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2025)



公告内容: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095579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JJ-2025-1484976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白云区石井街石潭路376号(警保)
联系方式:020-86421644
供应商(乙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地址:人民大道中中45号祺祥大厦M层
联系方式:150164376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1(项)
198,059.39
198,059.39

2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1(无)
16,509.39
16,509.39

3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
1(无)
0.00
0.00

4
暂列金额(元)
1(无)
0.00
0.00

合同金额: 214,568.78元,大写金额:贰拾壹万肆仟伍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5日至2025年07月15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25年05月30日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095579甲方(发包人):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住所:1负责人:乙方(承包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同金额(元):214568.78元(已含税)。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肆仟伍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门道路及垃圾存放点修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北门道路及垃圾存放点修缮工程1.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潭路376号(警保)1.3承包范围:本工程以清单内容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及项目措施费包干形式,承包人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说明,按包工、包料、包安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保险、包竣工验收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合同履约期间材料价格和人工价格不作调整。发包人不再支付合同价以外的款项。1.4承包方式:单价包干。1.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6工程质量:合格。1.7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214568.78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肆仟伍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1.8乙方保证,完全响应以下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工期和施工要求:1.工期为7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为业主签发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为工程通过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日期;2.严格遵守业主大院内防疫管理规定以及大院其他管理规定;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4.为了确保项目报价合理准确,便于供应商了解项目情况,本项目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30--12:00。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6422997。完全响应2工程款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以及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发票,发包人收到预付款保函和预付款发票后15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限直至预付款金额用完为止,保函有效期满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函原件。2.工程完工,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专业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至最终结算价的100%。3.承包人申请工程款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完全响应3工程担保:本工程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无息退还2%,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承包人按有关要求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发包人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金。完全响应4质保约定:工程须由承包人提供2年保修期内免费的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在质保期满届满且承包人全面履行质保义务,工程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妥善解决所有质量缺陷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发包人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若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进行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完全响应5违约责任:1.如果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金额0.5‰支付违约金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使用资金需要审批的,则发包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相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上级政策对支付规定有新的调整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违约。2.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逾期30天内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30天后,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承包人按合同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3.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管理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修理,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或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理,承包人逾期响应的,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若承包人不能依约施工、提供质保服务或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不予整改的,承包人需按合同金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5.承包人将合同义务通过转让、分包、转包等方式交给他方履行导致工期延误或较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若发包人未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义务。发包人有权同时完全响应5将违法行为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和采购监管部门查处。6.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金额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7.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重新发包价与合同价款的差额、鉴定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因合同履行产生的各项费用。8.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完成现场清理、并将与原合同相应项目有关的施工文件、设计文件移交给发包人等。否则承包人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发包人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支付。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完全响应6资质要求:承包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完全响应7承包人承诺严谨对待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资质资料、合理报价等,如成交后无故弃标的,发包人将按平台规则追究相应责任。完全响应02.甲方权利及义务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3.乙方权利及义务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3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3.2指派陈新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任一事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未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司专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7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应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4.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动工、影响工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工期。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修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响应,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6.1付款方式:其它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以及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发票,发包人收到预付款保函和预付款发票后15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限直至预付款金额用完为止,保函有效期满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函原件。6.2工程完工,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经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专业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且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至最终结算价的100%。6.3承包人申请工程款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1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7.2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7.2.1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2.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17.2.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予下浮,下浮率=(1一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相关文件发布的价格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I、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Ⅱ、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Ⅲ、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7.2.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7.2.5其他(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已列入工程造价。其IECORA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本合同总价款已包含上述规费及税金。(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5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7章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乙双方参考7.2.1的标准进行调整。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10.奖励和违约责任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2)办理清算;(3)办理公司的重整;(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6)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10.9甲方依约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指定的其它期限),配合甲方完成已完工工程量的核算工作。若乙方未按时到场或双方无法就已完工工程量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并以第三方机构的核算结果作为乙方已完工的工程量,乙方对第三方机构的核算结果不持异议。11.保密11.1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争议或纠纷处理12.1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13.不可抗力13.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14.其它约定A14.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一式6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权利义务时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B甲方(盖章):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合同专用章甲方联系人:甘先生联系电话:020-86421644合同签订日期:202525月9月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年5月9日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年7月19日乙方(盖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090055190100001823141乙方联系人:崔丹慧联系电话:0759-3393210合同签订日期:2025多5月9日A附件1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致: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本人陈新智,居民身份证号:4408119661108001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粤1442006200809758)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委派,拟在北门道路及垃圾存放点修缮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记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COMO供应商:(盖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名):陈新智2025年04月28日41ta3附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致: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本人苏华江,居民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粤建安C3(2011)0012642)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委派,拟在北门道路及垃圾存放点修缮工程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记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TONCOM供应商(盖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苏华2025年04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