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运工程交工核验检测 裂缝观测仪 便携式水下结构物外观检查装置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000-JCEC-G2025-0122002
二、合同名称: 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
三、项目编号: JSZC-320000-JCEC-G2025-0122
四、项目名称: 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本级)
地 址: 南京市石鼓路69号
联系方式:17715667086
供应商(乙方):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
联系方式:189448055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审查 通过后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 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 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4000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苏交科水运交竣工合同(已签章).pdf
2025苏交科水运交竣工合同(已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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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JTZF2025000060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示范文本)项目名称: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甲方(买方):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乙方(卖方):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欢对长-1-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省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机构)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项目公开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单一来源谈判口询价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名称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1.2服务范围、内容及服务要求乙方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审查通过后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1.3服务期限按照第(2)种方式明确(1)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3)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1.4服务地点(域)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域):江苏省内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按照第(2)种方式明确:(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整,(¥整)。(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元整(¥1740000元整),合同实施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结算的服务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服务数量为准。服务单价确定方式:依据乙方中标报价系数(费率)0.90和工程质量各项检测指导价参照《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2016)8号)确定。(3)本合同为其他非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整(¥/_整)服务费用计算方式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相关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相关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2关于合同金额计算的补充约定事项:结合履约考核结果支付尾款。三、合同履行-2-3.1本合同范围内服务的提供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3.2补充条款:依据《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履约评价细则(试行)》,甲方将在合同期间对乙方的履约工作进行质量评价,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考评工作的,视同违约。四、服务成果内容和形式4.1本合同应提交的成果内容、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及相关要求:现场检测结束后,按要求提交相应检测报告及电子版。五、履约验收5.1本合同履约验收要求为(包括但不限于:履约验收的实施主体、验收时间、验收方式、验收内容和标准)(1)履约验收实施主体: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履约验收时间、方式:甲方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确定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等内容,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如有必要,甲方将邀请参加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3)履约验收内容、标准:内容:验收时,甲方对己方提供的服务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封存样品(如有)、检测报告(如有)、政府采购合同等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列明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及设备等配备、服务承诺等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标准: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等。5.2甲方依据以上验收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进行阶段性验收(如有)及总体验收。5.3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验收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据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六、款项支付6.1本合同款项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支付:(1)本合同款项分三期支付。支付条件(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上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整(¥L整)。第二期:当时支付第二期款项,付款比例为合同金-3-额的%,计人民币整(¥整)。第三期:当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有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1整)。整(¥整)。(2)本合同款项分两期支付。支付条件(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上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整(¥L整)。第二期:当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有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1整(¥整)。/(3)乙方无预付款要求的,在1时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4)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0%,计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870000元整),其余费用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前、2026年7月30日前按乙方实际进度工作量据实结算。6.2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税务发票。因乙方未能根据合同提交相应票据和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七、争议与纠纷处理7.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提起诉讼,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八、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九、产权归属9.1本项目的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C如未约定,产权均归属于甲方。十、权利和义务10.1甲方权利10.1.1甲方有权对乙方依照合同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10.1.2甲方有权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发现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造成甲方损失,还应承担违约责任。10.2甲方义务1-4-10.2.1在能力范围内,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尽量为乙方的履约提供必要的支持。10.2.2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10.2.3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10.3乙方权利10.3.1乙方有权依约收取费用。10.3.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合同约定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10.3.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并可以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10.4乙方义务10.4.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10.4.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10.4.3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以服务进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包括制定方案、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设施设备,按期组织实施,交付项目成果,保证服务项目质量。10.4.4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本项目服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若需上路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本项目服务人员、车辆及设备等的安全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1.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照甲、乙双方最终商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每延期一日(或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延期超过30日或者延误服务确认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1.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延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11.3因乙方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破坏或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或修复完好的责任,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1.4如因乙方服务工作不及时或者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1.5如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7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11.6其他违约责任约定:5-5-十二、保密条款12.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获知甲方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12.2乙方对所获得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不受本合同解除的限制,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12.3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十三、转包或分包13.1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不得转让他人。13.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十四、履约担保14.1本合同履约担保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提供(1)乙方不提供履约担保。(2)乙方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整,(¥整),到期日为1(3)乙方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整,在合同签订前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退还)。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额。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除或经协商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日内将其补足。十五、其他条款15.1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拟采用乙方自主研发的有关检测技术专利,以下四项专利知识产权将运用在检测和工艺外观检查中,甲方不另外支付费用。序号知识产权名称(专利/著作权)号类型1裂缝观测仪200920236196.9实用新型2一种用于水工隐蔽构筑物外观检查的无人船载装置ZL202122766517.X实用新型3一种单波束测深仪换能器杆的船上固定装置ZL201921007882.9实用新型4一种便携式水下结构物外观检查装置202323615578.1实用新型-6-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6.1合同及附件;16.2成交通知书;16.3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16.4采购过程中有关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有);16.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七、不可抗力17.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事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事实性证明。1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由双方协商确定)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7.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8.3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12320000MB1967440K91320000756854559L单位住所地:单位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长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州-7-联系电话:025-84329336联系电话:025-86576430签订日期:2025年5月22日签订日期:2025年5月30日:5--8-合同协议书附件1: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称甲方)与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检测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9-(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不应接受委托评估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合同评估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六)乙方不得参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完工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检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10-合同协议书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检测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称甲方),与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检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做好工程检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协调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试验检测提供必要的检测安全生产条件。4.对试验检测人检测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检查,监督试验检测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二、乙方职责1.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贯彻执行检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组织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项目实施的安全生产方案、应急预案,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检测安全领导工作。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协助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检测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4.试验检测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试验检测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检测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检测现场如出-11-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检测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试验检测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负责人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检测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检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测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试验检测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试验检测人必须按照相关防疫要求,服从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统一管理,做好项目检测人员的防疫工作。12.加强人员上岗管理,人员上岗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并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13.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检测过程中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四、违约责任如因委托人、业主方或试验检测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五、本合同作为2025年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检测项目A标合同的附件,与检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t-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运工程交工核验检测 裂缝观测仪 便携式水下结构物外观检查装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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