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河湖维护管理服务 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TXCG2025004
二、合同名称
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
三、项目编号
TXCG2025004
四、项目名称
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联系方式:020-89856501
供应商(乙方):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街5号
联系方式:020-898567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对部分中心城区河涌进行绿化管养、环境保洁等
1(项)
25,427,321.40
25,427,321.40
合同金额: 25,427,321.40元,大写金额:贰仟伍佰肆拾贰万柒仟叁佰贰拾壹元肆角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1日至2027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2025年05月30日
合同编号:TXCG2025004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书项目名称: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服务单位: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签订日期:2025年5月。日第1页共25页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乙方: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结果,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二条项目名称: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第三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含税)25427321.4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贰万柒仟叁佰贰拾壹元肆角)。第四条合同期限:2025年06月01日至2027年05月31日。第五条服务内容和范围(一)服务内容::.1.绿化养护绿化面积为1392023.24m,其中水声涌(河涌整段绿化)、四清河(整段绿化)、宏岗河(整段绿化)、金紫涌(整段绿化)、永和河(永和大道至新元路段绿化)、沙步涌(其余段绿化、黄埔东路至沙步一横路段绿化)、沙涌(整段绿化)、墩头涌(西基港码头至滨河路段绿化、东晖广场段绿化)、西滘河(整段绿化)、东滘涌(东滘涌堤岸绿化、(鹤子坦涌一奕佳酒店北安段)堤岸绿化、(南岸段)绿化)、鹤子坦涌(整段绿化)、庙头涌(黄埔东路上游段堤岸绿化、南海神庙段堤岸绿化、庙头涌(风度街至港前路段)绿化、庙头涌人工湖堤岸绿化、庙头水闸段堤岸绿化)、南湾涌(主涌绿化、夏园人工湖、夏园文体公园段绿化)、细陂河(宏人企业段堤岸绿化、广园路下游堤岸绿化、遂南路至宏仁企业段堤岸绿化、宏仁企业至埔南路段堤岸绿化、埔南路至广园快速路段堤岸绿化)、扶胥运河连通工程(绿化)、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绿化)、南岗河排涝片雨水管网完善工程(绿化)、黄埔区细陂河雨洪调蓄综合治理工程(绿化)的绿化养护采用二级养护标准;其他区域绿化养护采用三级养护标准参与绿化养护工作的人数不少于188人/天。2.环境卫生第2页共25页(1)硬地保洁,面积为274479.79m,采用保洁三级标准。(2)公共卫生间保洁,共3座,均采用二类公厕非专人管理。(二)项目服务范围:见下表,按实结算。1.合同期内,如遇工程、征用等情况需永久或临时占用,导致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面积或其他维护量减少,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维护费用,核减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面积或其他的养护费用,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累计维护费用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前提下,临时调整相关内容的维护等级、维护时间、维护量或范围等,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合同期内,如因核减养护量、考核扣款、延迟移交、维护等级或时间调整等原因致使合同有节余额度的,甲方可在累计养护费用不超合同总价的前提下下达增加养护范围,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甲方发现维护量存在偏差时,有权结合实际维护量进行调整;如涉及增加费用的,累计总养护费用不超过合同总价。注:乙方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带来的风险,并自行承担。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清单序号河湖名称养护内容数量(m、座、人)中标单价(元/m年、元/座.年、元/人年)备注1水声涌河涌整段绿化99631.39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9086.38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2塘尾涌整段绿化3625.6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龙系第3页共25页整段保洁35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3沙田涌整段绿化11100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4天窿河整段绿化100878.97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9118.71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5四清河整段绿化135651.9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4701.57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绿化22419.32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6宏岗河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4.990整段保洁4274.68第4页共25页7笔岗涌整段绿化10901.26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619.22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8金紫涌整段绿化36701.2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992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9永和河永和大道至新元路段绿化88919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其他区域绿化80866.66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13460.1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0洞尾河整段绿化1500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学第5页共25页11沙步涌其余段绿化9039.03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黄埔东路至沙步一横路段绿化6102.72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4307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2沙涌整段绿化5509.34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2714.08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3墩头涌西基港码头至滨河路段绿化13966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东晖广场段绿化32949.24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西基港码头至滨河路段保洁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200644.990东晖广场段165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B第6页共25页保洁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4西滘河整段绿化28434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整段保洁11112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5东滘涌东滘涌堤岸绿化944.14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鹤子坦涌一奕佳酒店北安段)堤岸绿化16865.8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南岸段)绿化23445.9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东滘涌堤岸保洁214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鹤子坦涌一奕佳酒店北安段)堤岸保洁475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第7页共25页(南岸段)保洁150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6鹤子坦涌整段绿化33796.24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4687.88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7庙头涌黄埔东路上游段堤岸绿化24787.36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南海神庙段堤岸绿化19906.54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庙头涌(风度街至港前路段)绿化9475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庙头涌人工湖堤岸绿化1847.47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庙头水闸段堤岸绿化650.46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第8页共25页黄埔东路上游段堤岸保洁15951.99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南海神庙段堤岸保洁1857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庙头涌(风度街至港前路段)保洁265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庙头涌人工湖堤岸保洁165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庙头水闸段堤岸保洁114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庙头支涌(港前路、电厂东路至西)100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8南湾涌主涌绿化25474.18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夏园人工湖12836.36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第9页共25页日至2027年5月31日。夏园文体公园段绿化1274.51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4905.62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19米塔涌整段绿化5007.36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1927.2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20埔安河整段(不含东达路段)绿化16242.6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东达路段绿化2000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整段保洁2595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21细陂河宏人企业段堤岸绿化13677.6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第10页共25页1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广园路下游堤岸绿化20295.6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遂南路至宏仁企业段堤岸绿化48046.2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宏仁企业至埔南路段堤岸绿化41875.2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埔南路至广园快速路段堤岸绿化13753.8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宏人企业段堤岸保洁195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广园路下游堤岸保洁354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遂南路至宏仁企业段堤岸保洁8109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宏仁企业至埔南路段堤岸保洁660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必一第11页共25页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埔南路至广园快速路段堤岸保洁2055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23扶胥运河连通工程绿化31905.5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保洁1504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公厕157824.029单价参考《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管养费用定额标准(试行)》二类专人管理核定标准,采用二类公厕非专人管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24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绿化169715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保洁47838.36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单价参考《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管养费用定额标准(试行)》二类专人管理核定标准,采用二类公厕非专人管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公厕257824.02925庙头涌上游整治工程绿化3229.8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25庙头涌上游整治工程绿化3229.84.966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保洁1081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26云埔街道(刘村华埔片区)水患整治工程绿化0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保洁1422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27南岗河排涝片雨水管网完善工程绿化16800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保洁850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28黄埔区细陂河雨洪调蓄综合治理工程绿化1471658.65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二级养护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保洁41508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29珠山涌整治工程绿化28104.966单价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三级养护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保洁6304.990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童第13页共25页人行道保洁工程预算单价的意见》标准。具体养护时间以甲方下达任务时间为准。第六条项目管理要求为做好该项目绿化管养、环境保洁、卫生间保洁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此,制定以下管理要求:(一)绿化管养工作1.根据《广州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其中水声涌(河涌整段绿化)、四清河(整段绿化)、宏岗河(整段绿化)、金紫涌(整段绿化)、永和河(永和大道至新元路段绿化)、沙步涌(其余段绿化、黄埔东路至沙步一横路段绿化)、沙涌(整段绿化)、墩头涌(西基港码头至滨河路段绿化、东晖广场段绿化)、西滘河(整段绿化)、东滘涌(东滘涌堤岸绿化、(鹤子坦涌一奕佳酒店北安段)堤岸绿化、(南岸段)绿化)、鹤子坦涌(整段绿化)、庙头涌(黄埔东路上游段堤岸绿化、南海神庙段堤岸绿化、庙头涌(风度街至港前路段)绿化、庙头涌人工湖堤岸绿化、庙头水闸段堤岸绿化)、南湾涌(主涌绿化、夏园人工湖、夏园文体公园段绿化)、细陂河(宏人企业段堤岸绿化、广园路下游堤岸绿化、遂南路至宏仁企业段堤岸绿化、宏仁企业至埔南路段堤岸绿化、埔南路至广园快速路段堤岸绿化)、扶胥运河连通工程(绿化)、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绿化)、南岗河排涝片雨水管网完善工程(绿化)、黄埔区细陂河雨洪调蓄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实行二级养护标准;其他河段绿化实行三级养护标准。绿化养护工作内容:绿地的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绿地排水、灌溉设施维护等;筋杜鹃养护工作内容:花池的保洁、修剪、促花、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植物补植、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等。(二)环境保洁工作1.硬地及设施保洁,主要工作内容:碧道、栈道、巡河通道、广场、汀步、栏杆、标识标牌、灯杆、灯带、小品、亲水平台、园凳、垃圾桶、景观亭、救生设施、运动设施等保洁,具体保洁要求如下表:序号内容要求1广场、碧道、栈道每天至少需一次作业清洗,有重要任务或活动前需增加清洗。要求无纸屑、胶袋、烟头、泥沙、污迹、青苔等杂物,与植物边界线清晰,保持干净。2巡河通道、汀步、亲水平台每周至少需一次作业清洗,有重要任务或活动前需增加清洗。要求无纸屑、胶袋、烟头、泥沙、污迹、青苔等杂物,与植物边界线清晰,保持干净。3栏杆、标识标牌、灯杆、灯带、小品、园凳、垃圾桶表面、景观亭、救生设施、运动设施、桥梁通道每月至少需一次作业清洗,有重要任务或活动前需增加清洗。要求保持干净。4垃圾桶每天清理,如遇检查,及时清理。要求保持干净,无异味。2.公共卫生间保洁,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管养费用定额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公厕保洁执行“十净、十无、四有、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按照公厕二类非专人管理,实时保洁。第七条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本项目的维护管理服务要求全方位、高标准、高质量。2.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管理人员4人(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2名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1名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职称,1名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职称),同时须提供水电工2人(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或以下优先,持相应政府部门核发的电工专业岗位资格证)、资料员2人(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具有编制、收集、整理、档案管理等能力)。乙方对所聘用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各种用工手续,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报甲方备案。乙方负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定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3.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培训上岗。乙方要依法纳税,按规定为录用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文4.乙方的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5.乙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26.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2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7.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8.乙方应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利用自身资源满足可临时应急抽调不少于150人(含绿化第15页共25页养护、环境保洁、防汛抢险等)的应急队伍。9.乙方需为本项目拟投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洒水车6辆、巡查车6辆、高空修剪车5辆、打药机10台、油锯20台、高枝剪20把、绿篱机10台、四轮割草机5台、高压洗地机5台、草坪梳草机5台、切边机5台、水泵20台、鼓风机5台。10.乙方须做好湖区管理范围内的水事巡查、防汛巡查等巡查工作,如发现水质异常、管理范围违法行为等情况时,按甲方相关要求上报情况;如有损毁堤岸及附属设施、占用和破坏绿地等情况,乙方应立即制止并处理,同时向甲方汇报情况,并配合做好在建工地监管、噪声管理等。11.乙方须做好河湖管理范围防溺水、堤岸结构安全隐患、蚁鼠害等巡查工作,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及时劝离或处理,按甲方相关要求上报情况。12.乙方须做好勒杜鹃花期调控的相关工作。1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各类迎检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任务,须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的,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14.乙方须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为其配备的工作人员补充购买相关的保险。15.乙方须做好岸线杂草杂树定期处理、水生植物带阻水植物处理等工作。16.乙方须按要求协助开展12345工单、网格工单、创文创卫工单、投诉信访工单、埔企通工单等处理工作。17.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协助处理疏导交通、拍照取证,并视情况在2小时内向甲方报告,若不报告、不处理的,经甲方发现查实,按日常抽检扣款表进行扣罚。18.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河湖水利设施局部零星小修,包括但不限于标识标牌损坏维修更换、救生设施(救生圈、救生绳)缺失补充、止车桩设置、防踩踏汀步或隔离带设置、栈道局部松动、路面局部破损简易修复、局部贴砖脱落简易修复、厕所灯泡及风扇维修、开关插座维修、水龙头维修更换、标识标牌局部补漆或更换相关责任人信息、二维码、界桩管理及信息牌更换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19.乙方须做好河湖管理范围薇甘菊等入侵植物清理工作。20.乙方须做好与绿化管养相关的设施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浇灌系统、景观泵等。21.乙方须协助甲方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并按要求定期归档材料,服务合同结束前按要求完善过程档案资料整理复核、归档,合同结束后协助甲方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资金支付审核等工作。第16页共25页22.乙方须按要求做好生态墙、花箱、花槽等维护管理工作。23.乙方须按要求做好运动设施、界桩等设施巡查和管理工作。24.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树木挂牌相关工作。(二)其他要求1.乙方应建立管理架构和管理内控制度,对其工人、作业班组等作业质量进行管理,如因养护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对其架构相应人员、班组进行考核。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相应河湖的维护量、相关设施量、树木植被量等进行统计核查,形成清单台账或图纸,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3.乙方应及时收集拍摄维护范围,优美环境照片材料,照片素材应清晰、无水印。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移交项目的核查工作并出具核查意见、对相关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参加相关会议。第八条项目服务的考核和监管要求为加强本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对维护管理服务全过程的严格控制和监督,达到绿化养护、环境保洁等方面的目的,甲方将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包括对绿化管养、环境保洁等方面的监督考核,严格执行扣分扣款考核制度。(一)日常监督检查甲方负责对乙方日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见附表),甲方有权进行直接扣款,扣款金额可在支付服务费时予以扣减。乙方如对扣款有异议的,在收到扣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解释,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解释进行复核,如书面解释证据不合理、理由不充分的,则视书面解释无效,维持扣款决定;如书面解释证据合理、理由充分的,方可撤销扣款决定。附表:日常抽检扣款表序号存在问题扣款标准扣款备注1因维护不到位被媒体曝光、刊登。20000元/次2因维护不到位被上级点名批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微信、电话、粤政易等形式通知)。30000元/次3因维护不到位被群众举报、12345投诉、信访投诉、网格投诉、埔企通工单、创文创卫通报。5000元/次4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应急任务。50000元/次5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上报资料,以甲方书面、微信、短信、粤政易、会议要求等方式通知为准。10000元/次第17页共25页6整改报告未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或一次整改未达到甲方要求,以甲方发出整改督办函为准。20000元/次7发出整改督办函后整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或拒绝整改。30000元/次8养护地段范围内绿地被占用施工,以及因非养护原因造成的绿化及其设施的损坏,乙方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不报告、不处理,经业主方发现查实的。20000元/次9拖欠工人工资以致发生工人停工、集聚围堵等过激行动或者拖欠工人工资被工人投诉属实。40000元/次10经甲方检查发现未按国家、省、市、区文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措施。10000元/次11每次现场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进行绿化修剪、除草、施肥、淋水等养护和保洁工作,按每缺1人。1000元/人.次12收到会议通知后,未按甲方要求人员及时间到达会议现场。1000元/次13收到会议通知后,拒绝参加会议。10000元/次14未按合同要求投入相应数量的设备。按设备实际价格的双倍扣款15未按甲方要求对勒杜鹃进行养护,或花期调控未达到甲方要求。20000元/次16未按甲方要求江水倒灌污染亲水平台等设施的应急保洁工作。10000元/次17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爱国卫生行动等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批评。10000元/次18未按甲方要求上报巡查问题(工程隐患问题、行洪障碍问题、水质异常问题、违法施工问题、防溺水隐患、堤身安全隐患、蚁鼠害等)。15000元/次19未按甲方要求做好管理范围巡查监督工作,导致绿化和水利设施被破坏。15000元/次20未按甲方要求做好管理范围防溺水劝离等工作。15000元/次21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巡查台账。10000元/次22未按甲方要求做好硬地及设施保洁工作。10000元/次23遇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协助处理;不报告、不处理,经甲方发现查实的。20000元/次24管理范围内绿地被占用种菜或种植经济作物的,乙方必须立即处理并补种,限期未按要求补种复绿的。20000元/次第18页共25页25接收指令后未及时按指令启闭闸门。15000元/次26未按甲方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相关人员。10000元/人27未按甲方要求做好河湖水利设施局部零星小修。5000元/次28未按甲方要求做好绿化管养相关的设施维护工作。5000元/次29未按甲方要求建立管理架构和管理内控制度。5000元/次30未按要求协助甲方做好项目资料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5000元/次31未按要求做好河湖维护量、相关设施量、树木植被量等统计核查3,000元/次32未按要求做好生态墙、花箱、花槽等维护管理工作3000元/次33未按要求做好运动设施、界桩等设施巡查和管理工作3000元/次34未配合甲方做好树木挂牌相关工作3000元/次35未按要求配合甲方做好移交项目的核查工作3000元/次36未按要求做好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工作5000元/次37普通树木死亡或缺株(名贵树木死亡或缺株按该树木实际价格双倍进行扣款)。2000元/棵38树木有折损枝、过密枝、枯枝、病虫枝,树身有萌蘖的,树木叶片枯黄(落叶树种生理落叶期除外)或者出现萎蔫现象。300元/棵39乔木树穴没有松土、除杂草。200元/棵40未经甲方同意对树木重度修剪而影响景观效果的。200元/棵41乔木倾斜、倒伏未按甲方要求扶正或支撑。200元/棵42树枝因养护不到位危及行人通行安全。200元/棵43乔木每年冬季未按甲方要求涂白。100元/棵44灌木绿篱(含勒杜鹃)死亡或缺株。300元/棵(丛)45灌木绿篱(含勒杜鹃)叶片枯黄(落叶树种生理落叶期除外)或者出现萎蔫现象。150元/棵(丛)46灌木绿篱(含勒杜鹃)树穴没有松土、除杂草。100元/棵(丛)47灌木绿篱(含勒杜鹃)未按甲方要求修剪。100元/棵(丛)48草坪裸露(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100元/m²49草皮叶色枯黄、长势不良或者出现萎蔫现象。50元/m²50草地平均高度超过10厘米以上、澎麒菊高度超过25厘米以上的或草皮生长至人行道的。50元/m²51修剪下来的枝条、树干、残枝未清运。30元/m52灌木绿篱、草坪、水生植物等有杂草、枯枝败叶、垃圾杂物、余泥、砖石、瓦渣等。50元/m²53人行道以及园建道路有枯枝败叶、垃圾杂物、余泥、砖石、瓦渣等。50元/m²54水生植物死亡或缺株。200元/m²55水生植物叶色枯黄、长势不良或者出现萎蔫现象。100元/m²56水生植物未按要求进行修剪。75元/m²57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岸线杂树定期处理、水生植物带阻水植物处理等工作100元/m²(二)季度考核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养工作考核办法(2024年修改版)>的通知》(穗埔河长办(2024)182号)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如印发新考核办法则按新考核办法执行),季度考核成绩根据月度考核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甲方有权根据季度考核得分结果,扣减当季周期服务费用。具体如下:1.季度考核90分及以上的,季度款按当季实际养护量计算;2.季度考核得分80-90分(含80分)的,按(90-考核得分)×1%×当季养护服务费,进行核减计算季度款;3.季度考核得分60-80分(含60分)的,按(90一考核得分)×2%×当季养护服务费,进行核减计算季度款;4.季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全额扣除当季实际养护服务费。第九条服务费用支付第20页共25页(一)本项目合同一签两年,乙方可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支付预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相应金额预付款保函及支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支付预付款。(二)服务费用根据季度周期的实际情况、当季度周期的日常监督检查扣款情况和季度考核结果,按季度周期分期支付(先行抵扣预付款,直至所有预付款抵扣完毕)。(三)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甲方收到齐备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款审批流程并提交资料至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完成提交手续后可视为完成支付工作。(四)最后一期服务费用待乙方验收合格并完成工作移交后方可办理支付。第十条验收要求甲方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化管养工作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穗埔河长办(2024)182号)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考核工作,如有新考核办法印发,则按照新考核办法实施。第十一条解除合同1、乙方负责的项目如连续两个季度或累计三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且不限于)《日常抽检扣款表》及《季度考核评分表》中所列问题,甲方已向乙方明确整改要求,乙方拒绝整改的;3、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以上情形,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养护资格并解除合同,甲方另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补中标乙方中依次按顺序选取其他单位承接该养护任务或重新招标,同时取消乙方在甲方今后2年内的所有招投标工作中的投标权。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以履约保函形式(有效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一次性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没有违约行为,保函则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2.服务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承保单位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若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乙方需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足额。第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第21页共25页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聘单位进行处理以达到合同要求,由此造成甲方费用支出的,除按本合同如实扣款扣分外,乙方应给予等额赔偿。第十四条合同期间,由于乙方养护不善,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或者由于乙方管理及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所发生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保留延迟支付养护经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力。第十五条合同期间,因乙方维护工作未达到标准,令设备设施损坏、树木倒伏、折断或树枝及果实坠落、木栈道破损、栏杆失修、标志标识缺失损坏等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事故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乙方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养护范围内有盗窃、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等危害社会治安事件或安全事件发生时,及时上报甲方和报警,并配合处理:或接到通知、举报后,应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向甲方进行反馈第十七条合同到期乙方必须保证所维护绿化、设备设施等完好移交给甲方,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和养护结算事宜。如不能通过验收,甲方除按相关规定扣减乙方养护费用外,一并责令乙方整改并无偿(免费)延长养护时间,直到验收合格。第十八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第二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已按合同条款处理完毕,履约保函在合同期满并移交下一合同周期维护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到期后退回保函。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黄埔区财政局认定属实后,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凡因乙方责任,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或进行等值金额处罚。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第22页共25页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第二十五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发区市政州开发区市政我有限公甲方(盖章):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乙方(盖章)所司鼬法定代表人(签字)::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丰街5号电话:电话:1第23页共25页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黄埔区2025至2027年河湖维护管理服务项目(2标)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甲方: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乙方: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本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绿化及保洁工作事项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廉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24页共25页(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取消乙方2年内参与甲方组织的任何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权。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时止。金区市务设格州市黄埔区采务投施管理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众开发区市工程有限公所司鼬通T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亲Y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丰街5号第25页共2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湖维护管理服务 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