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防溺水自救技能培训课租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永宁路小学2025)
合同编号:370213051015202500003_001
合同名称:2025年游泳防溺水自救技能培训课租车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13000202501000312
项目名称:2025年游泳防溺水自救技能培训课租车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永宁路小学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定路11号
联系方式:18363987068
供应商(乙方):青岛华顺鸿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130-145号3号楼501-1户
联系方式:15315528763
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0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45座以上
主要标的数量:2
主要标的单价:0.05万元
合同金额: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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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合同甲方:青岛永宁路小学(学校)乙方:(公司)青岛华顺鸿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产品。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时间:2025年5月20日二、目的地:青岛重庆中路学校三、返回时间:活动当天返回地点:青岛永宁路小学四、收费标准:500元/车*2=1000元五、车辆安排:标准旅游客车或校车六、付款方式:支票或现金七、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空格不够,可另附页)1、乙方须使用有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车并保证甲方的交通(行驶中)及活动场所的安全,若出现责任事故应及时救援、报案,并按相关规定积极赔偿。2、所有车辆不得超载,乙方将根据甲方实际人数调整安排车辆数量。3、甲方应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坐稳扶好,注意安全,若因打闹引发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若有遗失,乙方有协助查询之职,无赔偿之责。5、甲方应自觉保持车厢内及座椅套的卫生和公共财物,若有污损、毁坏应按市价赔偿。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持一份。有违反本协议事宜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诉诸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汽车有限公司乙方签字(盖章)青华甲方签字(盖章):岛永宁路小学联系电话:1874318198联系电话:1368762810崔腾腾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各10-145号3专楼501-1户地址:李沧区九水东路地址:李沧区永定路11号2025年上月20日签约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游泳防溺水自救技能培训课租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