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 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温宿县妇幼保健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温宿县妇幼保健院
二、供应商名称:温宿县托峰明珠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宿县妇幼保健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81101000021709583
五、合同编号:11N45794256720256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宣传片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分钟
1.00
50500
50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温宿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陈周新
联系电话:15899330988
传真:/
地址:温宿县稳汇路5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4256720256803).pdf

宣传品拍摄制作服务合同编号:11N45794256720256803采购单位(甲方):温宿县妇幼保健院服务单位(乙方):温宿县托峰明珠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温宿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温宿县托峰明珠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温宿县托峰明珠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温宿县托峰明珠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宣传片制作服务--增值服务:运输,品牌:,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其他1分钟50500.0050500.00合同总价(元)505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万零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宣传片制作服务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合同金额(¥50500.00元)付至乙方公司账户。三、服务条款(一)保密约定1.甲乙双方应对所有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含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及不宜披露或公开的其他事项)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未经另外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二)违约责任1、除自然力、灾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未付款项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等手段,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另外一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据情节严重性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5、甲乙双方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仲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三)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合同不存在争议部分仍需继续履行。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账号:账号:301416010920015753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 宣传片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