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140264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514930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方式:39053961
供应商(乙方): 广东广信君达(南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28号502-2
联系方式:139251351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168,000.00
168,000.00

合同金额: 168,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2025年05月29日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140264甲方: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乙方:广东广信君达(南沙)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68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甲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2对甲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3对甲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4草拟、修改、审查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5应甲方要-第1页-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求,参与重大合同、重大项目洽谈,就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6为甲方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行政调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7协助甲方处理化解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其它非诉讼纠纷,并提供法律意见;8协助甲方组织法律咨询专家顾问团对重大事项进行研讨,提供法律意见;9应甲方要求,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参与甲方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10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11受甲方委托,代为签署、接收、提交法律文书;12经甲方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13协助甲方审查其他重大经济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14应甲方要求,提供统计执法规范性的法律意见;15应甲方要求,办理其它法律事务。1项168000.0000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6月1日¥168,000合计¥168,000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总金额的50%,于2025年11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法律顾问费总金额的3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20%法律顾问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第2页-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第3页-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甲方联系人:曾宝华联系电话:39053961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6-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5-31乙方(盖章):广东广信君达(南沙)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沙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4050153140500002062乙方联系人:曾建新-第4页-联系电话:13925135171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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