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桑园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2025)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
包件(标段)编号
包件(标段)名称
估算价(元)
1
H3FSCG25D02T0060-1
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
3801884.12
合同信息
一、合同编号:H3FSCG25D02T0060 FS34088220250097号
二、合同名称: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H3FSCG25D02T0060 FS34088220250097号
四、项目名称: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潜山市槎水镇经济开发区八一大道
联系方式:13866055092
供应商(乙方):安徽涅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南翔万商商贸物流城D区2#楼1235室
联系方式:15655135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沟渠清淤、碎石土路、桑园改造、新建便桥、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934778.83元
合同金额:1934778.83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0日历天、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合同书.pdf
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涅华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26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涅华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潜山市槎水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潜农工组(2025)4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沟渠清淤、碎石土路、桑园改造、新建便桥、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列示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肆仟柒佰柒拾捌元捌角叁分(¥1934778.83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廖艳平。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5月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发包人: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安徽涅华建设有限公司。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24个月。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合同协议书(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补充协议、谈判纪要等);(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含评标期间投标人递交和确认并经评标委员会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含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7)图纸(含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包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1.7联络1.5.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的期限送达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安徽涅华建设有限公司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其它义务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预留金额的使用;(4)……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承包人应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或)独立核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资金的使用由项目经理负责签字、审批。(2)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和安全度汛工作。4.2履约担保4.2.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无法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发包人可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以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约束质量和履约风险。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不允许分包。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4.3.11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且必须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工地试验室,统一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4.3.12承包人严禁将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分公司或其他内部机构承担;采取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应加强管理,严禁以包代管。4.3.13承包人采用劳务分包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承包人应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并核验劳务分包人与所用劳务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当对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劳务费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以及保障工程款支付的措施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2)劳务分包人可提供小型工具和辅助性材料。(3)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4)劳务分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5)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安全生产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劳务分包人的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人已取得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所规定的工种从事劳务作业。(6)承包人应建立和完善劳务企业工资预警制度,采取预收担保金、风险金或直接参与劳务企业工资发放等切实措施,对劳务企业工资发放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民工工资纠纷。(7)承包人应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价款。(8)劳务分包价格应与同期市场价格相符。4.3.14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法转包:(1)承包人中标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进行组织管理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的;(2)承包人将工程交由子公司内部承包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转包建设工程行为。4.3.15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规分包:(1)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2)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的;(3)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4)分包人将工程再次分包的;(5)承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劳务分包人同时提供机械设备或组织大宗材料、主要材料采购的,或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6)采取劳务分包或设备租赁的,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存在异常差别的;(7)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的,操作人员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5投标确定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特殊原因确须变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发包方同意更换的;(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企业应当于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经理的,企业应当于项目经理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除上述情况外,项目部更换项目经理的每次支付违约金5万元,更换其余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4.6.6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间,主要管理人员有关证件必须放项目部保存,可随时提供给项目法人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4.6.7工程现场使用劳务人员的,承包人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若通过劳务公司用工的,承包人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核验劳务公司与所用劳务人员的劳务分包合同)。4.6.8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不得再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拟任职务。4.6.9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部有关造价文件必须由水利造价执业人员编制、签名盖章。4.6.10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必须在工地,否则每缺席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否则每缺席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监理人将对承包人项目经理进行考勤。除监理人将对承包人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考勤外,还需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执行广域网考勤。4.6.1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申请,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合同主体工程完工后可同意办理在安徽水利信息网“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中公示在建人员名单撤除手续。4.11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执行合同通用条款,。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主要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3承包人采用设备租赁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种类型号,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租赁工作量及结算方式,租赁双方责任及义务,违约及纠纷处理方式等。(2)承包人应严格把好设备出租方资格关,不得向没有相关资质的出租方租赁设备。(3)设备租赁价格应与同期市场价格相符。(4)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的,操作人员不能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的管理。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维护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执行行业和安庆市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4级以上的地震;(2)8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风;(3)连续4日日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的大雨;(4)30毫米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雪;(5)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3天的低温天气;(7)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下表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关键节点工期及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完工日期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1开工按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0.5%2完工按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0.5%(2)表中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10%。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符合最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符合最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优良标准。达到优良的奖金为不奖励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3.9施工过程中发现一次工程质量问题,罚款3000.00元,记过一次,若累计超过三次,施工企业自动进入黑名单,今后三年不得在潜山市承建水利工程。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相关质量验收、检验规范执行。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工程联系单或设计人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15.2工程变更凡涉及项目工程变更事项,均需按《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潜政〔2025〕4号文)要求审批。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或有类似子目的,均按15.4.3确定单价。15.4.3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目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的计价原则进行组价,将组价乘以(1-下浮率),作为结算单价;其中下浮率=[1-(中标人的中标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100%。15.4.4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预计变更项目单价汇总表”中列明的项目若发生,则执行投标人投标报价。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1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15.6暂估价15.6.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予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本工程设预付款17.3计量17.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7.3.3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在2日内审核完毕。17.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否。17.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五份。17.3.2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给承包人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②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通过审核(计)结束后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审核(计)金额的3%部分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扣除之前已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17.3.3安全措施费管理与使用安全措施费由发包人在施工进度款中根据承包人实施过程中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统一支付,承包人申请该项目费用时需提供其实际在本工程中支出的凭证和安全台帐资料,否则一律不予支付。17.4质量保证金工程措施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审计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按照工程进度款、结算总额相应比例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应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5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5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招标人要求提供。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验收条件为:,,验收程序为:,。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24个月20.保险20.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所有工程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0.5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20.6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应征得发包人同意。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5.1补充条款第三节廉政协议书廉政协议书(格式)施工合同名称: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编号:H3FSCG25D02T0060FS34088220250097号发包人(甲方):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安徽涅华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5年05月26日,2025年05月26日第四节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格式)施工合同名称: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编号:H3FSCG25D02T0060FS34088220250097号发包人(甲方):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安徽涅华建设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目标与要求1.强化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7.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项目主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辨识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论证;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安监部门联系畅通。9.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包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5年05月26日,2025年05月26日第五节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格式)本人廖艳平担任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340826**********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号:皖234101******签字日期:2025年05月26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兹授权我单位廖艳平担任潜山市槎水镇中畈村标准化桑园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名廖艳平身份证号340826**********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号皖234101******职称专业被授权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2025年05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桑园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