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废物处置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中医医院2025)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427509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四次)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427509

项目名称: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中医医院

供应商(乙方):

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中医医院

合同金额:

3980001.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8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8

代理机构: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67039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四次)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合同-正晓.pdf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合同编号:44530000HT2024275090101(系统编号)2024JH151(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中医医院乙方: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1/22/2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合同编号:ZXHB2025-SC[00040601号甲方:云南省中医医院乙方: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对甲方医疗废物进行收运和无害化处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本合同的有效期三年,即自2025年5月23日始至2028年5月22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二、本合同处置的医疗废物仅限于甲方医院光华院区(光华街120号)及滇池院区(西山区华晨路1号)。超过前述地域范围外的医疗废物,需由甲方或其下属企业、分支机构与乙方另行签署《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三、付款方式1、合同期内三年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为3980001元,每年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为1326667元。2、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当年服务费发票,甲方需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此后,每至上一年度合同期届满后15日内,乙方再次开具下一年度服务费发1票,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服务费按年度结算,一年一付。若甲方未按期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逾期超过一周,乙方可暂停清运处置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四、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包装。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个周转箱,乙方所提供周转箱须保证防漏、密闭。周转箱(桶)整体为黄色,外表面应印(喷)制国家规定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周转箱损坏或遗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按乙方购买价格赔偿。如甲方医疗废物增加或减少,周转箱数量与实际需求不符,则甲方应向乙方说明,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周转箱的数量调整方案。2.甲方须确保其使用的利器盒不以聚氯乙烯(PVC)作为制造原材料,并确保凡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等)均用利器盒装,并在黄色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此外,甲方须确保其使用的包装袋以聚乙烯(PE)材料制作,黄色,并在包装袋上注明废物类型。3.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要求,甲方所有的医疗废物都必须严格地按国家规定进行2包装,凡未达到国家标准包装所导致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自行购买其使用的包装袋、利器盒,且应确保其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4.甲方的医疗废物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分类包装标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甲方不按规定使用包装袋、利器盒,乙方有权拒绝清运,且造成污染等后果由甲方承担。五、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与乙方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等有关协议履行医疗废物处置义务。如发生不可预见情况造成不能按时收运医疗废物,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加强消毒和管理,尽量避免造成院内污染,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损害的(该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疾病传播、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甲方应建设有固定的医疗废物贮存库,贮存库的要求应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第二章的2.1条款的有关规定。七、甲方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包装医0疗废物,乙方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清运医疗废物。乙方不按有关法律规定清运,造成甲方污染或被有关3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甲方拖欠处置费或不按有关法律规定包装医疗废物等原因造成的处罚,由甲方自行负责。八、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双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分别保存。九、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应派专人(姓名:向颜电话:13208852779)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如因昆明市交通管制或堵车等客观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收运医疗废物,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对该等调整给予配合支持。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收运医疗废物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疾病传播、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若由于甲方原因要求收集时间固定或推后日期,由甲方向有关部门解释。十一、为保障双方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双方同意: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须载明乙方确定的流水编号;2.以电汇或支票支付医疗废物处置款时,甲方须将医疗废物处置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内,即(1.账户名称: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账号:471170100100054072);2.账户名称: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4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广福路支行;账号:871903876110000;3.账户名称: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0900106768229012或由乙方另行指定的其他账户内。若甲方未按上述方法支付医疗废物处置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为电子发票。十二、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届满前,解除该合同需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解除。十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医疗垃圾交由第三方处置,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十四、甲方因锐器处置不当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伤害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须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医疗废物给乙方,并且废物不出现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因加温或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剧毒气体等物质。十五、乙方应当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流程;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5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运送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须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登记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十六、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运送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装载至乙方运输工具后,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十七、乙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认真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规范填写电子及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十八、乙方运输、处置过程中因发生泄露、遗失、扩散等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九、乙方必须严格按处置危险废弃物的专业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转移交接、运输和处置,并严格完善交接登记手续。二十、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报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备案。6二十一、乙方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甲方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指定专人(联系人:**松联系电话:13888197934)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对接工作,并积极响应、完成甲方要求的临时工作。二十二、乙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周转容器,对重复使用的医废垃圾桶每次使用后,进行严格清洗消毒。二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甲方:云南省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专居司X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姚文经办人:**松联系电话:0871-63614496联系电话:13888197934医院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公司地址:富民县罗免镇高仓村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7(a4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医疗卫生机构):云南省中医医院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价术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字盖享日起生效。南省F(签章):云南省中医医院甲方乙方(盖章)::公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法定代表人(负责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