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当涂县委员会宣传部2025)



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合同公示信息

一、合同编号:MASCG-3-F-F-2025-0321-1
二、合同名称: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MASCG-3-F-F-2025-0321
四、项目名称: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当涂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6号
联系方式:0555-6732889
供应商(乙方):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010-583615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当涂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发展,拟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提供新闻产品、现场云直播、新华社客户端和新华网展示等综合新闻信息服务,为保障当涂县的快速、高质、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新闻信息支撑。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599500.00元
合同金额:5995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当涂县。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合同订立信息
累计办理时间:0天6小时2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安徽鑫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5-05-29 09:04:24

提交用时:1天0小时18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5-29 15:06:23

办理用时:0天6小时2分

政府采购合同(20250526).pdf
公告.pdf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当涂县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MASCG-3-F-F-2025-0321);1.2乙方的响应文件;1.3附件:所有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补充通知;协商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1.4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③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标的名称: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标的内容: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4、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小写)¥5995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待乙方完成全部服务,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余款。5.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待乙方完成全部服务,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6、履行服务时间(期限)、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2025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服务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甲方指定地点)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甲方可根据服务目的向乙方提出具体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执行工作进行指导。7.2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提前向乙方告知服务计划,并积极听取乙方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合作内容执行的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合作内容执行所需的相关数据、资料,同时对其提供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甲方所提供内容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人身权所导致的民事责任,以及遭受行政机关处罚所导致的行政责任。7.3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内容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文字、图片及视频等内容甲方已获得作者授权,且不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若乙方需要,甲方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和作者的身份证明。如甲方需要,可以转载乙方已在指定的媒体、官方网站转载的内容,如专题保留,则该条款在合作终止后依然有效。7.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及时审核乙方提供的计划、方案、建议以及针对甲方项目所设计的图形、页面等。对于乙方交付的专题页面,甲方如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验收确认,乙方可按照交付页面上线。8、乙方的权力和义务8.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获取服务费用。8.2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各项设计、制作、链接、更新等相关服务,并在新华社客户端安徽频道、新华网安徽频道,开设“大美当涂”专题,进行推广展示。8.3对于当涂县日常提供的信息流稿件,由甲方终审后按照乙方相关流程进行审核、编辑和展示,展示平台为新华社客户端安徽频道、新华网安徽频道,稿件优先推荐到首屏首页,优秀稿件推荐至新华社主管主办刊物。8.4为甲方提供新华社县级融媒体专线一条,供甲方融媒体中心使用,专线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稿件适用范围与用稿规范成交后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8.5乙方对于甲方重大活动,将根据活动内容,安排专人现场跟进,提供图片拍摄、视频拍摄等,并依需进行展示传播。8.6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拍摄、制作1至2条短视频(时长约两分钟左右)。8.7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在当涂为新闻宣传工作者和通讯员举办一次新闻宣传业务实操培训。8.8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8.9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8.10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事故的处理,并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9、违约责任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付款(或延期返还)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或应返还而未返还)款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付款(或返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9.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9.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9.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9.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9.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9.8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0、其他约定10.1未经甲乙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不得泄露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和对方关联单位的任何信息及未实施的策划内容。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10.2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告知该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将由知情方负责。10.3公认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0.4除本合同明确约定范围外,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LOGO等,亦不得以对方或对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或宣传。在任何时间或情形下,双方均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其自身、下属机构、关联机构及上述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误认为其与对方有任何从属关系。违反上述约定的,守约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守约方指定载体发布澄清说明;若违约方拒绝,守约方有权选择在任何载体发布澄清说明,所需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若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10.5履约保证金①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合同金额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③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函④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⑤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如为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11、免责条款11.1由于平台升级等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功能暂停服务,不视为乙方违约。11.2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机房、通信线路、黑客攻击、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功能暂停,不视为乙方违约。11.3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发布其他规定内容或提出管制等特殊情形,不视为乙方违约。11.4出现上述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12、合同的修正和终止12.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12.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12.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4、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5、本合同一式六份,在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两份、县发改委(公管局)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中国共产党当涂县委员会宣传部乙方: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6号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邮政编码:243100邮政编码:100803电话:0555-6732889传真:电话:010-58361524传真:010-5836155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支行账号:0200001809200056852甲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见证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5年5月29日一、合同编号:MASCG-3-F-F-2025-0321-1二、合同名称: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三、项目编号:MASCG-3-F-F-2025-0321四、项目名称: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当涂县委员会宣传部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6号联系方式:0555-6732889供应商(乙方):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联系方式:010-58361524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当涂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发展,拟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提供新闻产品、现场云直播、新华社客户端和新华网展示等综合新闻信息服务,为保障当涂县的快速、高质、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新闻信息支撑。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599500.00元合同金额:5995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当涂县。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9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