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设施整治 农业采购合同公告(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6042025000025-1
二、合同名称: 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6042025000025
四、项目名称: 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地 址: 德阳市罗江区雨邨东路12号
联系方式:18048072223
供应商(乙方):河南鼎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韩庄乡小傅庄村村委会2楼
联系方式:132281171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342345.600000元
合同金额: 234.23456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重点山坪塘施工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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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盖单位章)承包人:河南鼎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5月6月第1节合同协议书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河南鼎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2342345.6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肆万贰仟叁佰肆拾伍元陆角整。4.承包人项目经理:郑晓波;注册证编号:豫1412023202308343。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及保修。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120天(或月)9.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10.本合同在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签订。.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承包人:河南鼎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盖章)A口A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签名)单位地址:德阳市罗江区雨村单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韩庄乡东路12号小傅庄村村委会2楼邮政编码:618500邮政编码:456150电话:0838-3121605电话:18482298088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传真:1传真:1开户银行:长城华西银行罗江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支行帐号:2011100004654423帐号:41050160620800002311纳税人识别号:115105220154204032纳税人识别号:91411700MA3X8GDNOM签订地点: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签订时间:年月日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06042025000025河南鼎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德阳南罗江区水利局于2025年04月14日就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项目编号:N510604202500002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一中标(成交)金额(元)2,342,345.60(元)响应报价报价说明详见磋商文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4月14日投标(响应)函致: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作为德阳市罗江区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项目编号:N5106042025000025)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网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招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河南工程限公章)2日期:22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林补中的按租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证欢租、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大数额罚款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级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价格承诺函本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确定的价格进行响应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项目编号:N510694125000025项目名称:德市江区U塘整治项目采购包:1合号5供应商名称调面鼎承公司序号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施工范围施工工期1合同包一包不限价2,342.345.60元园定价新盛镇宝境村钟家大堰塘、聂家大堰塘,白马关镇三叉河村1组大堰塘、海棠村老堰塘,家镇灯盏村赵家堰塘,万安镇万寿村川祖庙堰塘等6座重点山坪塘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经多年运行存在严重淤积、蓄水能力不足、渗漏、控制设施损坏,引、放水沟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为加快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整治,逐步完善农业供水保障体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序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施工范围施工工期1合同包一包不限价2,342.34新盛镇宝园定价新盛镇宝自合同签5.60境村钟家订之日起1元大堰塘、60日聂家大堰塘,白马关镇三叉河村1组大堰塘、海棠村老堰塘,家镇灯盏村赵家堰塘,万安镇万寿村川祖庙堰塘等6座重点山坪塘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经多年运行存在严重淤积、蓄水能力不足、渗漏、控制设施损坏,引、放水沟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为加快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整治,逐步完善农业供水保障体系,提高灌溉保证率,增加灌溉即可用水量,对本项目重点山坪塘进行整治是十分必要的备注:无供应商年025年04nF.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田水利设施整治 农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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