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045933X20251003
二、合同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712025CCS00032
四、项目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台怀镇杨柏峪村
联系方式:15513181444
供应商(乙方):山西鼎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平安东大街原五路南
联系方式:131000060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8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1、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按批次及容量进行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抽检。3、检测机构应满足人员、仪器设备、场所环境及检测方法依据等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应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进行检测并保留相关记录。4、按照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5、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发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清晰、完整,结论正确。服务时间:同施工工期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合同金额(元):88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合同(11NMB045933X20251003).pdf
建设工程检测合同书甲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乙方:山西鼎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承检单位(乙方):山西鼎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检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2.工程地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3.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总面积23263平米,建筑总面积6030平米,绿化面积11666平米,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1.5x10⁴m³/d,一期处理规模1.0x10⁴m³/d,二期处理规模0.5x10⁴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固液分离设备间、MABR生物池、二沉池、高速气浮池、活性炭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巴士计量槽等工艺处理单元;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加药间、换热机房等工艺辅助设施;综合管理楼、机修间、门房等厂区附属建筑物及水暖电等其他附属设施。二、服务范围(一)服务内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原材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常规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服务;三、检测技术服务内容甲方委托检测项目若超出乙方批准的参数范围之外,或者因乙方业务量增大等客观因素,经乙方征的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四、检测费用及支付方法1、本工程检测费暂定为人民币887000.00元,大写金额:捌拾捌万柒仟元整。2、检测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在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当地基、主体结构(综合管理楼、综合处理间1-4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检测)检测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当工程完工乙方全部检测工作结束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全部检测成果文件,甲方收到成果文件后,7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五、提交报告时间甲方送检样品,乙方在报告承诺发生时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遇有停电等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除外)。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乙方的检测程序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晋建质字〔2024〕107号规定的见证取样要求规范取样送检;(2)真实提供送检试样并保证试样的真实性(原材料附出厂合格证);(3)完整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信息;(4)甲方如需要现场检测时,需要提供相关便利和安全条件;(5)指派专人负责送检登记,取报告等工作联系。(6)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检测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检测,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7)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直接、足额向检测机构支付及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晋建质字〔2024〕107号其他相关规定。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及时、准确地为甲方提供合同检测范围内的检测服务;(2)严格按照检测程序,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出具科学严谨的检测报告;(3)甲方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组织技术人员提供解决方案或解释。(4)乙方在往来施工现场和作业过程中,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若不幸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全面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七、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服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检测服务,每滞后一天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大于合同价的千分之三。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检测费用时,每滞后一天需支付已产生检测费用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八、合同生效、终止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章)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以乙方将全部委托检验结果文件提供给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检验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执行。1、提交原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十、其它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署页:甲方(公章):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公章):山西鼎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税号:91140981683817238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名称:山西鼎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平支行账号:140501687608000004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