5-甲方(采购人)名祥云县地另公路管理段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新一中对面邮编:产8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13887242579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名称: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双江社区向家坝大道72号邮编:657800法定代表人:重富立委托代理人:电话:180087019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昭通分行水富县支行账号:250402730920004694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