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外文数据库 新学术外文高影响力期刊整合服务平台采购合同公告(福建医科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TSG2024025
二、合同名称:中外文数据库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15-2
四、项目名称:中外文数据库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联系方式:0591-22862196
供应商(乙方):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1幢四层C4008
联系方式:188106214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新学术外文高影响力期刊整合服务平台
1(批)
¥150,800.0000
¥150,800.00
V2.0
合同金额: 150,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扫描版-2024-福建医科大学-150800 (1).zip
合同文件.pdf
福建医科大学
2025年05月28日
合同编号:TSG2024025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医科大学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2196传真:0591-22862326电子邮箱:3956312@qq.com乙方: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1幢四层C4008联系人:李建鹏联系电话:18810621471传真:010-62112187电子邮箱:1975478409@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CCZB[GK]2024015-2的中外文数据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单价(元):150800.00数量:1.00单位:批总金额(元):¥150800.00:0品目编码A04039900品目名称其他资料采购标的新学术外文高影响力期刊整合服务平台品牌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规格型号新学术外文高影响力期刊整合服务平台V2.0具体规格如下:1.要求订购模式为:全文数据库资源+人工服务群(微信群)。2.要求订购资源包含:2.1期刊数量不少于400种,总文献量不少于50万篇,年更新量不少于12万篇。2.2数据来源涵盖SCI、EI等高学术质量期刊,以及国外各大出版集团高端内容。2.3学科分类覆盖大部分医药与生命科学领域重要学科,涉及学科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肿瘤学、病理学、麻醉学、护理学、耳鼻喉科学等医学重点学科。2.4数据年限为2013年-2025年。3.要求支持个性化服务3.1辅助开展嵌入式学科服务。辅助我校图书馆开展嵌入式学科服务,并配有专门服务人员提供专属一对一的个性化参考咨询服务,学科专题推荐、外文学术不端检测、语法校对、选刊发文指导等。3.2学科热点跟踪。根据学校科研需求,配合提供相关学科的年度国际学术热点分析。3.3文献计量分析。根据学校需求,辅助提供本校相关文献计量分析数据,中文发文统计报告、ESI学科分析报告、SCI发文统计报告等。3.4文献传递。根据读者需求提供文献传递服务,所提供的文献内容须与原文相符,准确率不低于95%。3.5人工服务群。根据学校需求,以微信群为依托开展学科服务、文献传递等图书馆增值服务,人工服务群数量不少于10个。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150800元)2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1508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详见招标文件;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合同等额发票,若乙方未开具的,甲方付款义务顺延,且此顺延不得作为乙方不履行后续义务之抗辩。乙方开具的发票应符合甲方单位所在地区税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责任。若发现假票或导致甲方被税务机关调查、处罚情形,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损失。4.2交付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验收合格。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购买的数据库有侵权问题,甲3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及进行诉讼,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后果。如因纠纷而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数据库,则除按照上述第10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其他供货要求:访问范围:福建医科大学IP范围内和福建医科大学授权用户使用。当甲方的网络IP地址发生变更时,承诺及时予以变更,以保证甲方对数字资源的使用;当甲方硬件条件变更时,承诺及时配合甲方进行数据的恢复与部署。培训实施:能够提供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所提供产品应保证满足甲方功能要求,数据准确、速度快捷、运行稳定的正常应用。提供电子版用户使用手册、每年至少一次的用户使用培训。售后服务: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能够提供故障诊断、故障排除、技术咨询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产品培训、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服务、传真服务等;协助甲方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困难,提供操作技巧指导;能够提供不低于服务期的免费维保(包括远程维护、电话指导、现场维护)等。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12小时(8:00-20:00)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则应提供备品供甲方教学、科研使用。使用数据: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数据库使用量统计数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系统升级:提供所订购数据库合同期内的数据免费更新升级、技术支持服务,并免费享受数据库检索平台软件的常规升级服务。宣传推广:服务时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举办读书月、数据库宣传月等推广活动不少于2次。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4(2)其他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2)在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甲方邀请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验收。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6.5履约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6.6退、换货:详见招标文件6.7其他:无5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收款人支付说明1150800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货物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及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期限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约”。(3)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6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删除甲方所购的服务数据,甲方可将被删除数据折成相应款项,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5)其他违约情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旦出现数据库访问权限连续中断超过48小时,按照每日采购价的1%,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出版数量少于参数要求,每本书/刊按照采购价的1‰计算,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未按约定完成宣传推广服务的,按照采购价的10%计算,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一方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上述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视违约方合同履行情况及违约情形,要求违约方方支付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12.2其他无。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注册地址所在地(福州市台江区)法院起诉。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由甲方注册地址所在地(福州市台江区)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7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用、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十四、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盖章)乙方: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李建鹏李建鹏法定(授权)代表人:林旭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488001436L纳税人识别号:g1110108071684614M同福州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达支行中关村南路支行账号:35001870007050007795账号:0200254509200040083签订地点:福建医科大学签订日期:2024年12月日8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中外文数据库项目(三次)合同编号:TSG2024025甲方:福建医科大学乙方: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05月28日-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福建医科大学乙方(全称):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中外文数据库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15-2(2)采购计划编号:CGXM-2024-350001-06824[2024]03597(3)项目内容:单价(元):150,800.00数量:1.00单位:批,总金额(元):¥150,800.00品目编码A04039900品目名称其他资料采购标的新学术外文高影响力期刊整合服务平台品牌新学术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规格型号V2.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150,800.00)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新学术外文高影响力期刊整合服务平台关键部件:,品牌:新学术,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第2页-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第3页-(1)合同金额小写:150,800.00大写: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50,800.002025-07-28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支付,采购人凭验收合格材料向供货方支付100%的合同款,供货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01月01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2)履约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履约担保期限:一年(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旦出现数据库访问权限连续中断超过48小时,按照每日采购价的1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出版数量少于参数要求,每本书/刊按照采购价的1%计算,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未按约定完成宣传推广服务的,按照采购价的10%计算,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福建医科大学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_☐✓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第4页-(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_(4)履约验收程序:全部货物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及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5)履约验收的内容: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2)在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乙方(供应商)-第5页-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福建医科大学(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林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王鹏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拥有者性别:男联系人:林老师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1幢四层C40联系电话:0591-2286219608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联系人:李建鹏邮政编码:350108联系电话:18810621471电子邮箱:3956312@qq.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1幢四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000488001436LC4008邮政编码:100081电子邮箱:1975478409@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71684614M开户名称:北京盈科千信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南路支行银行账号:0200254509200040083-第6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第7页-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第8页-,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第9页-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第10页-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第11页-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非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验收过程中随时可提出异议或说明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约”。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约”。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签订合同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完成付款。服务期限内乙方有义务履行质保承诺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无指定现场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安装并开通服务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由甲方注册地址所在地(福州市台江区)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用、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48小时内响应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一方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上述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视违约方合同履行情况及违约情形,要求违约方方支付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付款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无履约保障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一年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无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能够提供故障诊断、故障排除、技术咨询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产品培训、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服务、传真服务等;协助甲方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困难,提供操作技巧指导;能够提供不低于服务期的免费维保(包括远程维护、电话指导、现场维护)等。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12小时(8:00-20:00)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则应提供备品供甲方教学、科研使用。使用数据: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数据库使用量统计数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系统升级:提供所订购数据库合同期内的数据免费更新升级、技术支持服务,并免费享受数据库检索平台软件的常规升级服务。宣传推广:服务时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举办读书月、数据库宣传月等推广活动不少于2次。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无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旦出现数据库访问权限连续中断超过48小时,按照每日采购价的1%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出版数量少于参数要求,每本书/刊按照采购价的1%计算,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未按约定完成宣传推广服务的,按照采购价的10%计算,从采购价中扣除相应服务金额。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甲方所在地;(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否-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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