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同市司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26603320251
二、合同名称:大同市司法局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096
四、项目名称:大同市司法局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同市司法局
地 址:永泰南路昌宁街239号
联系方式:19103526323
供应商(乙方):山西毅成博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智慧街御河湾1期72号
联系方式:153835277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同市司法局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88592.5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588592.5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大同市司法局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11N01226603320251).pdf
大同市司法局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26603320251委托方:大同市司法局(简称甲方)受托方:山西毅成博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大同市司法局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事宜,签订如下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大同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建筑面积:建筑面积5983平方米。服务范围: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清洁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设施设备水电暖等日常维护、会议服务。第三条委托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第四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第二章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管理服务主要内容第五条清洁保洁服务负责服务办公楼公共区域内,办公楼大厅,楼道,楼梯,物业共用部位,楼道(含墙壁、玻璃、内门窗等),男、女卫生间,会议室的卫生保洁。不包括外墙、墙体清洗。清洁保洁耗材由乙方提供(垃圾袋、洁厕灵、抹布墩布等)。第1页共5页第六条秩序维护服务负责院门出入口车辆人员秩序维护,监控室值班、办公楼内、外的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处理,外来客人登记及接待工作。第七条设施设备水电暖等日常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日常零星(小型)维修、易损配件的更换(不包括设施设备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乙方提供人工及工具,甲方负责提供维修维护所需的零配件。第八条会议服务负责会议室的卫生清洁;会议室的音响、灯光等设备检查、调试保障会议可以正常进行;会议室的倒水服务和会后清理工作。第九条绿化养护服务负责对甲方区域内的花草树木定期或不定期地保养护理,做到花草无杂草,无枯死,无虫害,定期施肥,除虫、浇水、除草、修枝。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1.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应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4.为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提供适当便利条件。5.按照合同规定,如期支付乙方各项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2页共5页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2.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4.接受甲方的监督及业务指导,如遇重大活动乙方需配合甲方的工作,听从指挥。5.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6.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不称职的人员,乙方应做出相应的调整。7.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项目退出手续及物业管理的有关台账资料。8.若乙方所雇佣人员发生工伤、人身损害、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为人民币49049.38元(大写:肆万玖仟零肆拾玖元叁角捌分),每年服务费为人民币588592.56元(大写:伍拾捌万捌仟伍佰玖拾贰元伍角陆分)。第3页共5页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甲方每月3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服务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对于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能够证明无过错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第十五条甲方逾期支付各项款项(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所欠款额3%的违约金;乙方所提供服务标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当月款项金额3%的违约金。第十六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或在合同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补偿。第六章合同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七章附则第4页共5页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或甲方上级机关指令变更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签章):大同市司法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5月30日乙方(签章):山西毅成博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5月30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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