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瓜基地后续扶持采购合同公告(丹寨县兴仁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兴仁镇2025年吊瓜基地后续扶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P52263620250002IF
四、项目名称: 兴仁镇2025年吊瓜基地后续扶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丹寨县兴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丹寨县
联系方式: 15286443525
供应商(乙方): 贵州丹寨县浙丹食药用菌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扬武镇黑石头原春冬砖厂
联系方式: 13618559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详见合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6年05月3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收到采购人合同扫描件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
文件预览:
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兴仁镇2025年吊瓜基地后续扶持项目项目编号:3620250002IF施工单位:mT装州丹泰县十食药用菌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丹寨县兴仁镇人民政府mT装州丹泰县十食药用菌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1098建设单位:丹寨县兴仁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2025年5月10日第1页共7页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兴仁镇2025年吊瓜基地后续扶持项目项目编号:P52263620250002IF发包人:丹寨县兴仁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承包人:贵州丹寨县浙丹食药用菌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甲方根据《兴仁镇2025年吊瓜基地后续扶持项目》(项目编号:越和P52263620250002IF)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编为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S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兴仁镇2025年吊瓜基地后续扶持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兴仁镇兴仁村、烧茶村、摆泥村、天坝村。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兴仁镇兴仁村、烧茶村、摆泥村、天坝村衰败期的610亩吊瓜进行补苗,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二、采购内容、合同价款、其他费用、付款方式1.采购内容:项目实施所需人工劳务及货物。乙方包种植吊瓜所有人工劳务(点苗、除草、种植、施肥、起陇、抚育等)、包货物(种苗、肥料等)等(详见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合同价款:本项目执行包干价,合同总价:(大写)玖拾壹万肆第2页共7页仟叁佰壹拾叁元柒角伍分(小写):¥:914313.75元。3.其他费用:项目展示牌制作、项目审计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给乙方30%的预付款,后续项目款项按照实际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项目剩余10%的尾款在项目建设结束后,经甲方组织镇、县两级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审计结果,甲方支付完全部款项。乙方承担开具发票的相关费用和完税证明。三、合同工期1.工期:发出进场通知后30天内完成,遇不可抗拒因素耽误项目实施的,继续延期进行。2.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村民阻工等情况,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能追究乙方违约。3.乙方对项目实施期间种植吊瓜进行管护,管护工作截止到项目通过县级合格验收为止。四、工程质量1.7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F2.乙方按甲方要求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的要求,通过整地、种苗采购、移栽定植进行规范化种植。保证工程质量合格。.3.乙方对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等负全部责任。现场设专职人员对项目施工进行管理。第3页共7页五、甲方责任1.协助乙方配合协调与农户及有关部门联系工作。2.实施对项目建设内容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六、乙方责任F1.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种苗和肥料质量、种植及项目实施期间的T吊瓜管护质量向甲方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乙方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等损失。4.乙方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11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5.乙方施工期间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6.乙方健立全管理体系,按规定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问题。7.乙方施工期间的临设、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8.乙方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9.乙方在栽种前期、中期、后期等各环节中,必须做好种苗防晒、防冻、浇水等措施,保证种苗成活达95%以上,否则损失部分乙方补植。第4页共7页52E七、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按照甲方提供吊瓜种植相关规范等现行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在完成甲方指定所有工作内容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组织镇、县两级验收,乙方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整改。i八、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2.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3.本工程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协助配合应急处理,但费用等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8s14.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按照不低于地**府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九、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日仍然未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经收取的合同款,乙方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另行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如乙方施项目建设内容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返工直至通过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本合同约定项目进行施工,另行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第5页共7页H263523.本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交通费等。十、争议解决方式因项目质量问题的争议,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它国家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根据鉴定的结果由违约方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aR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它约定事项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十三、附则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规定,共同2遵守。: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报丹寨县政府采购办各一份。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项目建设内容竣工验收,乙方将项目建设内容移交甲方,项目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第6页共7页62.:1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电话:0855-0000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了财长采委托人:电话:13618559333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签约地点:丹寨县兴仁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2025年5月10日1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吊瓜基地后续扶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