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移民村采购合同公告(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



东平县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州城街道、新湖镇、戴庙镇、沙河站镇、斑鸠店镇14村美丽移民村项目(一标段)合同公示

标段/分包号:DP-GC-20250425-01-01,标段/分包名称:一标段:东平县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州城街道美丽移民村项目的合同公示见附件 附件:
一标段州城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合同编号:DPYM20250516-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平县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州城街道、新湖镇、戴庙镇、沙河站镇、斑鸠店镇14村美丽移民村项目(一标段:东平县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州城街道美丽移民村项目)。2.工程地点:东平县州城街道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一标段:东平县州城街道西门村、大梁庄村、亓庄村美丽移民村,道路铺设沥青、新修水泥路、地块硬化、铺设花砖、埋设排水管道、装路缘石、新修排水沟、文化广场提升改造、道路加铺沥青、新修护坡等;具体施工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甩项内容除外)。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以通知开工时间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陆万陆仟贰佰贰拾捌元陆角壹分(¥536.622861万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且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施工形象进度适时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7%,审计定案值的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赵利平。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5月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融资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九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代理公司执三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70923MA3C9X1Q1T地址:,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州城街道326省道国土所西100米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1506电话:,电话:151538437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账号:,账号:37050169710800001028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70923MA3C9X1Q1T地址: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州城街道326省道国土所西100米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1506电话:电话:151538437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账号:账号:3705016971080000102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部分,招标文件中不再附录。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会议纪要、洽商记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联合体协议(若有)、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接洽、变更、投标人承诺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施工现场在建筑红线内,不涉及其他边界外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如: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人行道、占公共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人: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清单消耗量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含双方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记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等);(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5)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及附件(含澄清、答疑书、通知等);(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2份施工设计图纸(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以实际提供为准。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竣工档案移交时,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经深化后的施工图纸(如发包人需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加盖承包人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电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监理人)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代表提交文件的内容,以《技术规范》的要求为准。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可依据给定图纸自行复印,由承包人将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留在现场,并与承包人自行使用的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区分开,单独存放。这些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监理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增加:若其中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而未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负责整修进场道路、桥梁、场内施工道路,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施工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提供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因工程量偏差调整中标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与监理单位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2、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2、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事宜;3、撤换其认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4、行使合同赋予发包人的其他权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条件外,发包人还应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做好交验报告。施工所需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由承包人勘查现场后自行考虑解决方案,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须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份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7天内,不按时报送按延误工期处理(按迟延的天数承担违约金)。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A.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B.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进场道路、场内施工用道、围墙等设施,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以及现场围护的需要,并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修复因施工期间运输损坏的运输道路,费用由承包人承担;C.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3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月报,每月28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3份施工月报;D.其他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提交时间:至少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E.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F.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雇员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及现场监控设备,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G.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按照发包人要求配置现场电子监控设备,全程监控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并留存影像资料随时接受发包人调取及监督。施工场区全部监控联网并在发包人指定办公位置设置监控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H.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等进行管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I.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J.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因施工需要破坏原有市政设施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需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K.承包人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以及与外围相邻的道路因施工造成的垃圾,不得因建筑垃圾问题给发包人带来纠纷和处罚,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建筑垃圾问题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赔偿。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负责将施工范围内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将所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房屋、管线等)拆除并清理出场,交工前现场应达到技术规范、发包人及合同的要求;L.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a、公众的便利;b、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c、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M.承包人所派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的人员一致,保证人证合一,施工过程中须服从现场管理并接受发包人的考勤;否则,发包人有权禁止其进场并限期撤换,直至终止合同,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计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N.如发生施工爆破作业,则所需的批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O.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设备合格证、年审证明等有关证件;P.补充条款:①承包人应建立工地卫生防疫制度。保证工地雇员的生产、生活安全和环境卫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及时清扫整理生产、生活环境,及时发放必要的预防传染病药物、防护用品;②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档案、文秘档案、安全保护、环保、卫生防疫、廉政建设等档案);③承包人应对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考虑周全,占地满足工程实际施工需要;即使承包人提交的永久占地或临时占地计划已通过监理人或发包人审核,但承包人仍应充分考虑因永久占地或临时占地安排不能满足实际实施的工程进度需要而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其工期延长引起的索赔及费用增加均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④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承包人应按时、优先支付其雇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工资,杜绝雇用人员上访事件。在工程实施期间及工程质保期内,如出现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人雇用人员到各级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发包人办公场所等上访、纠缠(不限于工资支付问题)情况时,承包人须自行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此外,须支付发包人50000-100000元/次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⑤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具体分工组织施工。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招标文件及有关管理规定的现象,发包人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进行10000—100000元的违约处罚,对于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屡教不改者,发包人有权撤换施工队伍,直至解除合同,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记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赵利平,;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2220226940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水安B20210000507;联系电话:18366601819,;电子信箱:1379004351@qq.com,;通信地址:泰安市东平县城,;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6天,不足26天承包人按照1000元/天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并向发包人缴纳本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2天以上(含2天)的,承担违约金5000元/天。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合格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名:赵利平;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2220226940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水安B20210000507;联系电话:18366601819电子信箱:1379004351@qq.com通信地址:泰安市东平县城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缴纳本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技术人员,如承包人未按要求进行更换,发包人有权予以经济处罚,最终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0.2%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0.2%的违约金,给工程造成质量、进度等影响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考勤,考勤自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移交之日止。每月考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少于25天时,每缺勤一天,按1000元/天给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半天按半天计,超半天按一天计。连续两月考勤天数每月不足2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增加:对承包人管理人员组成的约定:承包人所派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的人员一致,保证人证合一,施工过程中须服从现场管理并接受发包人的考勤;否则,发包人有权禁止其进场并限期撤换,直至终止合同,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计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如因承包人原因确需更换管理人员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材料,由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可更换并处每人缴纳违约金壹万元(更换具有同等级别、同等奖项的项目经理,承担违约金伍万元,更换的项目经理不具备同等级别、同等奖项的,承担违约金捌万元),但最多更换人员不得超过30%。承包人负责办理因更换人员而引起的各项手续。因更换人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相应赔偿。如经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新任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并支付违约金伍万元:①经常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⑥连续两月考勤天数每月不足25天;⑦打、骂、威胁发包人、监理、审计派驻现场人员;⑧工作期间饮酒;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3.4承包人现场查勘本项目招标期间,承包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其他与完成本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场地清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任何工程进行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任何工程进行分包。3.5.2.1承包人后一道工序必须对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并对下一道的分包工序做好明确的移交工作,因该移交工作不清,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后一道工序对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经监理确认后,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或赔偿,对此发包人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接收证书之日止。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之日之前,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人照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承包人未在指定期限内修复的,发包人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伍承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未支付款项中扣除并进行违约处理。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合同环境保护、信息传递、组织协调、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1)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使用要求等,对发包人的建议权;(2)对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4)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发包人报告;(5)具有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6)对工程施工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监督权;(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价格范围内,具有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8)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工作不力,可提出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9)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约定(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10)具体权限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满足监理人正常监理工作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零死亡、零事故。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除承担全部责任外,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其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现场的所有范围均由承包人承担保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责任,制定保安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在进场后5日内,报送发包人审核、备案,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影响正常经营及工作的事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否则发包人有权让其缴纳每次5000元至50000元违约金。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在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有关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因安全问题造成停工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每发生整改或停工一次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1000元。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④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最迟不超过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国家颁布新的强制性规范、标准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合理延长工期。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①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从承包人工程未支付款项中扣除;②自工期延误开始发包人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承包人在未完善结算手续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无条件撤出工地,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③解除合同后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并未解除,按照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后才会终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增加: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存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出现质量问题,应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改正,直至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日期及各控制节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雨雪、冰雹、台风、高温、高寒等异常天气及中考、高考、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疫情等特殊原因,也已考虑停水、停电、节假日、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承包人不得因以上理由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增加: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存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出现质量问题,应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改正,直至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日期及各控制节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雨雪、冰雹、台风、高温、高寒等异常天气及中考、高考、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疫情等特殊原因,也已考虑停水、停电、节假日、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承包人不得因以上理由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连续降雨、雪超过24小时且雨雪量超过100mm以上等;(2)40℃以上或低于-10℃持续5天以上天气等;(3)大风8级以上等根据泰安市历史气象资料中的气象数据,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由发包人视实际情况而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保管费由承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经列支的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已含其中,不再计取)。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增加:(1)专门用于本项目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被视为是专门供本项目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监理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3)承包人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建筑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决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无论本工程验收合格与否、缺陷责任期长短、质保期长短,如质检部门认定使用了不合格建筑材料,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及设备需先提供样品和检验报告,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若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需求,发包人将不予批复,超过两次不予批复后,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但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责令不予使用并清除现场。承包人承担所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费用及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等相关费用。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房屋、场地。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发包人要求,符合相关试验标准。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所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监督或管理部门等单位审核认可后,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发包人下发业主指令。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能以图纸进行计算的以图纸为准;不能以图纸计算的需核量的项目,由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承包人共同签证工程量。合同履行中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对工程中个别工程内容进行增减。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中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未能更正的,按以下原则处理:经复核计算引起合同价款增加的,在合同价款不变的原则下,调整清单单价、达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引起合同价款减少的、直接调减合同价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追加项目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工程量按实计算;工程变更单价按下列原则计取:(1)合同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2)合同中有近似综合单价的,执行近似综合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最新计量计价标准(材料价格执行投标价格,没有投标价格的执行经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人员确认的市场价格)计算工程价款的89.5%为最高结算价,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后执行或由施工单位提报单价,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后执行。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按实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其价款一并在竣工结算后支付。所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应由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认可后执行,因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隐蔽工程量变更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监理、跟踪审计、承包人共同签证工程量,在审计定案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及签证原件,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零星工作内容的,须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监理、跟踪审计、承包人共同签证工程量,在审计定案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及签证原件,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工程设计变更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包人在投标书中对工程量的遗漏和错误,均不应导致合同的作废,也不免除承包人应按图纸、规范等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将材料报送质量监督部门等主管部门进行检测的,须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相应检测批次批号及检测结果,且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领导莅临检查,做好施工现场迎检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临时设施必须满足省文明工地要求,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本工程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检测的,验收、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由发包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招标,承包人需无偿配合。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由双方协商组织招投标。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申请,报请发包人另行商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承包方式。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在报价中所报的价格包括:临时工程与设施、驻地建设费用、人工、材料、机械、质检(自检)、检测、试验、安装、维护、各项措施费用、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规费、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主要是价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考虑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1.1条规定。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现行调整文件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根据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支付。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按照第12.3.2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2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工程形象目标、时间节点。(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4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4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4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增加: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将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完成并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后,缴纳相应违约金,发包人再支付相应进度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2.2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1日承担本工程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同时自应接收之日起承担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3.1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3.3款,但所需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含在合同价款中。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本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价格、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应扣质保金、应支付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报送,审计单位收到申请后56天内报送,发包人收到审查合格后28天内审完并签发付款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承包人提报工程结算审计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7天内提交。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提交申请后14天内审完并颁发证书.工程竣工结算期间,承包人应指派专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与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对接审计结算事宜,跟踪审计单位不与承包人授权委托的结算对接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员对接。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责任期为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审计定案值的3%;(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息。15.4保修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后附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6小时内。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在保修期间内,承包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小时内开始进行维修,超过6小时没有开始维修或者没有书面解释的视为放弃,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由发包人审计人员核实后从质量保证金里按维修价款双倍扣除,维修价款直接支付给维修单位,但并不免除因此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承包人指定维修人员联系电话和邮箱,上报发包人;如有维修问题,发包人及时下达维修通知,若联系不上承包人视为通知已下达。保修期内,同一维修工作只能进行两次,超过两次的,除了继续维修外,每次按该项维修费用的30%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从质量保证金里扣除。由于维修不及时或者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项损失从质量保证金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造成发包人垫付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该维修部位的质保期由维修验收合格的时间开始重新计算。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监理人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不及时、不按约定清场、不给予或不配合分包管理等其他事项)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违约金或罚金,按约定比例或金额;②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延长缺陷责任期;③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承包人不能按约定的时间竣工,误期时间为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承包人向发包人按误期时间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发包人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本合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或工程质量无任何保证,因而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或达不到预定的质量标准时,发包人可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提出警告,承包人应据此采取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无权为了采取任何措施而要求增加任何附加费用;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上述警告没有积极改正,则发包人将在书面警告发出后28天内进驻现场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权利,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与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承包人将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转移(或挪用),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补回,并向发包人支付与转移(或挪用)款项数额相等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各种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还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若承包人出现通用条款16.2.1条或专用合同条款16.2.1条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发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对未完“工程价值”由跟踪审计评估,解约后移交发包人,保证金及质保金不退还。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保证金及质保金不退还。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地质、水文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市场行情剧烈波动、政府禁令、禁运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该专用条款中约定投保的所有保险内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均由承包人购买,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保险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为止。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范围保持一致。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项目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当本合同工程发生所述的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抄送监理工程师。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包括开工日直至本合同工程(或其单项工程)竣工颁发竣工证书为止,发包人和承包人遭受的并由投保协议所规定的损失或损害。但是,以下(1)、(2)两项由承包人负责投保:(1)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损失和损害,但起因是在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2)承包人在施工的作业中引起的损失或损害。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缺陷修复履行保修义务过程中,发包人对承包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不对承包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或分包人)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承包人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双方要通过监理人相互通知并获得同意,但工伤保险变更除外(要强制投保)。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违法分包,绝不允许出现挂靠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收取中标价10%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作出相应处理。21.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人员或受承包人人员指使的他人故意刁难、辱骂、殴打、威胁发包人及监理人员、审计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将相关人员清除出场,并支付发包人50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人身伤害时,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发包人代偿,承包人应当返还代偿款项,并承担因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发包人有权报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21.3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并提供交通便利。21.4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好与其他各单位的协调施工,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周边的社会关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返工、怠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21.5承包人与第三方的任何经济纠纷应自行处理,不得以发包人的名义处理,不得牵扯或影响发包人,否则应承担、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赔偿金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按法律途径向承包人追索。21.6劳动者工资支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通知》(泰建字[2021]20号文)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做好劳务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并监督再发包单位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承包人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人员劳务费,若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农民工非法上访、围堵公共场所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力市级及以下承包人每次承担10万元违约金,省级及以上承包人每次承担20万元违约金,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上报主管部门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保留追究承包人法律等相关责任的权利。21.7合同履约期间,发包人发出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口头指令及书面文件,承包人应执行,因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予调整。21.8采用新工艺及新方法: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合同价款已包含此项费用。21.9所有影响造价的解释,以发包人加盖公章并签字的答复为准。21.10承包人自行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和相关手续,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发包人要求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并协助配合工程主体进行验收。21.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21.12如本招标文件中出现针对同一事项表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以规定较高的标准或以有利于发包人的解释为准。附件: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廉政责任书附件4: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项目经理赵利平工程师二级建造师二级220930002水利水电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郑彬彬工程师职称证书中级泰18003430281水利工程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屈克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鲁水安C20210000892水利水电⊥程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程城/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1SGL20213701860水利水电工程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宫振/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SGL20213701863水利水电工程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检员程城/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SGL20213701860水利水电工程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员宫振/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1SGL20213701863水利水电工程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员刘晓东/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22011400004892801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1、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投标人需合理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和现场专业人员,保证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管理、技术等能力,确保工作成果质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1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维修部位自维修合格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具书面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开始进行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支付。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3: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全称)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精神,推进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违纪犯罪,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人民群众满意。由监督机关监督,甲乙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廉政责任书。一、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甲乙双方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中央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干部的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工程进度、人员思想状况,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二、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1、严格廉政制度。甲乙双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参与工程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严格按照市纪委下发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廉政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制度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甲方要自觉做到:不接受咨询单位、供货单位的宴请;不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索贿受贿。乙方要自觉做到不请吃,不行贿或变相行贿。不接受任何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宴请;不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索贿受贿。2、严格执行合同。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为依据,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3、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止非法转包、出卖资质、非法分包等行为的发生。4、严格执行项目跟踪监察、审计监督制度。三、严格执行责任制1、甲乙双方商定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对甲乙双方的干部、员工及时地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中的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商定解决方法和措施;对于疑问较大的问题,搞好协商,重点追踪,发现违纪或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联系,定期召开廉政碰头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方面的有关问题。要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负责,严格自律,把好廉政关口。3、乙方工作人员,因本项目或其他项目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单方面承担。4、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4: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在东平县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州城街道、新湖镇、戴庙镇、沙河站镇、斑鸠店镇14村美丽移民村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山东诚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地**府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放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认真履行总包管理职责,对全部工程负有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7、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且对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8、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由专人负责保管,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9、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10、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1、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2、乙方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13、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4、乙方需对本工程原有地埋各种管线、高低压电缆及一切存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并做好防护;对进场分包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三、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四、其他本责任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并经相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验收备案后失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移民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