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管网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5)
张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与西气东输管道交叉施工【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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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见证
定远县张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与西气东输管道交叉施工询价项目工程合同发包人: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安徽光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14发包人: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安徽光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承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D234091033发证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028年11月17日2、工作对象及提供内容工程名称:定远县张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与西气东输管道交叉施工询价项目工程地点:定远县张桥乡工程承包范围:定远县张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与西气东输定合支线管道交叉处管道的保护、盖板涵、智能监控视频、管道环焊缝无损检测等。3、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5年5月1日结束工作日期:200年6月13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4、质量标准/同工程质量:按招标文件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本工作必125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1(3)成交通知书;(4)招标文件;(5)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7、总(分)包合同本项目不适用8、其他无。9、项目负责人9.1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职务:,职称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签证的确认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发包及指定分包权;建筑材料价格的确认权;合同的解释等。9.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曹家兵,职务:总经理,职称工程师10、发包人义务10.1、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11、承包人义务11.1、对本合同劳务外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发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11.2、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1.4、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11.5、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11.9、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承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312、安全施工与检查12.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3、安全防护13.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由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3.3、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4、事故处理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发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4.2、承包人和发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5、保险415.1、承包人施工开始前,应为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劳务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承包人支付保险费用。15.3、发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程15.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5.5、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和发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40C止或减少损失。16、材料、设备供应承包人自行提供。17、合同价格17.1签约合同价为: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485000.00元)。18、合同价款支付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给到甲方,由甲方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甲方一次性支付结算审计金额的98%,留2%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采用保函的付清审计结算金额的100%。承包人必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如发包人按照合同支付条件无拖欠承包人工程款情况,承包人不得有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如有发生,承包人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发包人交易的所有项目。5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发包人进行上访行为,按2000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9、施工验收19.1承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工程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1相关损失。20、施工配合20.1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发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承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工程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发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20.3工程的审计为了保证公正公平,由监察部根据职责在工程成交后确定跟踪审计单位,所有的工程采用跟踪审计全程参与,施工单位按流程完善好相关资料后报至监察部,由监察部负责下一步工作。20.4工程款的支付6审计完成后需把审计报告报至监察部、工程部、市政分公司各一份,承包人把发票报给发包人,由发包人按程序进行上报结算完成支付21、违约责任21.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21.2发包人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工程尾款时,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21.3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发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21.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的违约金;(3)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用约金5000元,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210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21.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2、履约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金额:97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柒佰元;签约合同价×2%(四舍五入至千元位)履约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群众投诉等,不良记录累计达到5次,或在施工中出现吃拿卡要、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承包人,甲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其他履约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行制定相应措施对乙方进行考核扣款。23、索赔26.1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26.2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24、争议27.1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成的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4(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章23(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2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25.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承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26、不可抗力82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2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项目负责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项目负责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项目负责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外包人应向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26.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劳务承包人承担;(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承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项目负责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6.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27.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9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承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7.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28、合同解除28.1如在承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外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8.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o28.3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tt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工程承包人撤7山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9、合同终止1029.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外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家兵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其期:20年5月19日日其期:2025年5月14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管网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