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质采样监测技术服务 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350701]H1-ZX-[GK]2025004

二、合同名称:2025-2027年水质采样监测技术服务(三次)

三、项目编号:[350701]H1-ZX-[GK]2025004-2

四、项目名称:2025-2027年水质采样监测技术服务(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东山路54号
联系方式:0599-8825155
供应商(乙方):南平兴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北路198号14幢
联系方式:151599150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水质采样
420(站次)
¥276.0000
¥115,920.00
详见招标文件

2
水质采样
2,094(站次)
¥519.0000
¥1,086,786.00
详见招标文件

3
水质采样
2,514(站次)
¥129.0000
¥324,306.00
详见招标文件

4
水质采样
36(月)
¥2,460.0000
¥88,560.0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1,615,57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壹万伍仟伍佰柒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南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
2025年05月28日

合同编号:[350701]H1-ZX-[GK]202500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住所地:南平市东山路54号联系人:方陈杰联系电话:0599-8825155传真:电子邮箱:npswshj@163.com乙方:南平兴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北路198号14幢联系人:林建平联系电话:15159915013传真:电子邮箱:523562891@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701]H1-ZX-[GK]2025004-2的2025-2027年水质采样监测技术服务(三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15,920.00-第1页-品目编码C12020300品目名称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采购标的水质采样服务时间(单位)三年服务范围按《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要求采集现场平行样、现场空白样。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总金额(元):¥1,086,786.00品目编码C12020300品目名称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采购标的水质采样服务时间(单位)三年服务范围包含采(送)样人员工资、保险、安全生产个人防护用品配置、采样技术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车辆使用费、船只租赁费、现场监督、采样路线定位及现场拍照等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总金额(元):¥324,306.00品目编码C12020300品目名称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采购标的水质采样服务时间(单位)三年服务范围中标方配备的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同时该仪器设备的精确度等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投标人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附表所认定的检测方法,现场检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并每期出具检测报告。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总金额(元):¥88,560.00品目编码C12020300品目名称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采购标的水质采样服务时间(单位)三年服务范围①中标方需有专人负责整理该项目的采样计划、目的、人员、各类培训及现场监测仪器等相关资料提交给采购方,并在每期采样监测工作结束后,配合采购方做好当期的采样监测工作相关资料整理归档。②配备应急响应采样监测需求的保障(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车辆、现场监测设备)。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与合同-第2页-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伍仟伍佰柒拾贰元整(¥1,615,572.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样品采集单价:519元/站次质控样采集单价:276元/站次现场项目监测单价:129元/站次其它技术服务费单价:2460元/月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全部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2025-2027年水质采样监测技术服务(三次)4.2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4.3服务地点:南平市4.4服务完成时间:甲方指定时间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每月实际完成数量计算5.2服务内容:5.2.1采样准备(包括采样瓶及保存剂准备)、计划监测站点水样采集、现场项目测定、水样保存和运输;其中现场监测水温、溶解氧、透明度、pH值4个项目,每年采样量约698站次、现场质控样约140站次、现场项目监测约838站次以及其他采样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应急采样监测);5.2.2监测站点由采购人提供,涉及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河、湖库等水体。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或相关部门任务要求变化等因素调整相应采样量、采样站点和业务内容。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执行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相关要求(2)服务人员组成:由乙方具备相关职称与资质的人员不少于13人组成(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①由乙方负责准备满足检测方法标准要求,且处于校准周期内合格的现场检测所需仪器设备;②乙方负责准备数量足够且符合水质采样要求的采样设备;③乙方负责做好采样过程中司机、采样员、现场检测项目人员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保障。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第3页-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第15条、第16条执行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第17条执行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方陈杰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626502983,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5月30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林建平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859300698,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发布有效的最新版本规范、标准或材料规格做好水质采样、现场保存添加、填写相关记录等水质采样监测技术服务工作(现行标准为《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水质采样技术规程》(SL187-96));现场监测项目(水温、溶解氧、透明度、pH值)的检测方法必须符合乙方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附表所认定的检测方法(若乙方需更换检测方法需经甲方同意)等要求开展采样检测技术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第4页-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615,572.002025-05-30南平兴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任务安排完成每期工作任务,经业主(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每三个月结清一次费用,每次按照实际采样站次和质控样采集站次、现场项目检测站次、其他技术服务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算按照完成的任务支付费用,中标人需开具相应正规发票(因系统格式问题,付款方式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合同总期限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第5页-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第16条执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受电子合同格式限制,补充以下条款(说明)1、关于服务时间:1.1服务期限为三年。一年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要求且根据《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水质采样、现场监测项目质量检查评分表》,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评分达不到80分的,则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1.2续签合同采取线下签订方式,做为线上合同(三年期)的补充件,线下合同在不违反线上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签订。1.3第二、三年,分中心如果下达的任务量少于第一年,则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按照当年任务量,以第一年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单价为基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下达的任务量多于第一年,但增加金额不超过第一年采购合同总金额10%时,超出部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单价与第一年合同标的相同的补充协议;增加金额超出第一年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超出部分重新招投标。2、关于资金支付2.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乙方按照甲方的任务安排完成每期工作任务,经甲方(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2.2最终结算价=实际采样站次×样品采集单价+质控样采集站次×质控样采集单价+现场项目监测站次×现场项目监测单价+其它技术服务费单价×服务月数,乙方需开具相应正规发票。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2份;副本0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第6页-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郑建华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489957499K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账号:13910101040000536乙方(中标或成交人):南平兴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丁达华纳税人识别号:91350702572967911G开户银行:建行南平分行营业部账号:35001672433052507729签订地点:南平市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采样监测技术服务 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