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采购合同公告(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部2025)
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项目合同公示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部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94000202402000050A_001_003
二、合同名称: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94000202402000050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部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长江路1号
联系方式:13863576166
供应商(乙方):聊城高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湖南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聊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方式:158069745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不涉及
1
30.68
30.6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水印】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594000202402000050A_001计划编号:37159400012600020240008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部供应商:聊城高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采购人(全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部供应商(全称):聊城高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精神,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建设人才开放新高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一体融合互动。拟于2024年6月26日-28日(待定),围绕创新资源加速赋能先进制造业,以“集聚海外智力资源,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主题,举办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活动。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活动名称及主题活动名称:2024中国·聊城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活动主题:集聚海外智力资源,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二)活动内容活动期间,邀请包括国内外院士在内的海内外20余名高端专家来鲁,通过此次活动,现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10项以上,成功引进外国专家5人以上,建立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个,促进不低于3项重大项目开展,为产业转型提供重要支持。活动将在不同层面上加强高新区与国际先进技术及资源的对接,推动产学研、跨国企业等深度合作,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制造业体系,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高端专家讲座。邀请海内外智能制造领域院士专家、智库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围绕全球先进制造业和前沿技术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主题举办讲座。(二)先进制造业展区。在会议中心大厅设置先进制造业展区,集聚先进制造、能源转型,5G通讯、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与会期间对公众开放。集中展示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和聊城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最新成果,为企业搭建技术交流、商业合作的平台。(三)高层次专家技术洽谈。邀请海内外智能制造领域技术型专家参会,聚焦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和难点,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围绕新技术、新智造热点话题及先进制造技术应用等开展专业研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协同发展。(四)先进制造业项目路演。组织前期洽谈有成效、与我省产业结合度高、在鲁落地前景广阔的优秀项目进行路演和签约,邀请先进制造业领域专家前沿技术研究院、山东部分企业代表、相关风投公司代表参加。路演结束时,签订项目投资和落地协议。(五)现场考察。邀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专家,实地考察拟合作单位,进一步探讨合作事宜。四、合同金额1、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12068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陆仟捌佰元整,费用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2:分项报价表。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户名:聊城高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柳园北路支行账号:211742025580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活动顺利举办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阶段性目标将科技创新平台成功建设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若科技创新平台无法成功建设并验收合格,则不再进行支付剩余合同款)。六、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1年。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当向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备案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印章:,乙方(中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备案方(印章):代理机构(印章):2024年6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外人才交流会暨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