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大雁塔保管所2025)



一、合同编号:HJCS2501-046

二、合同名称:大雁塔下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HJCS2501-046

四、项目名称:大雁塔下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大雁塔保管所
地址:西安市大雁塔
联系方式:85518446
供应商(乙方):中志兴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荣民中央国际907
联系方式:15609275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1(项)
¥189,311.65
¥189,311.65


合同金额: 189,311.65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叁佰壹拾壹元陆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大雁塔塔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木工房维修改造项目合同(1).pdf
西安市大雁塔保管所
2025年05月30日

大雁塔塔下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安市大雁塔保管所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西中志兴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大雁塔塔下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西西安市大雁塔保管所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中志兴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乙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0010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雁塔塔下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塔下3、工程内容:外立面采用防水铝板包裹加固、主体采用地面钢结构加固、立柱及整体结构采用角铁加固、更换内部破损木地板、更换破损墙壁板材、油漆粉刷等4、工程工期:30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停建、缓建的情况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顺延。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6、其他要求:消除存在的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满足大雁塔日常登塔售票、安检、检票、存包等旅游服务功能;持续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游览参观体验:与景区整体风貌协调。.二、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止。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核对乙方提供施工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通知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每超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1.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施工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1.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1.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施工费用。1.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乙方应确保其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2.2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工程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施工义务;2.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工程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4乙方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后2小时内向甲方书面通告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有关工程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2.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四、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乙方全权负责所派全部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承担一切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因追索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五、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1.工程总费用含税为人民币189311.65元(大写壹拾捌万玖仟叁佰壹拾壹元陆角伍分_):包含工程造价费、招标代理费、税费等。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三期支付给乙方: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付款金额为人民币¥113586.99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伍佰捌拾陆元玖角玖分);第二期:本工程待所有垃圾清运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付款金额为人民币¥56793.5元(人民币大写:伍万陆任柒佰玖拾叁元伍角)。第三期:甲方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支付尾款为合同总额的10%,付款金额为人民币¥18931.16元(人民币大写:贵万捌仟玖佰些拾壹元壹角陆分);3.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提供与当期应付工程款等额有效完税发票。4.上述费用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工程总费用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5.本合同约定款项支付至指定的以下账户:开户名称:中志兴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账号:61050163530800000889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付款延迟或不能支付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六、合同终止: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工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每超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30日未交工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已完工程和材料设备,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0%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七、其他约定:1.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峻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结算书。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乙方)应完成归集施工过程所有的造价相关资料,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照片、影像等,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获悉的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任何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长期,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因乙方泄密导致甲方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工程验收: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工程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对不合格部分按甲方人员的要求限期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2.乙方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施工完成后由甲方组织参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作为项目被认可的唯一标准。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I承包人乙方(公章):(公章):发包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签字或盖章):3娱金洁20年5月28日陈司说/202年5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木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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