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B1517845Y2025602
二、合同名称: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专项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5-D3-000942-CGZX
四、项目名称: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专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
联系方式:13667736833
供应商(乙方):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
联系方式:1827588283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专项 数量:1.00 单价(元):51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详见附件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51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政府购买服务协议(2025年平台服务费).pdf
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甲方(购买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法定代表人:庞军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乙方(承接主体):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少瀛住所地: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确定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中标供应商,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及期限(一)服务项目内容甲方同意按照数据安全、服务外包的原则,授权乙方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中国一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广西药-1-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主体,乙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进行项目实施:1.集采运营服务(1)药品及医用耗材基础信息管理及资质信息审核服务内容:完成企业申报产品预审及复审(产品挂网普通申报、转出集采挂网申报、集采产品申报)、企业产品变更挂网申报审核(包括资质变更、价格变更、挂网状态变更)、企业资质申报审核(包含新增申报及变更申报)、耗材产品变更挂网数据审核、全国联省通办数据核验、配方颗粒申报数据预审及复审、各类产品专项调整审核。工作量:根据2024年工作量估算,2025年预计企业申报产品预审及复审3万条、企业产品变更挂网申报审核2.8万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4000条、耗材产品变更挂网数据审核360条、全国联省通办数据核验12000条、各类产品专项调整审核5000条、配方颗粒申报数据预审及复审6000条。预期目标:严格按照《医药集采平台服务规范(1.0)》《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事项办理的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审核工作,保证审核准确性、及时性。(2)挂网全流程管理服务内容: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做好各批次药品耗材落地实施工作,管理集采目录,对挂网信息进行核验与更新,强化集采品种数据分析管理,常态化做好阳光采购挂网及动态调整管理工作。-2-工作量:预计2025年全年预计开展25批次药耗落地挂网工作、整理中选产品动态调整数据40余次,预计新增落地药品集采项目12批,更新通用名代码约1000条,转出集采挂网药品新增导入约100条、耗材约1万条,开展12次阳光采购公示工作、12次价格数据核验及结果公告工作、10次交叉转挂网公示公告工作、处理13000条药耗产品信息核验工作。预期目标:确保各批次药品耗材在规定时间内顺利落地实施,确保挂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政策变化和要求,及时更新挂网信息,优化集采目录,精准分析品种数据。(3)报量管理服务内容:按照牵头省份医保局工作部署,依照报量和协议量确认文件的要求,执行报量及协议量确认工作。工作量:全年预计组织全区医疗机构参与全国各省联盟40余批次的集采项目需求量填报、协议量确认工作。预计拟写40余份报量、分量文件;筛选拟参加品种目录、报量明细目录数据超20万条,导入全区医疗机构超30万条历史使用量及挂网数据,维护、更新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及医疗机构账号信息、新增账号及密码重置;联系牵头省份解决系统使用问题;全年预计审核、比对、稽核及修正参加各批次集采报量的医疗机构历史量、报量及分量填报明细数据100万余条;预计统计、分析、比对40余批次参与集采医疗机构历史量、报量及分量汇总数据超50万余条。预计全年合计审核、处理数据量200万余条。-3-预期目标:依据国家及联盟集采报量、协议量确认通知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保障报量工作的及时性和高效性。(4)药品及医用耗材线上结算服务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集采药品、耗材货款代收代付制度,对各级医疗机构货款支付情况进行统计、提示,保障线上结算工作顺利开展。工作量:全年预计审核医疗机构、配送企业支付信息1000条,每批次推送支付单超4000条,每月进行2个批次代收付,每批次代收各模块需复核的订单数据超18万条,生成对账单超5000条。2025年全年预计代收药品100亿元;耗材试剂20亿元。预期目标:严格按照《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医疗机构的数据进行复核推送,并在对应的时间内代付给配送企业,确保货款代收付及时性,实现药品耗材货款线上代收付全覆盖,全年药品耗材在线结算金额不低于120亿元。(5)国家专项工作及价格治理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医保局通知文件要求,完成国家专项价格治理工作,进行治理前后价格数据分析统计,形成分析材料。工作量:预计2025年全年对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涉及药品约2万条、医药企业2000余家,月均咨询量约400人次。-4-预期目标: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挂网工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逐步消除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确保广西挂网价格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6)集采支撑工作服务内容: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要求,结合业务需求提供集采分析基础材料;配合完成上级领导调研、检查工作;协助完成各省级联盟集采工作。工作量:预计2025年撰写完成挂网结果通知、转挂网通知、集采项目药品耗材挂网状态/价格调整的公告、落地通知、宣传稿、汇报材料等共80余份综合材料,预计参加区内外各类集采工作会议40余次。预期目标:根据要求完成各项支撑工作,保障集采工作高效有序开展。(7)咨询服务服务内容:通过搭建QQ群、微信群,提供咨询服务电话,参加企业沟通协调会等开拓平台咨询问询渠道,及时为各方提供咨询答疑。工作量:预计全年服务QQ群用户数量达1.1万人以上,日均接听单位来电100个左右,日均接受线上咨询问题200个以上。预期目标:保持咨询各渠道畅通,及时回复各方咨询提升服务满意度。(8)申投诉处理服务内容:及时处理挂网各方申投诉,畅通申投诉渠道,-5-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形成月工作报告机制。工作量:申投诉服务对象面向全区14个城市各级医保局、2000余家医疗机构、6000余家配送企业、11000余家生产企业。预计2025年处理申投诉10000条以上,处理18个信访或意见函,协助监管约24个批次集采产品采购执行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药品差比价规则》及各批次集中采购文件等集中采购及挂网相关政策及时处理各方申投诉,按月汇报有关申投诉处理情况,形成月度工作报告。(9)数据服务服务内容: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提供各品种、各医疗机构的采购情况、配送情况、结算情况等数据基础材料,跟踪各批次集采的序时进度,分析中选品种的采购量、使用量以及协议完成情况,确保集采政策的有效落实;开展价格治理数据排查、常态化挂网药品数据核验工作,保障挂网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工作量:全年预估完成400万条数据、各数据字段的数据核验分析,定期完成96个统计口径报表及报告的输出、12次阳光采购公示工作、12次价格数据核验及结果公告工作、10次交叉转挂网公示公告工作,整年预计约处理12000条数据。预期目标:综合运用前沿技术与科学方法,做到采集数据全面完整,统计范围不重不漏,统计口径完备无缺,数据-6-客观准确,有效反映实际情况,以实现监测效率的显著提升,深度挖掘数据价值,为集采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每季度次月完成季报报送,每年的次年1月完成年报报送。(10)中国一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经办服务服务内容: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配合完成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部署工作,提供业务需求设计、系统功能测试、数据维护、信息审核、挂网管理、报量管理、结算服务等经办服务。预期目标:做好业务需求设计、系统功能测试、数据维护等工作,提供专业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各环节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驻点项目地人员2人。2.组织开展全国耗材集采专项工作服务内容:积极响应并深入贯彻自治区医保局的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开展一次全国耗材集采工作。包括起草采购文件、参与品种遴选、邀请组建集采联盟、精准指导医疗机构完成报量分量工作、严格校验企业产品资质保障采购产品质量、全面筹备会务工作、配合自治区医保局组织开标竞价环节、及时发布中选产品信息。同时,对集采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协调与处理,确保集采流程顺畅,并积极推动中选产品挂网交易。预期目标:根据医保局要求配合推进全国耗材集采各项工作,一季度完成品种遴选、集采联盟组建工作,二季度完成采购文件编制、医疗机构报量分量、医保标准数据应用、企业产品资质校验工作,三季度完成会务筹备、开标竞价、3话-7-中选产品发布,四季度做好集采品种落地及使用监督工作。3.协助完成系统开发建设、部署及数据迁移工作服务内容: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完成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历史数据迁移、结算板块数据及合同迁移,结算等系统功能切换工作;按工作部署,督促易联完成对中国一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功能板块开发建设、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与中国一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功能衔接。预期目标:对系统功能提出优化建议,跟进功能板块改造,促使系统更符合业务实际;完成历史数据迁移,预计2025年7月前暂停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功能服务。4.其他工作(1)医保服务支撑工作服务内容:驻点自治区医保局,按对应处室安排做好药品、耗材集采及挂网工作对接。预期目标:驻点自治区医保局3人。及时传达自治区医保局工作要求,跟进、落实药品、耗材挂网工作。(2)传帮带工作服务内容:按照自治区医保局机构推进及工作部署,培养集采业务人才,通过一对一指导、集体培训、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传授集采规则、系统操作、业务流程、集采工作实战处理经验等。预期目标:培养一支业务扎实、规则流程熟悉、系统操作熟练,能够独立开展医药集采工作的业务团队。-8-人员配置表序号分类人员要求持有证书数量1运营服务人员需要具备药学知识,熟悉药品、耗材、试剂、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及产品挂网等涉及的各类集采相关制度及各环节工作流程;掌握各药耗集采批次中选信息;熟悉处理信访工作流程及要求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代收代付结算服务工作人员需掌握财务知识。部分人员持有审计、经济、会计、药学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122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必要药学知识,具备计算机专业能力,具备深厚的项目管理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熟练使用数据库语言;熟悉医保价采权责清单和集采工作要求及流程,具备运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复杂数据分析价格数据的能力,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部分人员持有计算机、数据分析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4总人数16(二)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51000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万元整),甲方分四次按进度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前三次款项为服务进度款,第四次款项包括服务进度款及服务绩效考评1款。甲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15日向乙方提供乙方完成季度服务的确认材料,乙方应在合同约定付款日前15日向甲方提供-9-发票及请款材料。第一次: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款项,即¥1275000.00(大写:壹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二次:甲方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服务费用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款项,即¥1275000.00(大写:壹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三次:甲方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服务费用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款项,即¥1275000.00(大写:壹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第四次:甲方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按绩效考评表进行验收(详见附件),服务费用总金额的百分之十款项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结算,甲方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剩余服务费用金额的支付。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乙方交付合格发票为止,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账号:450501604353000002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甲方开票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000MB1517845Y如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原账户汇款视为有效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3、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协议。4、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协议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且甲方需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而造成乙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11-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4、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5、乙方不能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全部转包。第五条知识产权条款1、甲方对运营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资料享有所有权,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遵守法律规定和保密的情况下有优先使用权。2、在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基础数据、资料的基础上,-12-乙方对其通过研究、分析、统计等方式形成的数据、资料基于保密条款基础上享有所有权。甲方提出使用需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偿、及时提供给甲方使用。3、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任何品牌、商号、商标、专利等。第六条违约责任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成立价采中心之后,乙方需按照甲方机构推进及工作部署,培养价采中心集采业务人才,双方书面交接确认后友好协商后续服务费用调整问题。2、任一方因特殊情况确需单方解除合同,且该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免责情形,应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具体事宜。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纠正,如重新提供服务、改进服务方式等,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正且未对甲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确定应以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方式或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13-告为准,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催告通知,要求乙方在30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乙方在收到催告通知后,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采取合理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如调整工作计划、补充履行义务等。若乙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3日)仍拒不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总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5、本协议项下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公证费、合理调查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及执行费等),上述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协议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就不-14-可抗力事件出具的证明文件。除另行要求外,协议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第八条协议的解除甲乙双方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三、迟延履行协议,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迟延履行协议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十条其他情形一、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交易规.则且不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如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双方可就本协议约定的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及送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机构执贰份。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详见合同签署页,一经寄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通讯方式的,一经发出即为送达。各方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若对方邮寄送达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法律文书邮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房7甲方(盖章):Zl盖章: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家2或授权代表(签字/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7710521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0签订日期:2005年月28日签订日期:2025年5月28日甲方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乙方送达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8号-16-楼9层908房协议签订地: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7-附件:绩效考评表考评方法:建立服务质量、数量、时效、社会效益、满意度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便于自治区医保局全面把控集采服务工作情况,对服务工作进行系统性直观考评,不断提高集采服务水平及质量。绩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虑到乙方固定运营成本,服务费用由90%基础服务费用(即459万元)+10%绩效服务费用(即51万元)构成。当年应得服务费用=基础服务费用+绩效服务费用*(考核得分/100)附注: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需提出书面投诉,乙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如还未达到甲方要求,书面投诉经双方核对确认、签字盖章后作为扣分依据。国家通报指的是国家医保局正式盖章下发的通知函件。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指标说明权重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全年药品耗材线上结算金额120亿元≥120亿元每少6亿元减1分,扣完为止。20报送带量采购情况分析季度报告>4份应当定期报送季报,每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3+1-18-报送带量采购情况年度分析报告份数≥1份年度分析报告于年底汇总统计全年各类带量采购数据后进行,少于1份扣2分,扣完为止。3申投诉情况月报≥12份应当定期报送月报,每少1份扣0.5分,扣完为止。5药品、中药配方颗粒常态化挂网次数≥12次按照常态化挂网要求,每月按时完成,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3全年药品耗材结算次数≥24次按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每月3日和18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生成2次结算表给到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进行对账,对账后进行代收付。每少2次减0.5分,扣完为止。4质量指标数据统计准确完整率=100%按需求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统计数据应当全面完整,统计范围不重不漏,统计口径完备无缺,数据客观准确,有效反映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更可靠的支持,未按需求完成数据统计工作的扣1分。6信息发布内容完整率=100%按时间要求发布各类公示、公告、通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与原文件完整无误。每延迟一天发布扣0.5分;出现一处信息错误扣0.5分。2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目录管理内=100%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区域联盟药品采购等集采相关文件,严格管理药品、3-19-容与药品、医用耗材带量工作要求一致率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目录,保证目录管理符合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要求,与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一致率达到100%。集采产品及价格需按中选清单正确维护目录,若错误一次扣0.5分。价格治理专项工作开展与国家医保局下发文件要求一致率=100%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价格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产品价格治理,完成工作报告及治理数据提交。未按时按要求完成该项工作,受到国家医保局通报的,一次扣1分。5国家专项工作开展与国家医保局下发文件要求一致率=100%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国家专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报告。未按时按要求完成该项工作,受到国家医保局通报的,一次扣1分。4医保支撑及传帮带工作按要求完成按要求完成医保支撑及传帮带工作。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自治区医保局提出书面投诉经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一次扣0.5分。2配合完成系统功能板块开发建设按要求完成根据业务实际,协助完成中国-东盟区域集采(交易)平台功能板块开发建设。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自治区医保局提出书面投诉经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一次扣0.5分。3配合完成系统部署按要求协助完成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3-20-工作完成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与中国一东盟区域集采(交易)平台功能衔接。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自治区医保局提出书面投诉经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一次扣0.5分。完成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历史数据迁移按要求完成按要求完成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历史数据迁移。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自治区医保局提出书面投诉经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一次扣0.5分。2开展一批次全国耗材集采专项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集采产品挂网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集采产品国耗材集采专项工作。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根据集采工作进度酌情扣分。8时效指标集采药品耗材报量及协议量确认及时率≤集采联盟报量及协议量确认时间要求按各批次集采报量及需求量工作时间开展历史量导入、账号信息维护,政策指导,操作指引等,并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报量、确认协议量。集采报量及协议量确认工作应在通知要求时间内完成,超过通知时间一次扣0.5分。5集采药品耗材落地及时率≤落地文件时严格遵循集采落地执行文件开展挂网工作,按落地文件时间开展目录管理、项目配置等挂网工作。集3-21-间要求采产品目录录入及项目配置应在通知要求时间内完成,超过通知时间一次扣1分。信息审核及时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根据“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受到国家医保局通报的,一次扣0.5分。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纳入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保持合理区间纳入带量采购的药品、耗材价格均保持在合理区间2降低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交易成本降低实现产品申报、医疗机构报量、购销协议签订、交易结算、申投诉处理、公示公告发布等集采全流程线上化,减少线下操作,降低集采各方交易成本。2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各级医保部门满意度≥80%服务对象满意度≥80%得2分,≥60%且2医疗机构满意度≥80%服务对象满意度≥80%得2分,≥60%且2医药生产企业满意度≥80%服务对象满意度≥80%得2分,≥60%且2配送满意度≥80%服务对象满意度≥80%得2分,≥60%且2总分100-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