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 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 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2025)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合同(2025)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2、地 址:洪山路2号科教大厦
3、联系方式:02787812157
4、供应商(乙方):武汉易立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666号
6、联系方式:159272104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61120元
5、合同金额:86.11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履约地点:洪山路2号科教大厦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433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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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合同(2025).pdf
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合同(2025)甲方: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地址:湖北科教大厦B座14楼电话:027-87123321乙方:武汉易立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9MFYGOQ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账户号码:416010100102162973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666号电话:150712064251经政府采购程序,最终依法确定乙方为甲方“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合作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1.全省教育信息系统(网站)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服务。2.厅本级网络安全风险防护服务。3.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响应服务。详见项目需求。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2.本合同及附件的保密条款不随合同终止而终止,保密约定永久有效。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指派刘洁文同志专门负责协调甲方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乙方工作。2.对乙方服务过程和服务成果进行检查和确认。3.为乙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提供乙方开展服务所必需的软硬条件与环境。4.乙方服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并书面签字确认。5.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二、乙方权利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要求制订实施方案,通过现场和远程结合的方式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服务有关工作。2.乙方服务过程中获悉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秘密信息(信息不以载体形式为限)均不得向第三方披2露、提供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附见2《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保密协议》)。3.驻场人员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进行考勤。驻场人员相关的办公室设备、网络设备(如电脑、宽带)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配合甲方检查和验收。第四条验收办法验收办法:1.初验: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方案、实施计划、人员安排以及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并安排人员入驻甲方。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确认符合初验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初验工作。若初验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初验合格后,合同继续执行。2.终验:服务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乙方应配合甲方如期完成终验工作。乙方拖延或拒不配合工作,或终验不合格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捌拾陆万壹仟壹佰贰拾元整(¥861120元),包括乙方正确、完全地履行本合同中的服务所需的全部成本及税合同420费,甲方不再另付其他费用。(二)支付办法:在乙方获得初验通过后,合同价款先由甲方预付给乙方,乙方如果到期不能通过终验,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全额返还合同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具体执行方式为:1.项目初验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格发票后20个工作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期全款,计人民币捌拾陆万壹仟壹佰贰拾元整(¥861120元)2.乙方向甲方交付发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交财务部门审核,如果不符合甲方所遵守的财务管理要求,则通知乙方更换发票。如果甲方尽到了通知义务,因乙方迟延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发票,导致支付困难、乙方未能及时收到合同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争取尽快获得合同款。3.乙方不能通过终验、根本违约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要求向甲方返还全额合同款,并支付合同款50%的违约金。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中立、客观原则,并接受甲方邀请的国家相关服务测评部门对服务过程的评测和检查。2.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保密制度。3.在服务期内,至少三名驻场工作人员,其中现场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网络安全资质证书。驻场人员均需提供背景审查材料。第七条保密约定1.严格遵守附件《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保密协议》的约定。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外或向任何第三方泄漏。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外或向任何第三方泄漏。3.本项目成果评估报告,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外或向任何第三方泄漏。4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切实行,2、如因乙方原因未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通过初验,导致甲方因此而无法按期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本合同款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20%违约金,且乙方仍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3、甲方因怠于办理支付手续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完成付款手续超过一个月,视作违约。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守约方可在发现违约事项后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如果违约方在收到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同时,违约方因承担中心违约责任而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名誉损失和实际经济损失部分。同甲方的名誉损失赔偿办法: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和甲方的上级主管机关被社会误解、名誉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通过甲方指定的三家媒体向社会公众说明情况、澄清影响,公开道歉,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交通通讯、律师等费用。技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办法:损失可计算的,由甲方计算后提供数据给乙方:难以计算的损失,由甲方估算后提供赔偿数据给乙方。乙方不能证明甲方提供的赔偿数据错误的,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数据赔偿损失。专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本106100合同款的,由乙方承担切后果。6.因乙方服务能力或预警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乙方需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7.中标人中标后拒不签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8.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在5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每迟延一日,按应赔偿数额的0.1%支付纳金。第九条合同终止1.若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根本违约导致甲方来不及在本年12月国库关帐之前完成重新采购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10日内以电汇方式,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款50%支付违约金,供甲方利用该资金重新招标完成本项目。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合同文本中的保密协议条款及附件2《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保密协议》继续有效,直到所有秘密信息和资料丧失秘密性为止。第十条合同变更1.任何一方需要修改和变更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条款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2.上述“补充协议”可以是“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合同”或双方签署确认的其他书件。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诉,约定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3.争议解决期间,不涉及争议内容的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构成1.本合同文本。2.招投标文件:甲方采购需求;乙方响应文件。3.项目清单。64.保密协议。5.补充协议。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保密协议》甲方: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盖章)陈年”授权代表日期:205年月日用章乙方:武汉易立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椅授权代表日期:2075年月22日光用171517附件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保密协议甲方: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乙方:武汉易立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已签订主合同《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合同》,为确保采购方网络安全,保护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所彼此交换的所有涉及采购方网络安全的机密信息,甲乙双方特签订本保密协议,其保密约定如下。一、“秘密信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一切非公开技术和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网络拓扑结构;2.业务流程;3.数据信息;4.网络安全机制;5.网络设备;6.网络方案;7.任何乙方不宜向第三方泄露的甲方工作信息、甲方人员个人信息及影响甲方业务发展的信息;8.任何乙方不宜向第三方泄露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项目的信息详情、安全事件详情、漏洞详情及各负责人(联系人)的个人信息。二、无论在调查过程中和调查终止后,乙方都有义务不向任何第8三方泄露调查过程中所获知的秘密信息。三、乙方只在履行主合同时才使用客户的秘密信息。乙方承诺将秘密信息的使用与知悉限制在操作履行本合同的员工、有必要了解该秘密信息的合法管理者、保密协议签署者以及受本协议保密义务约束的其他相关人员范围内。乙方知悉人员离职后泄密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承担的秘密信息保密义务在下述情况下将被终止:1.甲方在提供给乙方时已经是公开的信息;2.甲方在提供给乙方后因为非乙方过错而变成公开信息的信息;3.甲方在提供给乙方前,乙方已合法获得的信息;五、如果法律规定或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认定本承诺的条文无法履行或者无效,如果这种认定不能使本承诺整体无法履行或者无效,在此情况下,只能在保持合同目的的前提下修改该条文,以保障合同继续履行。六、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过程中要求乙方透露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或有其他影响保密的指令,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了解并判断国家机关该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有必要依法采取申请停止执法或其他合法的应对措施。七、本承诺所要求的或允许的所有通知和报告均以书面为准。八、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9(以下无正文)甲方: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公章)代表签字1日期:25/年6月日乙方:武汉易立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章)店面和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5月22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 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服务 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及应急响应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