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采购合同公告(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2025)
本项目合同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将合同签订情况予以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3300000047005143 标段名称: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4台电梯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需求)
二、合同签订信息 招标人(甲方):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 合同价:895200元 供货期: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投标人须提供能够实现的最短交货周期及安装周期。具体最迟供货及安装周期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该批次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货到工地,招标人发出该批次开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电梯的安装调试。全部电梯安装调试完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16735737 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530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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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LHLP-WZB-CL-2024-010合同书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采购人(甲方):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中标人(乙方):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鉴证方: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临海市签订日期:2024年00月16日1合同主要条款买方(招标人):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卖方(供货单位一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安装方(安装单位-联合体成员):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见证方: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且工程所需电梯设备委托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经招标人定标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浙江威联电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成交单位。买方、卖方、安装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安装合同主要条款)b.中标通知书c.招标文件d施工图e.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本项目交钥匙工程,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新梯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现场电梯设备的安装、层门门框四周封堵、门过梁与圈梁高度与设备图纸不符的土建改造、机房设备基础、安全防护、防盗、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调试临时电缆由卖方及安装方负责)、有关行业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电梯轿厢的二次保护及拆除、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并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仅提供井道、机房等必要安装条件,与其他工种的衔接处理细节(主体结构严重偏差除外)如:积水排除、浮浆凿除、脚手架等技术措施、五方通话布线穿管、凿洞取洞封堵、电梯配电箱至土建预留供电箱的电缆、与相关单位统筹协调费用等由卖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内。3、设备和数量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设备和数量见买卖合同。1082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捌拾玖万伍仟贰佰元人民币,其中,设备款648200.00元人民币;安装款247000.00元人民币。本项目票据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详见买卖合同及安装合同(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6、完工时间及交货地点本合同设备的完工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买卖合同及安装合同。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份,三方各执叁份,招标代理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买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卖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住所:法定代表人(字)黄辉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13777617054传真: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科技支行账号:33010820201000074882邮政编码:电子邮箱:605950996@qq.com安装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戴昌都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13777617054传真: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科技支行账号:33010820201000074882邮政编码:电子邮箱:605950996@qq.com见证方:2年10月16日月16日年10合同订立时间:2通合同订立地点:3附件:附上报价明细表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序号梯号梯型数量(台)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设备费(元)安装费(元)小计(元)1DTI有机房无障有机房碍1奥的斯机电/GeN2-MR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167800640002318002DT2有机房无障碍1奥的斯机电/GeN2-MR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167800640002318003DT3有机房客梯1奥的斯机电/GeN2-MR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165800640002298004DT4无机房货梯-1奥的斯机电/GeN2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14680055000201800其它未列入清单的,但完成本项目并实现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实施的工作,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本项报价一次性包干。含含含合计(元):¥895200.00说明: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招标人除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协调设备存放场地以外,设备装卸、保管、就位、脚手架、预埋件、井道照明、低坑护栏、爬梯、主机搁梁、导轨安装、安装、调试、验收、成品保护、技术培训、其他所需费用等全部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2、本报价明细表投标人请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的内容进行填写,不得漏项。招标文件中未曾明确或有所遗漏的工作内容,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工作量与设施设备等,投标人均需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进去,否则视为已综合考虑在总报价内。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戴昌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30日20149第二部分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买方和卖方,就为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提供4台电梯设备及运输、装卸、就位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电梯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范围、产地:(详见报价明细表)2、本买卖合同设备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捌仟贰佰整(小写:¥648200.00元)。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设备除税价:573628.19元;设备税点:13%;设备税金:74571.81元)以上合同总价为全部电梯供货到工地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制造、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海关费、进口手续费、装卸、就位、保管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3、合同交货及完工期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该批次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货到工地,招标人发出该批次开工通知书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电梯的安装调试。全部电梯安装调试完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4、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30日历天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卖方须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如因各种原因导致供货期延长,卖方不得以停产、减配、涨价等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如因停产原因,则由卖方提供更先进型号替代,由买方确认,但必须保证满足各项参数,且不得调价。5、交货地点工地现场并由卖方负责卸货、就位。6、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15天将准备发运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7、运输及装卸保险7.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7.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交货。7.3电梯运输装卸由卖方负责。8、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8.1买方有权在发货前到厂查验。8.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未经卖方同意买方不得擅自拆箱,否则不予以到货验收。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验收通知后,派员7天内5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并由买方、卖方、安装方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验收时买方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卖方负责解释及相关处理使买方满意。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付至设备合同价的30%,买方接到卖方接货通知书待该批次电梯设备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付至该批次设备合同价的80%,全部电梯安装完毕并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付至设备合同价的9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10、技术服务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的4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卖方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培训直至合格为止。11、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电梯手册”(JJ4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估标准(试行版)·浙江省消防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消防规范·电力供应部门的供电规章条例·其他有关的中国标准和规定以上标准如有修改,应符合最新版本的规定和要求。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并达到要求。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相关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卖方在调试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如买方对测试报告有疑问,买方有权指定有关部门进行测试,如所疑属实,测试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处理问题,直至合格。如所疑不实,测试费用由买方自负。12、安装调试由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按投标承诺)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内容详见安装合同条款。13、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概由卖方负责。614、设备最终验收14.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有责任修理或赔偿损失。14.2验收合格条件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15、产品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安装完毕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内是有效的产品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免费提供维修和零部件更换等保修服务(含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电梯年检费用。卖方需对设备制造,运输、卸货、保管、就位、安装、保护、验收合格全过程的质量负责,如出现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对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核心部件质保期承诺:曳引机、门机、控制柜等核心部件承诺质保时间10年,限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核心部件承诺质保时间25年,钢带质保15年,导轨质保30年,质保方案按投标承诺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维修、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由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而造成设备停机,且卖方对此负有责任,则该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将相应延长,并赔偿相应损失。16、售后服务16.1卖方(维保单位)须在台州地区设立维修点,在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10分钟到现场进行维修或处理。一般性的故障在25分钟内排除,重大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修复。如超过24小时仍未修复,维修单位必须派员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为止。维修点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而且拥有24小时服务和承担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维修人员接到电话后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而且必须具备24小时服务和承担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在24小时内未到达现场的,买方可以有权从其他的供应商中得到服务,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内,卖方须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更换,须买方同意。16.2卖方须提供48个月的质量保证期(从电梯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无偿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含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电梯年检费用)(人为破坏因素除外);16.3每起制动运行60000次,故障次数≤3次/台,人为因素除外。如超出,每次罚款3000元,按次累计。累计故障超过4次,业主可以要求对电梯进行重新测试,如有相关质量问题,由卖方免费更换。16.4故障响应时间及相应的赔偿承诺: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超出每次罚款300元。一般故障修复时间:到达现场4小时内,如超出,每天罚款300元,按天累计。重大故障修复时间:到达现场48小时内,如超出,每天罚款300元,按天累计。16.5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买方和卖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卖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卖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买方,报告一式两份。17、电梯的基本配置、基本功能如下:控制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操作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基本功能:按招标文件规定。18、装修要求:按投标承诺。19、进口件清单按投标承诺。20、随机文件清单A装箱清单B.电梯操作维护手册C.须提交有关相应进口证明文件资料D、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21、违约责任2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P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821.2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违约金。1)如买方不能按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则交货期顺延。如买方不能按时支付进度款、电梯验收合格后款项,且延期超过15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该阶段应付款项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3%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1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2)逾期交货及交付使用卖方逾期交货,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计违约金1‰。如零部件逾期交货影响电梯交付使用按整机计算赔偿违约金。电梯逾期交付使用,卖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计违约金1‰。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4)逾期交货及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5)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者不在此例。22、仲裁或诉讼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3、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9第三部分安装合同主要条款买方、卖方和安装方,就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4台电梯设备的装卸、就位、安装(含安装脚手架、施工水电等费用)、调试、检验、验收、维保工作,经三方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需安装方安装的电梯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按买卖合同。2、安装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任元整,小写¥247000.00元。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安装除税价:239806.83元;安装税点:3%;安装税金:7193.17元)以上合同总价为上述电梯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测试、检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保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费、保险费、税费、技术培训服务费、技术监督局验收费、井道照明、爬梯等及招标文件要求包含的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1、合同交货及完工期买方发出该批次开工通知书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电梯的安装调试。全部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4、安装地点工地现场。5、接货安装方应配合买方接货并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电梯安装完成后30日历天内付至安装合同价的80%,电梯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付至安装合同价的100%。7、服务安装方负责对买方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安装方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培训直至合格。8、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按电梯买卖合同。9、安装调试9.1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方不得转包。基9.2安装方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买方书面认可。9.3土建结构建造已完成,任何在结构内的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标明,并提交买方书面认可。109.4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检查,安装方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买方保留有变更人员的权力。9.5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安装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9.6在安装期间,安装方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装卸、动力等所需辅助设备及材料(包括安装地点至动力一级箱地点所需的电缆),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安装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及设施由安装方负责。9.7安装方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安装方的安装队伍应与其投标时提交的人员一致,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人员不符合投标时的名单或擅自更换的,按照【标准】承担违约责任。9.8安装方须在安装结束前10个工作日,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买方。试运行期6个月,试运行期间有关电梯的一切维护调试费用由安装方负责9.9设备试运行及安装验收应在有关部门及买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9.10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概由安装方负责。10、设备最终验收10.1工程完成后,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验收合格交付发包方之前的设备保管及保护工作均由安装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安装方须修理或赔偿损失。10.2验收合格条件按电梯买卖合同。11、质量保证按电梯买卖合同。12、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如安装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发包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发包方及安装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违约金。1)如发包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15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安装合同该阶段相应款型计算向安装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罚款3‰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本安装合同总价的10%。如发包方逾期3个月仍不能付款,安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方赔偿相应损失。112)逾期交付使用安装方逾期交付使用,按本安装合同总价计算向发包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如安装逾期3个月仍不能交付使用,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安装方赔偿相应损失。3)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本安装合同总价。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者不在此例。13、仲裁或诉讼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2本项目合同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将合同签订情况予以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3300000047005143标段名称: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4台电梯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需求)二、合同签订信息招标人(甲方):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承包商(乙方):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合同价:895200元供货期: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投标人须提供能够实现的最短交货周期及安装周期。具体最迟供货及安装周期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该批次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货到工地,招标人发出该批次开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电梯的安装调试。全部电梯安装调试完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三、联系方式招标人:临海市城发绿色装配式建筑制造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16735737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530288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