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印刷采购合同公告(拜城县司法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拜城县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拜城县格莱美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拜城县司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91101000021309822
五、合同编号:11N4579822352025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印刷
详见附件

1.00
78000
7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拜城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丽芳
联系电话:18154842055
传真:/
地址:拜城县胜利路延伸段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8223520252401).pdf

合同编号:11N45798223520252401采购单位(甲方):拜城县司法局服务单位(乙方):拜城县格莱美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拜城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拜城县格莱美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拜城县格莱美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拜城县格莱美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印刷--品牌:,计价方式:张,设计类型:海报,版面大小:A4,颜色:彩色,使用材料:复印纸,服务时长:7天以内,是否发光:否,人员等级:初级1张78000.0078000.00合同总价(元)78000.00合同总价(大写)柒万捌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乙方保证质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收货,如需安装配送,将由乙方负责。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拜城县西域明珠小区5-110号商铺电话:,电话:180997478881/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城城镇支行账号:账号:85603001201011426403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印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